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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2)

  看着她也就比金天大个两三岁的样子。实际上温红是1971年出生的,属猪,比金天大五岁。

  温红也觉出金天有点“痴”了。不好意思地扭过头去,伸手进吧台里晃了一下:“喂,服务生,麻烦你给我一只空杯子,一定要干净的啊。”语速很柔,轻轻地飘进吧台里,但又没被音乐所掩盖。

  她接过空杯,拿起台面上的黑方威士忌,给金天斟上了一杯。金天这才醒过神来,连忙称谢。

  “砰!”酒杯轻轻地碰击着,这清脆的声响敲进了金天的心里。

  “认识你很高兴!金天。”

  “呵呵。说说看,小伙子。你有没有真的像《叶塞尼亚》男主人公那样执着,来这里等我?”

  “哦,最近工作比较忙。偶尔来过几次,没遇见过你。”金天说得轻描淡写。

  “哦,嘿嘿!你这小伙子心不诚。”温红嘴上这么说,心里多少有点失落。但她极力掩盖着,不想让面前的小伙子有一丝察觉。

  女人总是喜欢有男人追的,这是魏然的格言之一,金天心想。笑了笑没作回应。

  温红问金天:“那我们可爱的小伙子是做哪一行的呢?”

  金天放下酒杯,说:“我是做杂志的。一本IT杂志。”

  “哦?编辑?”温红很感兴趣。

  “不是,是经营。编辑的工作我也做一些。你看过《网络时代》吗?我是那本杂志的。”金天又笑了笑,笑得很腼腆。

  “哦,我知道了。我也有朋友是做杂志的,你那个杂志全国发行量很大,很有名啊。”

  “呵呵,也就是这几年才火起来的。现在网络普及得很快,杂志也就跟着火了。”金天说。

  “我记得你们在北京的西边办公,好像有个什么大厦,我开车路过过。”温红说。

  “对!我们就在京西,是中国信息产业传媒大厦。”金天说。

  “哦!对,我想起来了,那个楼应该是京西最高的楼了。”温红说。

  “呵呵。是的!‘9·11’那年我们都整天提心吊胆,我们那边离西郊机场很近。”金天说。

  “您是做……”金天试探着问。

  “噢,我是做餐饮的。白天工作实在是太忙了,晚上才有时间出来,和朋友们一起喝喝酒、散散心。”

  温红忽然想起什么,说:“哦,对了!你上次见到那几个是我的好朋友,她们经常来。遇到你的那天我们来得早,坐了坐就回去了。呵呵。她们上次那样对你有点过分,我向你道个歉。”说着温红又举起了酒杯。

  “没关系,没关系。当时也是我太唐突了。”金天回敬了一下。

  “呵呵,你还蛮可爱的。”

  温红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吸引着金天。

  为了分辨这清香,金天把手里的烟掐了。

  温红跷起腿,向后挺了挺胸,舒展着久坐的腰身。还是那条黑色吊带长裙,那高凸的胸脯在裙下轻轻颤动。

  金天躲开目光。

  “您吃过晚饭了吗?”

  “嗯,吃过了,我现在晚上很少吃东西,我减肥。”温红捂着嘴笑了笑。

  “是的,晚上吃多了容易长肉。对健康也不好。”金天迎合着。

  “你呢?吃过了?”温红关心地问。

  “嗯,我刚才回我父母家做的饭,给他们炒了几个菜,焖了锅饭。”金天随口回答着。

  “啊!你还会做饭啊。真看不出。”温红张大了嘴,那水汪汪的丹凤眼儿,黑漆漆的瞳仁。

  “呵呵,这没什么,老北京的男人一般都会做饭。我在自己家一个人住的时候,晚上回家甭管多晚,我还自己包点馄饨吃呢。”金天躲开了那双眼睛。

  “哦,你还单身啊?”

  金天左手小手指上的尾戒在吧台上方的灯光照耀下闪闪发亮。

  “嗯,平常自己照顾自己,洗洗衣服做做饭什么的,习惯了。”

  温红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会吧?我估计是在骗人。像你这样优秀的小伙子,身边还不十个八个的女孩围着,一定是你挑花眼了。呵呵。花心不是好事情啊。”

  “没骗您,我是平常工作太忙了,没时间谈女朋友,才一直单身的。”金天连忙解释。

  “要不就是眼太高了,嘿嘿。”温红嘟囔一句。

  确实是金天眼太高了。

  “你是北京人?”温红问。

  “是啊,您听出来啦,我是老北京。满族,正宗的旗人。”

  金天讲给温红,他是家中独子,老金家是正宗的爱新觉罗,中华民国的时候改姓了金,满族八旗中的镶黄旗,至今家中还有老家谱,在满清时期祖上列位均毕业于陆军贵胄学堂。

  温红扭过身子直直地看着身旁的金天。

  “哟!小王爷啊!呵呵。”温红捂着嘴只笑,“你们北京人都很会说话,嘴可甜了,很会哄人开心。我是山西人,但在北京很多年了。”

  金天低头看了眼手表,已经和面前的美人聊了一个多小时了,时间不知不觉地就过去了。

  聊着聊着,室内的音乐渐渐变大,金天渐渐距离温红的身体越来越近,凑在她的耳边回答着她的句句好奇。

  温红手里的酒已经是第三杯,她很高兴,笑起来前仰后合,那时而颤动的身躯好似春雨中的郁金香,微微摇颤。

  金天心中的那么一丁点欲火也随着悄然萌动。

  “您看今天没有白过吧,有我陪着您多高兴啊。呵呵。”金天说道。

  正说到这儿,公关经理Franky走了过来,看到金天和温红,连忙过来打招呼。

  “你们好啊。嘿!聊得真热闹啊。”Franky一边握着金天的手,一边冲温红招呼着。

  “红姐,这位帅哥儿可真是痴情啊!人真不错。他天天来我们这儿找你,都有一个多月了。”Franky无心插柳。

  这张窗户纸一下子被捅破了。

  温红先是一怔,而后又立即恢复了笑容:“不可能!Franky,你骗我的。天底下哪有那么痴情的人啊,天天来。”说着偷偷挑了一眼儿金天。

  Franky仍浑然不知,摊开手做解释状。

  “真的呀!自从上次他见过你之后,就天天都来我们这儿报个到,就是为了能和你认识。比我这个在这儿上班的公共经理还勤快呢!”

  Franky就自顾着替金天说好话,全然没注意在一旁金天朝他挤眉弄眼使的眼神儿。

  “我要是女人啊,就冲他这个痴情劲儿,肯定会爱上他。”Franky说起来还没完了。

  温红笑了笑,不作应答了。

  这时Franky电话响了,说了几句,连忙出去上了三楼。

  留下吧台前两个静止的人,一个朝左,漫无目的地看着二楼入口处的屏风。一个朝右,若有所思地看着吧台后面卡座里的人群。耳边没有言语只有音乐,甚至连音乐的调子都浑然不知。

  “来,咱们再干一杯。”还是温红打破了沉默。

  温红为金天又倒上一杯酒,拿起自己的酒杯使劲和金天碰了一下,仰起脖儿,一饮而尽。这一幕多少让金天有点吃惊。

  “咱们认识就是缘分。”柔柔的女中音。

  好一句缘分!说得金天一时间认识到自己是个男人,一个魁梧的男人,一个身旁坐着让自己如此心动的女人的男人。金天也一饮而尽。

  一股热流从心底涌了上来,涌向喉间,金天多少有些激动了。他觉得前所未有地难以压制那颗慌乱的心,跳得是那么的热。热得又是那么的欢愉。

  金天那只宽大的手,下意识地朝温红握着酒杯的手伸过去,他不清楚是什么力量驱使他伸过去的。

  那一瞬,他握住了她的几根手指。冰冷的。被突如其来吓到的手指微微一抖,抽开了,碰到了的酒杯,溅出了几滴酒。

  金天又去抓。

  这次,他握住了。

  她是心甘情愿地让他握住的。

  就这样握着,一切的话语都比不上这样握着。

  温红微微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她的手渐渐变暖,渐渐变热。

  双手相扣,垂在吧台之下。

  就这样坐着,好像苏丝黄里只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耳边激情的音乐,来来往往的人群对他们来讲,完全不存在。

  “你没有女朋友?”

  “我没有女朋友,我一个人。”金天垂下了眼睛。

  “我住在附近,去我那吧。”柔和的女中音,细若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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