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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2)

  银幕上,Elise幽幽地徘徊在湖畔边,而Richard历尽千辛万苦穿越时空回到七十年前,痴迷地去寻找他的Elise。随着《Somewhere in time》主旋律的层层叠加,推动着Richard缓步穿过湖畔的连连树阴,直至置身于光明之中,直至置身于Elise那柔情的眼神中。在这时光的某个拐角处,两人四目交汇。夕阳西下的湖面上闪烁着金色的波光,娇丽的容颜略施粉黛,微微飘起的发丝无比温柔地倾诉着刹那的情牵。无需更多的言语,只有轻轻的那一声:“It’s you,isn’t it?”(中文:是你吗?),那一刻,Richard明白他此生都将为Elise而牵绊。

  银幕下,吧台前的这位高大男子也明白,他此生都将为身边的这个女子所牵绊。

  温红一边看着银幕上影片剪辑,一边听着金天的故事。

  手中的酒杯被银幕上与银幕下故事同时凝固,她的思想在那一刻多少失重。

  金天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你知道我不辞辛苦地夜夜来找你,并不是出于某种纯粹的欲望,而是因为我觉得能和你相识我不会遗憾终生。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给自己下了一个判断,我不想和你只有短暂的目光交错、匆匆的擦肩而过。”

  金天柔情地叙述着,《Somewhere in time》丝绸般的旋律映衬着那略带沙哑的厚重男性嗓音。他想一吐为快,一时间他想把他的心都掏出来放在吧台上。也许是酒精的催动?也许是影片的渲染?也许是音乐的感染?也许……也许有太多的也许。

  温红的目光不再躲避,温柔地凝视着金天的眼睛。

  “第一次见到你时,我记得你是在留声机的那个角落。”金天柔情地朝那留声机望了望,“你的容貌迷失了我。不是因为你的美貌,而是因为你实在太像一幅陪伴了我一生的油画了。你的容貌与那画中的女子简直一般无二,惟妙惟肖。”

  温红要求金天讲给她那幅油画的来历,她想听。

  “我知道我那时来苏丝黄等你的做法有些过于单纯。但那是我的梦,为了寻找我的梦,天天来等你,是值得的。”金天又饮下一杯。

  银幕上,格兰特酒店的大厅。Richard缓缓地步向陈列室的深处,窗外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丝丝飘进室内。风儿吹动窗帘,阳光更多倾洒,陈列室的尽头散发出耀眼的光芒。那光芒下是七十年前Elise绝美的身影。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慢慢地向前摸索。照片下,他久久地凝视着那迷人的微笑。

  “我就像Richard痴迷于格兰特酒店里的那幅Elise照片那样,痴迷着你。”金天的目光简直能融化杯中的冰块儿。

  温红听得有些痴了,轻轻地牵起金天的手。

  “你给我讲讲那电影吧,我想听。”温红多少有些哽咽。

  剧中的Richard是位剧作家,在他的毕业典礼上,一位神秘老妇人出现在他的面前。老妇人送给他一块金表,并对他说:“Come back to me.”八年后,一次他在格兰特酒店度假之时,无意中发现了酒店陈列室里一张旧时女明星的照片,Richard疯狂地为这照片中的女人夜不能寐。她美丽优雅而高贵,她就是Elise。Richard莫名地感到是那么的似曾相识。他查证了当地的图书馆,发现Elise就是七十年后送给他金表的那位老妇人,而Elise已然去世。

  Richard不甘心就这样与自己迷恋的人失之交臂。他有着一份感情存在于所有被遗忘的事情后面,深深刺痛着他的心与灵魂。为此而废寝忘食的Richard,在大学时代教授的帮助下,穿戴着七十年前的衣物,凭借着催眠术回到了七十年前。

  在那里,他找到了Elise。很快他们热恋起来,每一分、每一秒他们俩都过得非常快乐,感受着前所未有的幸福。但Elise的经纪人William却想尽办法要分开两人,因为他害怕坠入爱情后的Elise会迅速离开她的演艺之路。然而这一切却不能把他们分开,就在他们愉快地谈论着将来时,Richard却意外从衣袋里拿出一枚因他的大意而带来的属于七十年后的硬币,瞬间的时空转移把他带回了七十年后。

  无法寻回爱人的Richard将自己锁在房间里。几天后,格兰特酒店的员工才发现因为绝食而昏迷不醒的Richard。

  在天堂,Richard紧握着Elise的手。相隔七十年,两个相爱的人终于重聚,永远在一起。

  “我一定要和你一起看这部电影。”

  “你的微笑和电影中的Elise一样。”金天柔声说道。

  温红站起身,牵着金天的手,两个人被这丝绸般的乐曲推进舞池。

  在那永恒的旋律下,在那宽阔的银幕下,相拥共舞。

  她依靠在他的肩头,他感受着她那丝丝的颤抖。

  银幕上,Elise述说着她那爱的誓言:

  “我遇到了我的梦中情人。他是我一直以来朝思暮想的人,他总是出现在我梦魂最深处。我现在几乎都可以亲眼看到他。如果他真的在这里,我会对他说什么?请原谅我,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我一生都不曾有过这样的感觉,之后却又认不出他来,是你第一次给我这样的感觉。有没有任何方式能让我告诉你,我的生命有了如何的改变,有没有什么方式能让我告诉你,你带给我的甜蜜。我有好多话要对你说,但又找不到合适的言语,但除了这一句以外——那就是‘我爱你’。”

  苏丝黄大门口,车里。

  两个人还在追忆着影片中的情节,一个讲得兴趣盎然一个听得如痴如醉。深夜,谁都不舍得离去,深深地陷入缠绵的剧情中不能自拔,好一会儿才缓过点神儿来。

  温红从后座上拎过自己的手袋,从里面取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

  “金天,今晚真令人难忘。对了,为了感谢你上次对我的帮助,送你个小礼物。”说着随手递到金天怀里。

  金天打开包装,是一块欧米茄海马“詹姆斯·邦德”纪念腕表,黑色的表盘上印有007的手枪标志。

  金天很喜欢欧米茄这个品牌,一直戴在手上的就是海蓝色表盘的老海马。那是他二十八岁生日时,父亲陪他一起去亨德利钟表行购买的。那年金天刚刚升任《网络时代》杂志社的社长。父亲为他挑选老海马,也是对他事业成功的一点纪念。

  每每金天去东方广场拜访客户时,如路过欧米茄专卖店,他都会进去看一看。一个车,一个表,大多数的职场男人都喜欢这两样。金天早就看上这块同轴的007纪念款了,黑色的表盘透着成熟凝重,并且45MM的宽幅轴距戴在金天略粗的手腕上显得很是扎实。

  金天没有买,他也不会买。作为一家主流杂志社的社长,年薪四五十万的收入足够他去支付更奢华的生活。但是金天觉得,够用就好。70年代的人和80年代的人在生活要求上还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前者的孩童时代刚刚是改革开放初期,那时家家都不富裕,仍都过着拿着各种票证排队、节衣缩食采买的日子。现如今作为社会中坚力量的他们更珍视朴实的现实生活,更理解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他们在乎的是生活的内涵,而不是一味追求生活的高质量、高奢华与高享受。奢侈品对于70年代人来讲他们并不排斥,但也就是点到为止。有套舒适的房子,有辆说得过去的车子他们就很知足了。

  金天的《网络时代》杂志社有个编辑,80后女孩,刚工作没有两年,月收入才只有六千元,且还是一般家庭子女,一周里五个工作日,一天能换一个包来,皆是LV、GUCCI等一线高档品牌。一年里换个十部手机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每每看到这位80后女编辑的件件新品,金天总是和杂志社的员工们面面相觑。对于金天这代人来讲,对于奢侈品的追求是有限的。社会生活中的身份地位单靠奢侈品价值的提升是不行的,它并不代表拥有者的全部。

  金天合上了沉重的表盒。

  声音多少有些哽咽:

  “谢谢你,红姐。真的很谢谢你,我很喜欢这块表。我还是第一次收到这样贵重的礼物。刚才在苏丝黄里我对你讲过,我很珍重与你的相识,能和你成为朋友我已经很知足了,我别无他求。你的心意我会牢牢地珍藏在心底。”

  说着把表交还在温红手里。

  温红又执意了一下,金天还是把表盒推在红姐手里。

  “这样吧,这块表先放在你那里,希望终有一日,能像影片中Elise把金表交给Richard那样你把它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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