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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李贽

  李贽(1527—1602),号卓吾,闽音卓、笃不分,故又号笃吾,别号温陵居士,晋江(今属福建)人。出身航海世家,幼年丧母。二十六岁中举人,自叹曰:“此直戏耳。”后曾任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职,在姚安的官署中撰楹联云:“从故乡而来,两地疮痍同满目;当兵事之后,万家疾苦总关心。”万历九年(1581),辞官携眷,在湖北黄安、麻城著书讲学。后被劾下狱死。有《焚书》及《续焚书》等。

  《明儒学案》卷三十五,记焦竑称李贽“未必是圣人,可肩一狂字,坐圣门第二席”。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云:“卓老风骨棱棱,中燠外冷,参求理乘,剔肤见骨,迥绝理路,出语皆刀剑上事”,与万世尊、彭仙翁列为“三异人”。

  他是名教的异端,皇权下的思想犯,实际也是理学家中的别派,灿然而为晚明思想界的不祥之星。他平生最痛恨伪道学,追求真率,故有童心说,对妇女界线也不如正统派那样阴森严酷,对小说、戏曲有他自己独特的欣赏能力。他在狱中以身殉志,也可谓求仁得仁。汤显祖《偶作》的“天道到来那可说,无名人杀有名人”,或是为李贽之死而作。

  哭怀林①

  年在桑榆身大同②,吾今哭子非龙钟③。

  交情生死天来大,丝竹安能写此中④?

  【注释】

  ①怀林,见“说明”。②桑榆,指暮年。当时作者约七十岁。大同,今属山西。③吾今句,意谓我今哭你不是由于自己年老衰惫的缘故,逗出下句。④丝竹句,《世说新语·言语》:“谢太傅(安)语王右军(羲之)曰:‘中年伤于哀乐,与亲友别,辄作数日恶。’王曰:‘年在桑榆,自然至此,正赖丝竹陶写。’”丝竹本亦陶冶性情,但这时的心境却非借丝竹能够表达,而是需要更真实激越的感情。

  【说明】

  万历二十五年(1597),作者应大同巡抚梅国桢之邀往大同。怀林是龙潭芝佛院的小僧,聪明好学,曾随侍身边,并作《梁山泊一百单八人优劣》。李贽闻他死讯后即作诗四首哭之,这是末一首。

  李贽很重友情,这时又听到有人要杀他,而怀林年轻,却先他而卒。生死交情,故别有凄伤之情。

  老病始苏

  名山大壑登临遍,独此垣中未入门①。

  病间始知身在系②,几回白日几黄昏。

  【注释】

  ①垣,指狱墙。②系,囚禁。

  【说明】

  万历三十年(1602),作者已七十六岁,因礼部给事中张问达的劾奏,乃被捕。这时他因年迈极为衰惫,于是由侍者掖而入,卧于阶上。袁中道《李温陵传》云:“金吾(锦衣卫官员)曰:‘若何以妄著书?’公曰:‘罪人著书甚多,具在,于圣教有益无损。’大金吾笑其倔强。狱竟,无所置词,大略止回籍耳。”

  李贽于狱中仍作诗读书,此诗即狱中作,又在《杨花飞絮》中云:“杨花飞入囚人眼,始觉冥司亦有春。”至三月中,他用剃刀自割其喉,气不绝。侍者问他何故自割?他书曰(这时已无法说话):“七十老翁何所求?”遂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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