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孝王嚣疾,成帝诏云:「夫子所痛,『蔑之,命矣夫』。」东平王不得于太后,元帝诏曰:「诸侯在位不骄,然后富贵离其身,而社稷可保。」皆与今《论语》、《孝经》小异。离,附离也,今作「不离于身」,疑为俗儒所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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