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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著书必先命名。所命之名,与所著之书,明简确切,然后可传。若意尚新奇,字谋替代,一有谬误,遂生訾议,不可不慎也。太仓吴梅村与客坐语,适有送《姑苏志》者,梅村斜睨标题,呼童置几,略不展览,客颇疑讶。梅村曰:“睹其书名,其书可知。考之于古,吾郡或称会稽,或称吴郡,或称平江,国朝则踵唐制而曰苏州,则志苏州者,自应名《苏州志》。今称姑苏,将志姑苏山乎?抑志姑苏台乎?于理未达,何寓目为!”番禺屈翁山曰:“吾粤有《岭南文献》一书,常病其文不足,献亦因之,而岭南之称尤未当。按唐分天下为十道,其曰岭南道者,合广东西漳浦及安南国境而言也。宋则分广东曰广南东路,广西曰广南西路。今徒曰岭南,则未知为东乎?为西乎?故为书者生乎唐,则书岭南;生乎宋,则书广南东路;生乎昭代,则必书曰广东;以尊王朝,以合国史。其道端在乎是。”合观二公所论,可以知著书之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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