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损阴骘除名

乾隆丁酉科,龚太史大万、姚主政某同典广西试,首题为“斯民也”二句。

    某房官得一卷欲荐之,忽梦见一人曰:“此人三破人婚姻,损阴骘,不可荐。”

    某以梦不足信,遂荐之。夜复梦曰:“此卷系抄袭陈勾山旧作,窗稿中有其文可查。荐而不售,衣巾尚在;荐而或售,据新例必除名,汝虽无大处分,何苦害人耶?”某以梦告主司,谓我辈识勾山文,足征眼力。若置前列,恐遭磨勘,附榜末或无害也。主司以为然,及到部磨勘,官复梦如前,遂以抄袭除名。

同类推荐 庄子 资治通鉴 西厢记 浮生六记 弟子规 隋炀帝艳史 肉蒲团 史记(史记白话文) 纳兰词全编笺注 菜根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