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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开国方略

    (九则)

    天命十一年,设八旗大臣。天聪二年,定文馆职司;五年设六部;六年定城守官三年考察之例;八年定八旗职官名;十年更定内三院。崇德元年,定内院官制,设都察院;二年设八旗议政大臣;三年设理藩院,定部院制;八年设礼部、蒙古理事官。此我朝澄叙官仪之始。

    太祖乙卯年定八旗军制。太宗天聪三年三月,定军令于外藩;八月,定行军赏罚例;五年,定出征军制。崇德八年,定军律。此我朝整敕戎行之始。

    天命五年六月,设纳言之木于门外。天聪五年,令贝勒大臣尽言直谏。此我朝下诏求言之始。

    天命二年,令详慎讼狱。天聪九年,禁徇私枉断。崇德五年肆赦。此我朝明刑弼教之始。

    太祖乙卯年,令群臣举贤才;五年令贝勒大臣子弟就学,三年授举人、生员官阶,优免丁役。此我朝兴贤劝学之始。

    天聪六年,行新定朝仪。崇德元年,行太庙荐新礼;三年谕礼部申明禁令;八年定内外相见礼。此我朝班朝肃庙之始。

    太祖甲寅年,令国人屯田旷土。太宗天聪九年,禁滥役妨农。崇德元年,禁屯积米谷,令及时耕种;二年令各屯堡及时劝农。此我朝重农贵粟之始。

    天聪元年,发帑赈饥;二年,发帑资民嫁娶,崇德二年,谕贷粟资民;六年,以岁歉谕行备荒事例。此我朝孚惠民生之始。

    天命八年,勖群臣勤职;十一年,勖诸贝勒毋习逸乐。崇德二年,谕诸大臣勤修国政;七年,谕诸王贝勒勤修政事。此我朝诫谕臣工之始。

    已上九则,均见《开国方略》。我祖宗一隅肇造,业业兢兢,当周绵商<鸟乙>之始基,已姚典姒谟之毕备。考其时,正明国末造,君暗臣炀,百度浸弛,无复纲纪兴亡之故。盖不待王师入关,真人定鼎,而早可了然。后有万年,殷鉴不远,圣子圣孙,作求世德。念之哉!戒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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