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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武逸事

(二则)

    高要张忠武公年十五,贾广西贵县,为土豪所辱,怒率众毁其家,官名捕,亡命江海。伺奸商墨吏,夺其赀,羁孤旅客,戒其曹不得辄犯。人为之语曰:“济弱锄强张嘉祥。”嘉祥,公原名也。

    张忠武公驻师金陵,大小数百战,未尝挫衄。一日,偶伤指,向忠武以闻。文宗轸念,驰赐御用药散,公深感焉。自向公卒,和帅骄愎忌公功,遇事。公度不济,誓以身殉,抉一指寄家,示无还意。盖是指即用御药医痊,不欲使落贼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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