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年,河南布政使黄平朱抚部定元疏言:“豫、东二省,止有总兵,并无提臣,凡队伍之整弛,弁员之勤惰,及墩台营房之防守疏密,抚臣不相统属,难于稽查。若添设提督,未免纷更成例,请照山西例,加抚臣提督衔。”得旨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