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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周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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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偿主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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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可菊,吴县人,寓笪桥,开香蜡铺,养一黑狗,甚驯。忽见人便咬,因呼狗屠卖之。出钱七十五文,可菊坚要百文。夜梦青衣人来诉,云:“我欠七十五文债,不欠百文也。乞消帐放我托生。”天明,遂七十五文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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