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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初纳妃】

    高皇帝提一剑芟群雄,于所平诸国妃主,无选入侍者。惟伪汉违命最久,上心恨之,曾纳其妾,旋即遣出,深以为悔。野史讹传为曾生潭王,复叛诛,不知潭王与齐王同为达定妃所生,自坐犯家事自焚,初不叛,亦不受诛也。惟第十四女含山公主母妃韩氏,系高丽人,考辽简王母妃亦韩氏,但不知与含山同产否?无所证据,不敢臆断。公主以洪武十三年生,二十七年下降附马尹清,永乐间进长公主,洪熙初进大长公主,至天顺六年方薨,年八十三。于太祖位下二十五子十六女中,最为寿考。然则高丽贡女,不始于文皇时光禄权永均等诸女也。

    天顺五年七月,上致书含山大长公主云:“高皇祖所生,惟祖姑享高寿,诚为难得。近者承谕,用度有缺,腾心恻然。

    特遣太监蓝忠,赉送珠翠九翟,博鬓冠一顶、白金三百两、钞一万贯、纟宁纱罗各十匹、生熟绢三十匹,以表亲亲之义。”

    按博鬓惟皇后得用之,国初,王妃亦许用,永乐间革之,亲藩曾有请而不许。今特以赐含山,盖异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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