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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后误失朱卷】

戊子顺天场事竣后,失去朱卷数卷。礼官高桂,纠场弊,归罪于主考作奸,先去以灭其迹。至次科辛卯,应天中式七十五名钱魁春借出朱卷。以灯下检阅,误焚二三场,检举当议罪。礼臣覆奏,请薄罚,得旨姑宥之,一时言路,亦无参驳之者。钱今去“魁”字,单名春,甲辰登甲榜,作吏有声。同一失朱卷也,而评议异同如此。盖其时司衡者,物情有与有不与,故当事者之苛恕亦因之,非通论也。今北场及会场朱卷,皆以开榜时,立刻送部磨勘,无复遗失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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