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总兵都督过兴,召还京师,途经湖广祁阳县,兴命其子得隆,索贿于知县李翰,不得,杖翰并其子钊,俱死。事闻,法司拟得隆恃势,故杀二命,拟斩而已。 邑令为健儿所笞,已是怪事,乃父子俱死笞楚,宁非衣冠奇祸,何以置兴不问?兴寻病得伏枕死,天网严而国法废矣。此成化元年事,与正统末年,都司李暠杖知州李玉事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