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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车杂著

仲车《杂著》数十条,临川、山阳板行。其一云:“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近世拜官,徒为饰词,已足耻矣。而朝廷又为之法曰:‘至某官乃得辞免。’是教人为伪也。其两府有除拜,未受命,必先押入,其名已不正。盖贤者以礼进,以义退,既可押入,必可押出。”此固然矣。但立法有素,岂易顿革。柄臣为国具瞻,既膺大拜,不应偃然即当其任,故三辞、再辞。次及从官、台谏,一辞而已。此岂由衷,特拘以法。其不应辞者,岂官微任轻,进不系时之重而然欤?两府初除,固已受命,特未受告耳。凡降旨日下供职者,皆未受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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