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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尚书事

汉置录尚书,盖取舜纳大麓之义。此汉儒释经之蔽。按《书》本意,麓即林麓,非他意也。太史公曰:“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此说正得经意。释者乃谓舜大录万机之政,阴阳和,风雨时。其凿甚矣!是习闻当时之说尔。领尚书事,自武帝时置,历世不玫,如张安世、霍光、王凤、师丹所除是也。至章帝时,乃改为录尚书事,以赵等为之。章帝盖专其一时之权,以一字易之,不知权重无以复加,贻患于后世。其权在三公上,每少帝立则置之,犹古者冢宰总己之义。魏晋之世,权臣移鼎之衅,往往由此。吁,可叹也!今州官有录事,县吏有押录,恐承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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