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公巽参政(汝文)守越,以擅免民间和买缣帛四十馀万为部使者所劾,贬秩,公谢表云:欲安刘氏无嫌晁氏之危,岂若秦人坐视越人之瘠。迨去郡,郡人安其政,将相率投牒借留。公知之,命取其牒以来,即书其上云:固知京兆姑为五日之留,无使稽山复用一钱之送。其用事精当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