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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验

咸亨三年五月,咸阳公主薨于房州。公主,高宗同母妹也。初适杜荷,贞观中坐太子承乾事伏诛。公主再行於薛瓘。将成婚礼,太宗使卜之,卜人曰:“两火俱食,始则同荣,末亦同悴。若昼日行合卺之礼,则终吉。”马周以违礼乱常不可用也,太宗从之。而后瓘为房刺,公主随焉。偕没于任,双柩而还。苏冕书之曰:“卜验矣。”余曰:违礼而行乱也。双柩而还,常也。若云卜验则是。礼可废而卜可遵,岂曰守正依经之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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