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法乎上,犹虑得中;取法乎中,犹虑得下。如之何取法乎下也?故学者先须辨得何篆为至正,何刻为大雅,然后定其趋向,不惑他歧,鼓其迈往,不参贰志,庶几近之。不然而法中,又不然而法下,将愈进愈弛,终身陷溺,即有怃然悔悟,毅然更改,弗可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