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钦若为亳州判官,监会亭仓。天久 【明抄本作『大』。】 雨,仓司以谷湿,不为受纳,民自远方来输租者,食谷且尽,不能得输。钦若悉命输之仓,奏请不拘年次,先支湿谷,不至朽败。奏至,太宗大喜,手诏答许之,因识其名,满入见,擢为朝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