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十五者,乡中衣冠之后,穷窘,遂于自己园中开一墓,取其物。夜闻语云:『有少物,几乎被劫去。』来日,又白同伴,取得铜照等。虽不败擒,因兹日号叫云:『杀人』,遂患肿毒而死。 二 南京民劫一新墓,为尸掌其面,摸之,有血,遂发毒害意,剥其衣物,残其尸。未几果败,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