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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有所忌

    《书》云:饱食过,房室劳损,血气流溢,渗入大肠,时便清血,腹痛,病名肠癖。

    《书》云:大醉入房,气竭肝伤,丈夫则精液衰少,阴痿不起;女子则月事衰微,恶血淹留,生恶疮。

    《书》云:燃烛行房,终身之忌。

    《书》云:忿怒中尽力房事,精虚气节,发为痈疽。恐惧中入房,阴阳偏虚,发厥、自汗、盗汗,积而成劳。

    《书》云:月事未绝而交接,生白驳。又冷气入内,身面萎黄不产。

    《书》云:金疮未瘥而交会,动於血气,令疮败坏。

    《书》云:忍小便入房者,得淋疾,茎中疼痛,面失血色,或致胞转,脐下急痛死。

    《书》云:或新病可而行房,或少年而迷老,世事不能节减,妙药不能频服,因兹致患。岁月将深,直待肉尽骨消,返穴神鬼,故因油尽灯灭,髓竭人亡。添油灯壮,补髓人强,何干鬼老来侵,总是自招其祸。

    《书》云:交接输写,必动三焦,心脾肾也,动则热而欲火炽,因入水致中焦热郁发黄;下焦气胜额黑;上焦血走随瘀热行於大便,黑溏。男女同室而浴者,多病死。

    《书》云:服脑麝入房者,关窍开通,真气走散,重则虚眩,轻则脑泻。

    《本草云》:多食葫行房,伤肝,面无光。

    《书》云:入房汗出中风,为劳风。

    《书》云:赤目当忌房事,免患内障。

    《书》云:时病未复,犯者舌出数寸死。

    《三国志》子献病已瘥,华佗视脉曰:“尚虚未复,勿为劳事,色复即死,死当舌出数寸。”其妻从百里外省之,止宿,夜交接,三日病发,一如佗言。可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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