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岳飞

宋岳飞之于金谍。

    〈宋史岳飞传〉云:飞知刘豫结粘罕,而兀朮恶刘豫,可以间而动。会军中得兀朮谍者,飞阳责之曰:「汝非吾军中人张斌耶?吾向遣汝至齐,约诱致四太子,汝往不复来,吾既遣人问齐,已许我今冬以会合寇江为名,致四太子于清河。汝所持书竟不至,何背我耶?」谍冀缓死,即诡服。乃作蜡书,言与刘豫同谋诛兀朮事。因谓谍曰:「吾今贷汝,复遣至齐,问举兵期。」刲股纳书,戒勿泄。谍归以书示兀朮,兀朮大惊,驰白其主。遂废豫。

    按:刲股纳之,则益密矣,庶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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