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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六十二小过

  (艮下震上)

  本卦导读

  《小过》是《中孚》的反卦(两卦六爻全部阴阳相反),义亦相因:若不能保持诚信,便会犯过错。

  《小过》,卦义为稍有逾越,或小事逾常,造成的是小过失、小差错。过,经过,越过;引申指过分或失误。卦体下艮上震。艮为山,震为雷,山上有雷,空谷传响,声音较平常更加鸿亮(此即稍有逾越);又六五阴爻居全卦尊位,而九四阳爻则失位而不中,有稍逾常规,或小者过常之象:故卦名《小过》。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1。飞鸟,遗之音2,不宜上,宜下。大吉。

  注释

  1 大事:指祭祀或战争等。

  2 之:犹“其”,代词。《无妄·六三》:“或系之牛。”

  译文

  《小过》卦:顺利,利于占问。可做小事,不可干大事。鸟儿飞过留下它的声音,不适宜向上,适宜向下。大吉。

  解析

  常犯小错或自律不严的人,做小事尚可,而不宜托付重任。就如鸟过留音,宜下不宜上一样(往上则远而难闻,往下则近而清亮)。

  全卦内实外虚,状如飞鸟,故本卦卦爻辞一再提及“飞鸟”。此即古人所谓“鸟占”、“鸟卜”一类,即据鸟之飞、鸣状况或方向等以定吉凶。这类方法早见于甲骨卜辞,且古今中外皆有,属人类共通的卜筮文化之一。

  初六:飞鸟1,以凶2。

  注释

  1 飞鸟:鸟飞。主谓倒装,与《乾·初九》“潜龙”句式同。

  2 以:与,带来。

  译文

  (自下而上)第一位,阴爻:鸟儿飞过,带来凶兆。

  解析

  本爻一锤定音,已预示了全卦的终局。

  六二:过其祖1,遇其妣(bǐ)2;不及其君3,遇其臣4。无咎。

  注释

  1 过:度,超越,此指错过,不遇。

  2 遇:逢,不期而会。妣:此指祖母。

  3 不及:也是不遇之意。及,从后面赶上。君:犹主人。《仪礼》郑玄注:“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

  4 臣:指奴仆。汉帛《易》作“仆”。

  译文

  第二位,阴爻:错过了他的祖父,遇见他的祖母;没见到他的主人,遇见他的臣仆。没有祸患。

  解析

  这些都是“小过”的表现之一。二爻得位,又居下卦中位,柔顺中正,故可“无咎”。

  九三:弗过1,防之2;从3,或戕(qiānɡ)之4。凶。

  注释

  1 弗:不。过:通过,逾越。

  2 防:障,禁。

  3 从:通“纵”,放纵。

  4 戕:杀,害。

  按,防、戕协韵,之、之协韵,从、凶协韵,故这样标点。

  译文

  第三位,阳爻:没有越界,但要防止他;如果纵容,可能害死他。凶险。

  解析

  爻辞意谓,做人处事都有一定界线、准则,不可随便逾越,否则后果堪虞。就是说,要防止“小过”酿成大祸。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1。往厉2,必戒3。勿用永贞4。

  注释

  1 遇:不期而会。

  2 厉:危险。

  3 戒:警告。

  4 用:要,助动词。《屯》:“勿用有攸往。”永:长久。

  按,过与厉,之与戒分别通韵,故这样标点。

  译文

  第四位,阳爻:没有祸患。还未越界,和他遇上了。前去危险,必须告诫他。不要占问长远前景(意谓占问长远之事则不吉)。

  解析

  爻辞告诫,若稍有逾越,稍有差池,便会发生危险,故切不可掉以轻心而放纵自己的行为。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yì)取、彼在穴1。

  注释

  1 弋:用带绳的箭射鸟,亦泛指射。汉帛《易》作“射”。

  按,取与郊合韵,又与上六爻遇等协韵,故点断。

  译文

  第五位,阴爻:阴云密布,没有下雨,从我西郊而来。王公射取那在洞穴的禽兽。

  解析

  六五得中处尊,有王公气象,惜以阴居阳,位不正,且与下无应,故终难成大事。“弋彼在穴”,便是卦辞“宜小不宜大”、“宜下不宜上”之意。

  上六:弗遇,过之1。飞鸟,离之2。凶,是谓灾眚3。

  注释

  1 过:通过。

  2 离:通“罗”,鸟网,汉帛《易》正作“罗”,此用作动词,谓以网捕鸟。

  3 是:此。眚:灾。

  译文

  最上位,阴爻:没有遇上,让他过去了。飞鸟将被网罗。凶险,这就叫灾祸。

  解析

  爻辞说,那人不听劝诫定要越界而行,等于自投罗网,必导致灾难性的后果。本爻与三爻呼应,发出严厉的警号:不要忽视“小过”,它最终甚至会酿成杀身之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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