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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生业缘品第三 之十

  【若有众生,偷窃常住财物、谷米、饮食衣服,乃至一物不与取者,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解)‘若是有一般众生,偷窃了常住里的财物谷米、饭食的东西,及衣服,乃至无论那一件东西,主人没与给你,你把他取来了,这也应当堕落在无间地狱里,就是经过千万亿劫,要想求出这地狱,终没有期望的。’

  (释)无论日间夜间,有人无人,若在常住里拿一样东西,主人没有应许你过、送给你过,你也没有问主人讨过,就是大的犯了偷盗罪,小的犯了私窃罪。财物是僧众应用的、谷米是僧众依赖活命的、衣服是僧众遮体的,此外饮食物件,以及一切香油灯烛,一些也盗劫偷窃不得。佛经里曾说过,盗僧鬘物者,其罪胜过杀八万四千父母,你想这罪业,大得还可以测量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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