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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官司徒第二 舍人

  舍人掌平宫中之政。分其财守,以法掌其出入。凡祭祀,共簠簋、实之、陈之。宾客,亦如之,共其礼车米、筥米、刍米。丧纪,共饭米、熬谷。以岁时县穜稑之种,以共王后之春献种。掌米粟之出入,辨其物。岁终,则会计其政。

  [译文]  

  舍人掌管有关合理分发宫中[用米的]事务,分颁米给在宫中各官府的办公人员,按制度掌管米的支出与退还。凡祭祀,供给簋簋,盛上饭,加以陈列。接待宾客也这样做,并供给行致饔饩之礼所需的用车载的米、用笛盛的米、饲草和禾。有丧事,供给行饭含礼所需的米,并供给炒熟的谷。按一年的四季悬挂各类谷种[而风干],以供王后孟春向王献种。掌管米谷的支出和收入,辨明它们的种类和名称[而分别记账]。[夏历]年终就总计用谷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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