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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外篇三 天门县志五行考序

  尧水汤旱,圣世不能无灾。回星反火,外物岂能为异?然而石鹢必书,螟蝗谨志者,将以修人事,答天变也。自《援神》、《钩命》,符谶荒唐,遂失谨严。而班、范所录,一准刘向《洪范》之传,连类比附,证合人事,虽存警戒,未始无附会矣。夫天人之际,圣人谨焉。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五行灾洋,杂出不一。圣人第谨书之,而不与斤斤规合,若者应何事,若者应何人。非不能也,盖征应常变之理,存其概,足以警人心;而牵合其事,必至一有不合,或反疑灾变之不足畏,毋乃欲谨而反怠欤?草木变异,虫兽祸孽,史家悉隶五类,列按五事。余以为祥异固有为而作,亦有不必尽然,难以附合者。故据事直书,不分门类,不注征应,一以年月为次:人事有相关者,杂见他篇,可自得焉。

  【 译文】

  尧时有水灾,汤时有旱灾,神圣的时代不可能没有自然灾害;迁移灾星,反风灭火,外部事物哪里能造成怪异?然而对天降陨石、鹅鸟倒飞的现象必定记载,对螟虫、蝗虫为害谨慎地记录,是想要借此改进人事,答复自然变化。从《 援神契》 、《 钩命诀》 以来,符凿荒唐,于是失去谨严的宗旨。而班固、范哗所记录的,都按照刘向《 洪范五行传》 ,连缀同类现象比照,证明符合人事,虽然存在警戒的意思,未尝没有附会。天道和人事间的关系,孔圣人谨慎对待。《 春秋》 记载二百四十二年事,五行的吉凶征兆,混杂出现,不一致,圣人只是谨慎记载它们,而不对它们拘泥地设法符合,哪一件应验什么事,哪一件应验什么人。不是不能作出,大概应验有不变和变的道理,保存那概略,足够警戒人心;而牵强凑合那事情,必然会一旦有不符合,也许反而怀疑灾害变异不值得畏惧,这不是想要谨慎却反倒懈怠吗?草木的变异,虫兽的灾祸,史学家都把它们隶属五行,一一考察五事。我认为吉祥和灾异本来是有原因而产生的,也有不一定都这样而难以附会的。所以根据事情如实记载,不分门类,不注应验,一律按年月为次序。人事有相关联的,散见在别的篇里,可以自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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