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外篇三 复崔荆州书
前月过从,正在公事旁午之际,荷蒙赐赆赠舟,深切不安。措大眼孔,不达官场缓急情事,屡书冒读,抱惭无地!冬寒,敬想尊候近佳。所付志稿,解缆匆忙,未及开视,曾拜书,俟旋省申覆。舟中无事,亦粗一过目,则叹执事明鉴,非他人可及。前在省相见,送志稿时,执事留日无多,即云:“志颇精当,内有讹错,亦易改正。”数语即为定评。
今诸缙绅,磨勘月余,签摘如麻,甚至屡加诋诘嘲笑,全失雅道,乃使鄙人抱惭无地。然究竟推敲,不过职官、科目二表,人名有颠倒错落;文征碑记一卷,时代不按先后,诚然牴牾。然校书如仇,议礼成讼,办书之有签商往复,亦事理之常。否则古人不必立校雠之学,今人修书,亦不必列校订参阅之衔名矣。况职官、科目二表,实有办理错误之处;亦有开送册籍,本不完全之处。文征则因先已成卷,后有续收,以致时代有差。虽曰舛误,亦不尽无因也。而诸绅指摘之外,严加诋诃,如塾师之于孺子,官长之于胥吏,则亦过矣。况文理果系明通,指摘果无差失,鄙人何难以严师奉之。今开卷第一条,则凡例原文云“方志为国史要删”,语本明白。要删,犹云删要以备用尔。语出《史记》,初非深僻。而签改为要典,则是国史反藉方志为重,事理失实,而语亦费解矣。文征《二圣祠记》,上云“立化像前”,下云“食顷复活”。化即死也,故字书死字从化字之半。其文亦自明白。今签立化句云:“有误,否则下文复活无根。”由此观之,其人文理本未明通,宜其任意呵叱,不知斯文有面目也。至职官、科目之表,舛误自应改正。然职官有文武正佐,科目亦有文武甲乙,既以所属七县画分七格,再取每属之职官科目,逐一分格,则尺幅所不能容。是以止分七格,而以各款名目,注于人名之下。此法本于《汉书。百官表》,以三十四官,并列一十四格,而仍于表内各注名目,最为执简驭繁之良法。今签指云:“混合一表,眉目不清。”
又文征以各体文字分编,通部一例,偶因碑记编次舛误,自应签驳改正可也。
今签忽云:“学校之记当前,署廨列后,寺观再次于后。”则一体之中,又须分类;分类未为不可,然表奏、序论、诗赋诸体,又不分类,亦不签改,则一书之例,自相矛盾。由此观之,其人于书之体例,原不谙习,但知信口詈骂,不知交际有礼义也。其余摘所非摘、驳所非驳之处甚多,姑举一二以概其余。则诸绅见教之签,容有不可尽信者矣。
《荆志》风俗,袭用旧文,以谓士敦廉让。今观此书签议,出于诸绅,则于文理既不知字句反正虚实,而于体例又不知款目前后编次,一味横肆斥骂,殆于庸妄之尤,难以语文风土习矣。因思执事数日之间,评定志稿得矢,较诸绅汇集多日,纷指如麻,为远胜之,无任钦佩之至。但此时执事无暇及此,而鄙人又逼归期,俟明岁如签声覆,以听进止可耳。
【 译文】
上月拜访,正在公事繁忙的时候,承蒙赠财物赠船,深切不安。穷困文人的眼孔,不了解官场事情的缓急,多次致信冒犯,惭愧得无地自容。冬寒,敬想尊候近佳.交给我的府志稿,开船匆忙,没有来得及打开看,曾经恭敬地写信,说等回到省城呈上答复。船中无事,也粗略地过目,感叹您明察,不是别人能比得上的。以前在省城相见,送志稿的时候,您停留的日子不多,就说过:“志颇精当,里面有讹错,也容易改正。”这几句话就是定评。
现在众绅士查核一个多月,挑错的字条如乱麻众多,甚至多次加以责骂嘲笑,完全丧失正道,竟使鄙人惭愧得无地自容。但是探究推敲,只是《 职官》 、《 科目》 两篇表,人名有颠倒错乱;《 文征》 碑记一卷,时代不按先后,确实有矛盾。但是校书就像面对仇人,议论礼制形成争辩,编修书有商议的字条往复,也是常有的事理。否则古人不必设立校雌学,今人编修书,也不必开列校订、参阅的头衔了.况且《 职官》 、《 科目》 两篇表,确实有处理错误的地方,也有呈送的名册本来有不完全的地方。《 文征》 是因为原先已经成卷,以后有续收,以致时代有错误。虽说是差错,也不完全没有原因。而众绅士在指摘之外,严厉地加以斥责,好像塾师对于孩子,官长对于小吏,就也过分了。何况文理果真是明白通达,指摘果真没有失误,鄙人当作严师尊祟有什么难处互现在开卷第一条,凡例原文说:“方志为国史要删。”话本来明白。要删,如同说删削取要以备用,语出《 史记》 ,本不艰深冷僻。而字条改成“要典”,那么是国史反转来凭借方志为重,事理失实,而辞语也不容易懂。《 文征》 中《 二圣祠记》 ,上文说“立化像前”, 下文说“一顿饭时间复活”。化,就是死,因此字书“死”字从“化”字的半边。文字也本来就明白。现在字条批“立化”句说:“有误,否则下文复活没有根据。”由此看来,其人文理本来不明白通达,怪不得他任意斥责,不知道斯文有脸面。至于《 职官》 、《 科目》 表,错误自然应当改正。但职官有文官、武官、正职、属官,科目也有文举、武举、甲乙等第,已经把所属七县划分七格,再取每个属县的职官、科目逐一分格,就篇幅不能容纳,所以只分七格,而把各项名目注在人名的下面。这方法依据《 汉书• 百官表》 ,把三十四种官职并列十四格,而仍然在表内各注名目,最是掌握简要驾驭繁多的好方法。现在字条指出:“混合成表,条理不清楚。”又《 文征》 把各体文字分编,整个部分一律,偶然因为碑记编排错误,本来应当字条批驳改正,是可以的。现在字条忽然说:“学校之记应当在前面,官署列在后面,寺观又排在后面。”那么一种文体之中又需要分类。分类不是不可以,但表奏、序论、诗赋等文体又不分类,也不出字条改动,那么整部书的体例就良相矛盾。由此看来,其人对书的体例,原本不熟悉,只知道随口责骂,不知道交际有礼义。其余指摘不是应指摘、批驳不是该批驳的地方很多,暂且举出一二来概括其余,那么众绅士给我指教的字条,或许有不可以完全相信的地方了。
《 荆州府志》 风俗门沿用旧文,认为士人重视清廉谦让。现在观看这书的字条意见,出于众绅士,却对于文理既不知道字句的反与正、虚与实,而对于体例又不知道条目的前后编排,一味专横放肆地责骂,几乎是浅陋狂妄到了极点,难以谈论文德教化和士人习尚了。因此想到您儿天里面评定府志稿的得失,比起众绅士汇集好多天,纷纷指责如乱麻众多,是远远超过,非常钦佩。只是这时您没有时间涉及这事,而鄙人又逼近归期,等到明年依照字条答复,以听候进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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