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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肤施城的名字,来源于一个古老的佛教故事。

传说释迦牟尼有一天路经此地,踩着趔石,过了延河,然后在半山上的一块突出的大石上歇息。这时天空传来了一阵凄厉的叫声。释迦牟尼抬眼一看,只见一只老鹰,在追逐一只鸽子。那凄厉的叫声一半来自鸽子,一半来自老鹰。鸽子在老鹰飓风般的翅膀的拍打下和尖利的嘴巴的鹐啄下,羽毛乱飞,疲于奔命。而强健的老鹰穷追不舍,非要把这口边的食物抢到手不可。释迦牟尼见了,双掌合十,叫一声“阿弥陀佛”,然后招一招手,让这只鸽子,落了下来,钻进他的袖筒里。老鹰见状,自然不依,一声长唳,也敛落在这块石头上。

释迦牟尼挥手驱赶老鹰。他对老鹰说:“不应该杀生,不应该恃强凌弱;海阔天空,你们彼此都是平等的,都是上帝宠爱的臣民,都有权利生存。”老鹰认为释迦牟尼的话自然有理,但是它说,道理虽然是这样,但是,它正处在极端饥饿之中,如果得不到这只鸽子做食物,它就要饿死了;这样看来,上帝仍然是不公平的,它注意到了事情的一个方面,却又忽视了另一个方面。

于是,一桩难题摆在了释迦牟尼面前。他不忍心看着美丽、善良而又弱小的鸽子,在他的面前,被这个凶恶的老鹰吃掉,那血淋淋的场面将会亵渎他的眼睛;同样,他也不忍心让勇敢而豪迈的老鹰软绵绵地饿死在他的面前,那他将会于心不安。

这个难题后来是这样解决的:释迦牟尼举起刀子,挽起衣袖,从自己的胳膊上割下一块肉来,喂给了老鹰。习惯的说法是这样的,即释迦牟尼割下来的是胳膊上的肉,但是我们想来,胳膊上的肉能有多少,岂能一饱饿鹰的欲壑,况且释迦牟尼又不懂得解剖学,胳膊上筋骨满布,一刀下去,伤了筋,动了骨怎么办?记得古典小说《三国演义》里,也有个类似的故事,一位房东见刘皇叔刘备饥饿难挨,家里又缺盐少米,于是将自己的妻子赤条条地吊起来,割了大腿上或屁股蛋子上的肉给刘皇叔吃。那大腿上或者屁股蛋子上的肉当然肥美多了,不知释迦牟尼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一点。以上是插科打诨,笑谈而已,不可当真。

不管怎么说,老鹰吃了肉以后,不饿了,肉上大致还有一些血滴,因此也不渴了,于是离开了这块石头,扇扇翅膀,昂首飞上了天空。鸽子也得救了,它从释迦牟尼的袖筒里钻出来,用我们人类不熟悉,但是释迦牟尼熟悉的语言,致过谢意,然后飞上了晴空。

这个故事还没有完结。释迦牟尼割肉饲鹰之后,觉得有些口渴,于是离开了这块岩石,在岩石旁边一道不显眼的山沟里,找到了一汪泉水。释迦牟尼不懂得受伤后不能喝水,这样血会从伤口破裂处迸流的道理,低下头,美美地喝了一肚子泉水。在喝水的同时,大约是伤口过于疼痛,于是撩起泉水,往伤口上滴了几滴。泉水落在伤口上后,奇迹接着就出现了,血迅速地止住,伤口慢慢地愈合了。释迦牟尼见状,于是索性将胳膊伸进泉子里濯洗。结果,正如佛教故事所告诉我们的那个圆满的结局一样,释迦牟尼的胳膊,立即完好如初了。

释迦牟尼自己大约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身仙体。事情结束后,他就动身离开了这个地方,他当时大约还没有想到,因为他“割肤施鹰”的举动,使后来在这块地方兴起的一座城市,有了一个名字。

肤施城因此而得名。那座释迦牟尼坐过的突兀的岩石,后世称“仙人石”,从释迦牟尼到现在,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月,那块岩石还危若累卵般的悬在那里。释迦牟尼洗过胳膊的那眼泉子,后世称它“定痂泉”。至于那架大山,被名之曰清凉山。后来,肤施城设州造府以后,一群好事的人,前后历经五百年,硬是刀劈斧凿,在山腰间濒临延河的一面岩石上,凿成一个方形的大房间。房间中间,立起三尊大佛,房间四壁,密密麻麻,凿出一万只小佛,因此这间石房间,就称万佛洞了。这是北魏时候的故事。当时的地方治理,见岩石上方还有一点空余的位置,于是大笔一挥,题了“金刚胜境,苍生一望”八个大字。

清凉山位于肤施城东北方向。清凉山脚下,就是那条著名的革命河--延河。河的对岸,位于肤施西南方向的那座大山,叫凤凰山。还有一座大山,叫嘉岭山,在东南方向。

三座大山,像三枚棋子,稳稳地站在那里。两条河,一条延河,一条南川河,一个自北,一个自南,从远处湍湍而来,在嘉岭山下汇成一股,然后直奔东南,于后九天附近地面,注入黄河。

三山对峙,二水交流,形成这高原名城的基本布局,奠定它龙蟠虎踞的森森气象。时间到了本世纪七十年代最后一年的时候,肤施城较之我们原先曾经描绘过的那样,自然又有了新的发展。由于河流得到了治理,大量的建筑物,从半坡上或者拐沟里,延伸到了河岸边。河流形成的这三条大川,自然也成了人口稠密、繁华热闹的地方。不过这时候的建筑,仍以平房和窑洞为主,因为有关方面认为,修筑现代风格的楼房,会破坏这座革命城和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风格和风貌。所以当时仅有的一幢小小的楼房,还是我们曾经见过的边区交际处那个小楼。不过,到了一九七九年这个时候,禁令已经取消,肤施城内,大量的楼房,正在奠基动工。不久之后,这里将是一座楼房林立、街道宽敞的现代化城市了。

我们的故事从这里开始。这一年一个初夏的晚上,夜已经相当深了,肤施城外,暮霭四起,群山显出它的苍茫的轮廓,肤施城内,那半月形窑洞窗户上的灯光、那四方形平房窗户上的灯光,随着夜的渐深,也一个一个地熄灭了。街上的路灯,因为电力不足的缘故,有些昏暗,不过街道上行人过于稀少,所以路灯不过是城市的点缀而已。延河自远方而来,横穿市区,发出一声声深沉的叹息。这时,在凤凰山麓下边,在毛泽东初入肤施城时居住的第一个旧居旁边,有一间平房的窗户里,还亮着灯光,而且异常明亮,并且从屋子里,传出一阵忧伤的俄罗斯抒情歌曲。

这是一群北京知青在聚会。“北京知青”是这个时期的一个专有名词,对于肤施城来说,它的准确的称谓应该是“一九六八年冬或一九六九年春来陕北地区插队落户的北京地区的初中或高中的学生”,当然,它还有一个简单的带几分苍凉感的称谓,叫“老插”。

当年,来陕北的北京老插大约有三万名,到了一九七九年,十年一觉蹉跎梦,这时大约只剩下七八千人了。一部分招工,一部分上学,一部分当兵,纷纷走了。特别是“文革”结束,高考恢复,大量的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知青,考学回了北京;而大量的老干部家庭出身的知青,由于父亲或母亲的平反或复出,也有了回京的途径和条件,于是纷纷开拔。从陕北到北京,是一个艰巨的工程,对于有些人当然比较简单,对于有些人则需要用半生的精力来完成,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剩下的七八千人也将逐年递减,直至五千人,三千人,一千人,五百人,三百人,等等;直到有一天,地净场光,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开这里。他们每个人的插队和回城也许都是一个故事,但是,由于这部小说的主旨不在描写他们,因此说到这里,就适可而止了。

屋里的主人叫丹华,一个身穿牛仔服,有着两条野鹤般的长腿的姑娘。她身高一米七三左右,当时的年龄是二十六岁。她的这间屋子,长期以来,一直是北京知青们聚会的一个场所,也许从插队的村子招工到肤施城的那天起,由于房子主人的好客和热情,以及她的落落大方的人生态度,这间屋子便成了一个小小的中心。他们或者是北京时一个学校的同学,或者是插队时分在同一个县、同一个公社、同一个大队的乡邻,或者原先并没有什么关系,只是职业的原因,彼此需要互相照应,各讨方便。总之,各种原因把大家捏合到了一块,隔一段时日,大家来这里聚会一次。

房间的陈设简单到令人惊讶的地步,只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一把藤椅,再就是靠着门的后边,有一只带着铁皮烟囱的火炉。这张床是主人睡觉用的,桌子则是写作和办公用的,藤椅是坐的,炉子做饭与取暖,兼而用之。那么主人总该有个盛衣物或杂物的家什吧,在为数不算太短的漂泊岁月中,总该有点行装吧。哦,有的,在房间的最里面靠墙的地方,有着一个十分巨大的白木箱子,那箱子最初的用途也许是一个货箱,因为它的外边还用几条铁箍缠绕着。主人的一应物什,想来都是装在那里的。总之,这个房间的所有陈设,加在一起,给人一种动荡不安、临时凑合的感觉,好像突然之间,汽车的喇叭声会在屋外响起,然后起重机的吊臂,将这个大得怕人的白木箱子,吊进汽车里去,只片刻的工夫,这间屋子的主人就从肤施城消失了。

主人像一个女王一样,永远坐在她的那把陈旧和有些发暗的藤椅上。她一条腿压在另一条腿上,脚尖高高跷起;两条胳膊,伸展开来,搭在藤椅的围圈上;屁股大约是结结实实地压在藤椅上的,因此,随着每一次的转身,屁股下的藤椅便吱吱哑哑直响。客人们则坐在床边,或者地上的小凳上。主人的床底下,仿佛能生长小凳似的,不管来多少客人,她都能应裕自如地,从床底下赶出与客人数目相等的小凳;她一脚一个地踢出来,好像在变魔术。

当然,时至今日,诸多的小凳子,已经没有它的用场了,因为随着每一次的聚会,人数都会减少一些。有的人是前来打一声招呼,抱头痛哭,热烈拥抱一场,然后离开的,有人是悄悄地,鸡不鸣犬不惊地悄然离去的。随着这些昔日的常客们的纷纷离开,每一次聚会的热情度,都会降低一些,而到了这个晚上,简直--,怎么说呢,甚至有一丝凄凉的味道,笼罩在这一群按他们自己的话来说--一群孤儿或者时代的弃儿的头顶上了。

他们在唱歌。这首忧伤的抒情歌曲,它的情调刚好与现在的气氛吻合。随着夜的加深,加深后的寂静,这哀怨的旋律飞出窗外,传到很远的地方。“一条小路曲曲弯弯细又长,一直通向迷濛的(遥远的)远方,我要沿着这个细长的(修长的)小路,去送(跟着)我的爱人上战场……”这首歌的歌名也许叫《小路》,也许不叫;是迷濛的还是遥远的,是细长的还是修长的,是去送还是跟着,在这些问题上,他们的记忆不一致,因为这支歌是很久以前唱过的,老师没有教过,是他们随着父兄哼会的,所以在这些细枝末梢,他们出现了分歧。分歧是没有关系的,重要的是他们现在需要它的旋律,加之现在他们都已经是大人了,懂得宽容地看待一切事情,所以在唱到那些有分歧的地方时,彼此的吐字,都变得模糊起来,以求达到统一。此一刻,这些曾经参加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少年合唱团或中央电视台银河少年合唱团的男声女声们,这些经历过生活、痛苦过生活、感受过生活的男人女人们,他们对旋律所理解的深刻程度,他们从胸腔中发出的那种深沉的叹息,也许,专业的歌唱家也难以望其项背。

歌声在细长的小路,在白茫茫的原野上飘浮了很久,终于由一声挣扎般的叹息,作为结束。没有人再起头,将它重唱一遍,如果有人起头,大家还会随声附和,跟着唱的,直到唱到精疲力竭为止。现在,既然歌声停息了,大家也就意识到,不应该再唱了,他们已经是大人,不应该再无休止地去唱那些给他们带不来任何实际内容的浪漫歌曲了。于是屋子里出现了片刻的宁静。

床上并排坐着一对年轻夫妇。孩子已经噙着母亲的奶头睡熟。因此,女人将孩子的嘴掰开,将孩子递给旁边的男人抱上,然后掩好自己的衣襟,并且用孩子吃过糖的一片水果糖纸,在叠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小姑娘。他们俩在北京的一个胡同里长大,一起上学,一起插队,又一起招工到市供电局,因此,两只从北京带来的白木箱子,自然而然地在有一天摞在了一起,两张单人床并在了一起;一张床腿高些,一张低些,于是,他们就给那低些的床腿底下,各支了两块砖头。他们已经有孩子了,但是还没有办结婚手续,没有办的原因是为了享受一年一度的探亲假。他们的积蓄的大部分,都花费在这一年一度的探亲上了,用他们自己的话说,都贡献给铁道部长了。

地上的小凳上,坐着一位异常美丽的姑娘,她叫姚红。她头上的头发,中部,劈开一道雪白的细缝,下边,分成两撮,每撮头发的根部,都扎着一个蓝色玻璃球一样的饰物。

今天,她一改往日那倦慵的、随随便便的姿态,而是显得有些惊慌,因为对她来说,将有一件大事要发生:她就要离开陕北了。她这是最后一次来参加聚会。在她的左右盘桓的,是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青年,她的热烈的毫无保留的崇拜者。山羊胡子不停地献殷勤,为她倒茶水,取糖果。刚才,唱歌的时候,唱到得意忘形处,他还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唾沫星子甚至喷到了她的脸上,使她不得不在唱歌的途中,皱了皱眉头。

刚才他们在炉子上做饭。现在,火炉还在燃烧,不过火苗已经很少,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初夏时节了,还生炉子,这是陕北生活养成的习惯。陕北初夏的夜晚,还是有几分寒气的。等到天大热时,主人将把炉子搬到门外屋檐下去做饭。

靠炉子的地方,坐着一位留平头的青年。刚才唱歌的时候,那为歌曲伴奏的击打乐,是他用炉钩在炉子上击打而出的。他是一个偏远地方的公社书记,习惯了农村生活,所以坐在火炉旁,被火烤着,很舒服。在大伙儿的眼中,他是丹华未来的丈夫,现在的保护人。他刚刚从北京回来,参加完“团十大”,在“团十大”上,他的中央候补委员落选,而且,根据从内部得来的消息,因为在过去的年代里,他很走红,所以现在被列为清查对象,上级派来的工作组,也许不几日就要到达陕北。此刻,他很委屈,也很颓唐。公允地讲来,这些年,他出了不少的力,带领农民修水坝,修梯田,累了一身的疾病。但是,年轻人,生活就是这样的,此一时,彼一时嘛。

歌声一旦停息下来,话题自然就转到了回北京这件事上。

那一对年轻夫妇,他们是不准备回了;他们认为北京城里人太多,因为人多,自然也就人情淡薄了。他们在山沟里已经习惯,北京城里嘈嘈杂杂的快节奏令他们头晕目眩;加之,家中仅有的一点房子,已经拆迁,被弟弟妹妹拿去换了单元,他们不愿意回去去争究这些。那男的,说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一次探亲,一个晚上,十二点多了,他骑着单车,路过天安门,他觉得有些口渴,就到一个大碗茶摊,要了碗茶喝。这大碗茶的价钱,他是知道的,小时候常喝,五分钱一碗!谁知,喝完茶后,卖茶的小伙子,向他伸出五个指头:

五块钱一碗!他说,你们宰人,宰到我这老北京头上了。双方发生了争执。原来,这是一伙从黑龙江插队回来的知青,没有找到安排的地方,靠卖大碗茶蒙人。说开了,都是“老插”,都是老北京,卖茶的大小伙子有点不好意思,摆了摆手,让他走人。他掏出了五块钱,往桌上一甩,什么话也没说,就骑上单车走了,心里很悲哀,为自己,也为那位黑龙江老插。夫唱妇随,那女的,也讲了一个类似的探亲故事。她说,有一次,一位邻居来串门,盯着她看了半天,然后问她母亲,“你们家什么时候认下了一门农村亲戚”。母亲怔了半晌,才说,“这是我二闺女呀,你不记得她了”。邻居很尴尬,找个托辞,迅速地离开了,母亲则伤心起来,说女儿受到了委屈,而她,沉默地开始收拾自己的行装。“我已经被这座城市从心理上遗弃了。”她说。回到陕北后,她就和那位男同学同居了。这一对年轻夫妇,对他们目前的处境很满意。男的说,在陕北,无论他推开哪一户老乡的窑门,那一碗热米汤,是少不了的,他们两口管着一个变电所,大米白面,镇上人哪怕吃不上,总少不了他们的,有时镇上放电影,忘了通知他们,他们将电一掐,老乡们就赶快来请他们了。总之,他们觉得生活得很好,不愿意再挪窝了。

“世界上有些偏僻的角落,总是需要那些耐得住寂寞的人去填补的。可是,亲爱的朋友,你们做你们的扎根派吧,我却要走了。”这是平头在说话。说话的途中,他还看了丹华一眼,然后继续说:“这次回北京,我顺便联系了一下工作,在郊县的一个老干局,找了份差使。我已经对政治厌倦了,对无休止的你争我斗厌倦了,我想找一个安静的避风港,找一个贤妻良母式的女子,度过这后半生。”

丹华有些惊讶地望着平头。平头的消沉她是知道的,但平头的这些话,却出乎她的意料,尤其是“贤妻良母”这几个字,刺伤了她。她想立即就反唇相讥,但是,没容她开口,姚红却抢先一步,开口了。

姚红不能放过这个适宜的机会,于是抢先开了口,“我也要走了!”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好像她的离去对不起这个松散的小集体,对不起依然留在这块土地上的别的人似的。“我这是最后一次,来参加这个聚会,下一次,我在北京的家里,招待同学们吧!”

姚红的话音刚落,那个山羊胡子,立即紧张起来。他是因为姚红,才迟迟不走的。他每天以主要的精力,盯着姚红,然而这么重大的事情,他竟然一无所知,而且,时至今日,他的身份,也只配和大家一样,做个听众,等待姚红宣布这个消息。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有些愤愤然了。

姚红是个复杂的女性。关于她的那些传闻,不时出现在肤施城的街头巷尾。当然,嚼舌是人类的一种天性,尤其是对她这样引人注目的姑娘来说;说一句刻薄的话,男人的嚼舌出于想入非非,女人的嚼舌则出于嫉妒。据说,她在大队支书的土炕上,在公社主任的硬木床上,或者是工厂主任的长沙发上,都躺过,在她的目光的注视下男人无不臣服,而臣服的下一步就是接受她的驱使,为她奔波和效力。她们姊妹三个,一起来陕北插队,她是老大,老二老三,都先后由她出力,办回去了,她这是最后一个,如今,她也要起身了。

严格地讲来,这个小群体,对姚红的每一次光临,并不怎么欢迎。那些传闻,自然也传到了他们耳里。生活是沉重的,它对待每个人都同样沉重,但是,为了活得轻松一些,就非得那样掉价不可吗?姚红的走,对大家来说,也没有太大的震动,因为她有的是办法,她终究会走的,这个大家心里都明白。

姚红讲完后,久久地没有人搭茬儿,这使她感到不安。她知道大家的心思还停留在刚才自己宣布的那个消息上,并且根据这个消息,又在推测着那牢牢地跟随着自己的流言。她可怜地望了山羊胡子一眼,希望山羊胡子能打破这静寂,将她从窘境中解脱出来,但是,山羊胡子抗拒了她的目光,他将脸别了过去。

“其实,我今天来,是想说一番话的,”姚红突然一改自己刚才的窘态,口齿清晰地说,“是的,我活得贱,活得掉价,但是,我是出于一种毫不利己的高尚目的的,朋友,你们明白我的良苦用心,明白我的那种处境吗?父母在文革中死了,死在北京郊外的一所五七干校里。面对郊外盐碱滩上的那两座孤坟,我拉着大妹和小妹的手,对坟墓说,我起誓,我要带好妹妹,保护好妹妹,并且让她们以后幸福。我做到了这一点,朋友,她们完好无损地回到了北京,没有人动过她们一根指头,我给了她们我所能给的,虽然这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是的,我贱,今天中午午睡时,为了给这张调令上盖最后一个公章,我还是在工厂革委会主任那张吱哑作响的木床上度过的。反正我是无所谓了。忘记我吧,朋友,不要再记着我了,我也许会以一副新的面孔出现在世界上,以后,你们见了我,永远不要提过去的事了;或者,干脆,北京街头匆匆一遇,装做互不认识,马路那么宽,各走各的路,好吗?”

姚红说,她来这里,就是为了说这几句告别辞的,说完以后,她感觉到自己的力气已经用尽了,于是挪了挪小凳,将自己的身体,软绵绵地靠在山羊胡子的胸脯上。

屋里的人受到了感动,起码是山羊胡子,和坐在床边的那一对夫妇。那一对夫妇中的那个女性,温柔地劝解和宽慰着姚红,叹息着女人做人的艰难;山羊胡子则轻轻地用臂腕搂住她,腾出另一只手,用一个指头蛋儿,将她腮边的一滴眼泪抹去。

丹华突然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过之后,她略带嘲讽意味地对姚红说:“难道,你就这样的给你的妹妹以幸福,好一个圣女!你想到没有,此刻,北京城里,你的妹妹,也许正和那些小流氓厮混哩!你千辛万苦地为她们保护下来的贞操,她们反而会认为这是一种累赘!”

屋里的人,都知道丹华的性格就是这样,所以对她的尖刻,也没有表示出太大的诧异。只是姚红,她哆嗦了一下。她和丹华,小时候就同在一个小学上学。记得一次,为合唱团唱一首什么歌儿担任领唱的事,她和丹华还闹了一段小小的别扭。多年来,她们俩实际上一直竞争着,当然,每次,都是姚红占了上风。时至今日,同是天涯沦落人,那种竞争的心理,早就没了,不管怎么说,都是知根知底的同学,她们还是亲近的。丹华刚才的那一段话,自然刺伤了姚红,但是,姚红今天能来,而且能主动地将那些不能启齿的事情说出,原本也是准备接受比这更难听的话的,所以,听了丹华的话后,她没有反驳。一想到自己快要回北京了,她反而感到一种释然,甚至有一种优越感;但是又一想,现在不是表现优越感的时候,于是又将刚刚露出的一丝浅笑收回去了;不管怎么说,她终归是一个悲哀的女人,凝结在面部深层的那种紫色的悲哀之色,始终未能消退。如此说来,释然、优越感,加上悲哀,这三种感情同一刻出现在脸上,从而带给她一种古怪的表情。

平头这时候接过了话头。平头问起了丹华自己的事情,他说:“丹华,那么,你自己怎么办呢?走不走?我的未来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你还在写作你那永远没有希望,永远只配重新扔进字纸篓的小说吗?这次在北京,我在废旧书摊上,看见了你在文革期间出版的那本反映知青生活的长篇了,小说在书摊上,五毛钱一本,被当做废纸出售,我看了真寒心,赶快躲开了那地方。哦,你最近写的那个短篇,就是取名《最后一支歌》的那篇,怎么样了,有可能发表吗?”

“没有可能发表。出去旅行了一趟,又被一家刊物退回来了!”丹华用手拍了拍办公桌上那只大信封,淡淡地说,“雨果说过,‘文学的第一排总是虚位以待的。’原来我以为,这话是给我说的,现在看来,这话不单单是给我说的,或者说,是给除了我以外的别人说的。也许,以这个短篇的被退回为转机,我将从此洗手不干了。不过,我至今还没有下这个决心,一想到,中国文坛也许将少了一位最优秀的小说家,我就为中国文坛遗憾!”

“你不写了,你报复它们(中国文坛),”平头愤愤地说,说着,瞅了大信封一眼,“那个《最后一支歌》,多漂亮,寄托了一种多么深刻和忧伤的感情呀!‘最后一支歌’,‘最后一支歌’,也许,为这篇小说命名的时候,你就打定主意,这篇小说如果不发表,它就是你的最后一件作品了。”

“你真聪明,是这个意思!”丹华说。她为平头的善解人意感到高兴,而平头所说的报复之类的话,虽然只是失败者的自我宽慰,并且有明显地奉承丹华的意思,但同样也使丹华高兴。他俩被大家认为是一对,而他们自己也有这么一点意思,究其原因,他们的思维往往能达到同步,不能说不是一个重要因素。

姚红这时开口了。她主动地和丹华搭话,以示对于丹华刚才的尖刻,并不在意。她问丹华,这次香港之行的感觉怎么样,能将那里的一些事情,给大家讲讲吗?

丹华的姨妈在香港。她最近探亲,刚刚从香港回来,她在北京,家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因此香港的姨妈,屡屡督促她到那里去一趟,甚至提出,叫她到香港来定居。作为丹华来说,她迟迟下不了这个决心,但是最近,她还是应姨妈之约,去了趟香港。那套牛仔服,就是从香港穿回来的,这种服饰,就是当时在北京,也比较罕见,不过过不了多少日子,它就会在北京街头流行开来,接着迅速地传到肤施城。北京知青来到陕北,给肤施城带来的最大的变化,也许是在服饰上。北京街头流行红裙子,一个礼拜后,肤施的街头也就流行开了,北京街头流行黄衫子,马上,肤施街头,黄色蝙蝠衫便像一面面黄旗帜在人群中招展。男人们传统的大裆裤,女人们传统的大襟袄,由于北京知青的光临,在肤施街头逐渐绝迹。北京至肤施一个礼拜一次的航班,北京知青的大包小包里,装的大约都是为别人代购的衣服。

丹华穿一身牛仔,这身牛仔配着她的气质和身材,十分妥帖。脚下蹬一双白塑料底的布鞋,再配上两条长腿,因此显得落拓不俗。她的骨骼很大,手指细长,再配上面部那时而温顺时而讥讽的笑容,让人想起《体育世界》赛马节目中良种马那光洁细腻的皮肤和温良典雅的面部表情。本文作者曾与她比过一次手的大小,是她主动提议的,结果,这个粗壮的男人的手指,竟比她的手指短半个指头蛋儿,这真是一件怪事。她头上的头发,整齐齐地剪成一个“门”字,恰像一张门帘,匡住鸭蛋形的脸蛋。这种日本小姑娘头型,也是香港理发师的手艺,她从那里带回来的。这种头型,后来也曾在中国风靡,继而由另外的时髦发型所取代,不过有个青年歌手,还十年一贯制地理着这种发型。你要结识我们的丹华,去瞅一瞅那青年歌手吧,大致模样,几乎一样,尤其是气质。只是,丹华的身材更修长一些,脸蛋也更白皙、细腻,牙齿也更洁白、细密。当她的上腭和下腭咬紧的时候,牙齿不留一丝缝隙,而两边脸颊上的肌肉,立即出现一种力量感和坚定感,而当她嘴唇张开,牙齿启开,舌尖顽皮地在上腭与下腭之间跃动时,又让人觉得,这是一个顽皮的、处在青春期的姑娘。总之,丹华是出众的、可爱的、讨人喜欢的,要不,为什么我们的杨岸乡仅仅瞅了她一眼,竟能引起那么强烈的震动,留下那么深刻的印象?

对于香港,丹华没有多说什么。她说那里既不像有些人说的那么好,也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坏,一个高度发达、高度膨胀的资本主义制度社会而已,那里同样也居住着人,而不是怪物,当然有好人,也有坏人,“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之分,无一例外。”记得这话是一位大人物说的,这话也适宜于香港。高楼林立,人欲纵横,彬彬有礼,唯利是图,人与人之间那层虚伪的面纱揭开了,裸露出了人性的本质。在这里你能强烈地感觉到“他人即地狱”这句话说得多佳,在这里你脑子里会时时浮现出革命烈士殷夫的“我在无数人的心灵中摸索,摸索到的是一颗冰冷的心”这句诗句。在这里,人与人的关系,即狼与狼的关系,不过这种狼与狼的关系,是在一种严密的法规保护下,是在私有财产和个人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下维系着的。总之,丹华说,总体印象,就像我们小时候小学课本里学过的《小马过河》一样:河水既不像老牛说的那么浅,也不像松鼠说的那么深。

“也许,我真的要去香港定居的,不过决心还没有最后下定。”丹华说,“当然,我最终的目的地是北京。北京太难回了,我想先到香港,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大陆时,以一位香港大亨的身份,昂首阔步地走入北京城。”

这话未免说得太大,太缥缈,而且其间也仍然没有少了那不可避免的苦涩。但是,屋子里其他的人听了,还是为丹华的这句话,热烈地鼓掌。不管怎么说,在这个人物身上,还残留着他们这个知青部落的最后一点浪漫精神和理想激情。

“那么,到时候,我专门叫一辆出租,到北京机场,迎接你这个红色资本家。”姚红有些带夸张口吻地说。

“那我怎么办呢?”平头说,“我是不是应当为你准备一篇欢迎辞,迎接我的衣锦还乡的恋人;可是,你知道,我在老干局的工作是写悼词,到一九九七年,恐怕,我不会写欢迎辞了,那时,如果我的欢迎辞中出现‘永垂不朽’或者‘默哀’之类字样,你不要骂我!”

平头的话,把屋子所有的人都逗笑了。丹华也笑了,笑过之后,她说:“其实,悼词你现在就可以写,为了埋葬过去。悼词之后,再写欢迎辞,欢迎你的‘贤妻良母’光临,怎么样?要不要在致了悼词之后,再默哀三分钟?”

面对丹华的一张利嘴,平头也感到难以应付了。他自我解嘲地说,他所说的贤妻良母,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今夜月光真美!”平头指着窗外,突然说。他明智地改变了话题。

月光确实很美。一轮白玉盘般丰满的圆月,当当地停在肤施城上空。空气有些污染,因此这月光是雾澄澄的,配着凤凰山脉那逶迤的轮廓,给人一种苍茫的感觉。粉白的月光,照耀着院子里那段矮墙,那矮墙外边靠山的地方有三孔窑洞,那就是毛泽东初入肤施时的第一个居住地。丹华的屋外,是几棵白杨树。最初栽的时候,大约是一排,现在只剩下几棵树了。白杨有两把粗,粉白的树身在月光下闪闪发亮,树叶在夜风中沙沙作语,月光将一棵树的树身,斜斜地投在丹华的窗户上。

于是他们改变了话题,开始谈论起一些另外的事情。他们回忆起了插队时的生活,不管怎么说,他们对那段艰苦的生活留下了美好的记忆,它使他们接触到了生活的最底层,接触到了苦难,经历了人类仅仅是为了基本生存这个并不高贵的目的,而与大自然所进行的伟大的充满悲凉意义的斗争,从而明白了马克思所说的“人们必须有了衣食住,然后才能谈得上社会活动”的道理。--如果此生,他们还能有所作为的话,他们将毫不迟疑地认为,这得感谢插队生活的馈赠。他们还谈论起一起插队、现在回到城市的一些同学的情况,谁在卖大碗茶啦,谁在摆香烟摊啦,谁进了中南海啦,谁一句外语也不会说,却去美国某城的领事馆当了经济参赞啦,等等。

丹华又记起了,平头当年的一件事情。这些年,平头在她的心目中,始终占据一定的位置,也与这件事有关。那是“文革”期间,平头是首都红代会的常委,学校红卫兵的头儿。有次,学校的头儿们,在三楼的一间教室开会,这时候,一楼着火了。学校的老会计,从三楼,将那个装满现金的公文柜,往楼下搬,结果,公文柜叩在楼梯上,门儿开了,一大摞子十元的钞票,被风一吹,洒了满楼道。见状,学生们停止了开会,他们去扑灭了火,接着帮助老会计捡回了钞票。当钞票全部交到老会计手里时,老会计数了数,一张不短,只有一张,被火燎了一个角儿。丹华那时候还是个不起眼的黄毛丫头,她目睹了这一幕,她看见了平头在火光中那奋不顾身的影子,从此,她坚定不移地认为,在那场被称为“浩劫”的“文革”中,至少,有一个人是抱着真诚的目的,抱着“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社会者,我们的社会。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干,谁干?”的目的去参加的,这个人就是平头。

话题从这里,便开始了对毛泽东的评价。这是一九七九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不久的日子,中国二十世纪史的一个经典时间。那一阵子,议论毛泽东,评价毛泽东,成为一种时兴,这个话题出现在家庭的饭桌上,出现在大学生们的周末恳谈会上,出现在火车上两个萍水相逢的旅客的交谈中。这些北京知青也不例外,何况他们本来就是过来人,是和毛泽东共同呼吸了几十年同一地面上的空气,在以毛泽东的名字而命名的那个时代成长起来的,接受了毛泽东的恩惠和失误的那一代人,所以,他们有权利议论、评判和思考,并且大谈特谈所谓的前毛泽东现象和后毛泽东现象。其时,由于毛泽东的逝世而造成的空虚感和失重感已经减弱,笼罩在毛泽东头上的人为的光圈也已经逐渐淡褪,代之而起的,是经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全民族的大讨论,人们在反思过去,总结过去,并且在反思和总结的同时也在重新审度自己。

知青部落的这些人认为,毛泽东是一位伟大的历史人物,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都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事实上,他的思想和意志,左右和影响了中国漫长历史的半个多世纪之久,并且还将继续影响下去,这个时代以他的名字为名字,他的阳光无所不至,因此,不提到他,你就无法解释中国二十世纪的所有的重要和甚至是细微的历史现象,这些现象也包括他们的插队生涯在内。他们认为,毛泽东当然是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唯物主义者,但同时,他的身上,又带有太多的封建色彩,两千年封建统治的阴影,不能不时有时无地遮盖住他庞大的身躯,也许他在陕北那个雪天完成的《沁园春·雪》就透露出了其中的些许信息。他们认为,毛泽东有两个遗憾,一是他脱离土地的时间太短,他的父亲是农民,而不是爷爷或者老爷爷是农民,因此他的身上,不可能不沾有浓厚的农民意识,他的思考问题和决策事情时,不能不或多或少地用农民的逻辑行事,尤其是在处理工业问题和经济问题时这样,应当在他的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头衔和称谓,后面再加上一个“著名农民”。二是他不幸与中国历史上那位天才的权术家曾国藩为邻,这个权术家一定教会了他许多的东西。最后,他们说,毛泽东之后,在中国,甚至在世界上,这种号令一切,具有无限权威,被人们奉若神明的领袖人物,从此消失了,而且永远不会再出现了,领袖时代将让位于个性时代,正如尼采所说,“上帝死了”。从此以后,人类社会进入了个性高扬的时代,人人都是自己的领袖,人人都是自己的上帝了。思考到这一层,反过来再想,他们认为昨日的毛泽东的固定形象是时代造就的,是千百万人的意志造就的,是复杂的中国式的社会环境造成的,是阶级和阶级之间殊死决战必然的结果。历史进程制约了毛泽东,他不可能超越进程,当神的牌位和活着的帝王在中国的土地上某一刻轰然倒地的时候,两千年依赖所形成的这种惯性现在无所着落,人们迫切地需要一个崇拜物,这样晚上睡觉才能踏实,这样队伍向前进攻时才有旗帜,这样才不致使偌大中国变成一盘散沙,他们将目光对准了毛泽东,强使或者祈使毛泽东就范,而毛泽东也就顺理成章地、自觉地或不自觉的、情愿或不情愿地充当了这个角色。所以,他们认为,毛泽东的彪炳千秋的功绩和他的令人痛惜的失误,在自己承受光荣和承担责任以外,社会恐怕也应当承受和承担其中的大部分。

不管怎么说,对于毛泽东,他们崇敬和热爱他,尤其是在肤施城,在他的旧居旁谈论他时,那评价除了理性的思考以外,自然也带有感情的成分。当然,怎么说呢?他们目前这尴尬的处境,正是毛泽东的巨手一挥,造成的。一想到这里,他们就觉得自己高高在上的学究式的评价,是不是有点太可笑了,他们不能原谅他,至少因为插队这件事。

那时候,家庭之间,同事之间,同学之间,朋友之间,经常进行这样自发的讨论,讨论的重点是毛泽东。他们每个人都把自己的出色思考,百虑之一得,慷慨地奉献出来,贡献给依然还要前行的社会、毛泽东之后的社会。当然,在思考的同时,他们自己往往是最大的受益者,他们通过思考在清理自己的思想,以便迎接正姗姗而来的历史新时期。

夜已经相当深了,月亮已经西斜,停在了凤凰山的山巅。讨论暂告一段落,以后再进行吧,现在,他们得分开了。坐在床边的那一对夫妇,最先告别,那男的,脱下自己的外衣,给孩子包上,把孩子抱在怀里,他们踏着月光离去了。接着,姚红站了起来,这次,她没有推辞,而是大大方方地把手臂塞进山羊胡子的肘窝里,半倚着他,离去了。“晚上住到我那里去!”她对山羊胡子说。

“那么,我怎么办呢?举目无亲!”平头最后一个站起来,他瞅了瞅狭窄的单人床,问丹华。平头的住处还在遥远的乡间。

“你嘛?是本城的红人,哪里没有歇脚的地方?你随便找个地方,委屈一夜吧!”丹华笑着说,一边说一边推推搡搡,将他推出了门。

“你什么时候去香港?走时,一定要给我打一个招呼!”平头回过头,认真地说。

“走不走,还说不定呢!即便走,还要先办一件重要的事情!”丹华说。

平头不知道这重要的事情是什么,也许是同他的关系吧?他想。他不想走。但是又不能不走,最后,还是悻悻地离开了屋门。

平头灰塌塌地向远处走去,他今晚将歇息在哪里,不得而知。看着平头那苦行僧一样的背影,丹华有些可怜和心疼他,她想喊住他,可是,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等到平头的背影,被街上的建筑物挡住了,丹华才回到屋子。

屋子变得冷清了,再加上地上的瓜子皮和糖纸,更增加一种寂寞的味道。地上有一个由糖纸叠成的穿连衣裙的小姑娘,很雅致,丹华弯腰捡起它,端详了一阵,就又轻轻地扔掉了。随后,她伸开长腿,开始把那些小凳,一只一只往床底下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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