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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翻译

  翻译(translation)是把已说出或写出的话的意思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的活动。这种语言活动,人类几千年来一直在进行,它影响到文化和语言的发展。与翻译有关的可变因素很多,例如文化背景不同,题材不同,语言难译易译不同,读者不同等等,很难把各种不同因素综合起来,都纳入一条通则。

  在欧洲,翻译实践有长远的历史。有人甚至认为,欧洲文明源于翻译,上至罗马帝国,下至今天的欧洲共同市场,都要靠翻译来进行国际贸易。有人说,用古希伯来语写的《圣经》和用阿拉米语写的《福音》,如果没有先译为希腊文和拉丁文,后来又译为中世纪和近代诸语言的话,2000年来的犹太基都教文化就不会产生,因而欧洲文化也不会出现。自翻译《圣经》起:将近2000年来,欧洲的翻译活动一直没有停止过。《圣经》的翻译是一件大事,它帮助许多国家的语言奠定了基础。在古代希腊、拉丁文学方面,荷马的史诗、希腊悲剧、喜剧和抒情诗,忒奥克里托斯(约公元前310~前250)、卡图卢斯(约公元前87~前54)、普卢塔克(约公元46~120或127)的作品等等也多次被译成欧洲许多国家的语言。在保存古希腊文艺方面,阿拉伯译者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至于欧洲各国古代和近代的其他大作家,如维吉尔、但丁、莎士比亚、歌德、塞万提斯、安徒生、易卜生、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莫里哀等等的作品,也都多次被译成其他国家的语言。在东方文学方面,阿拉伯的《一千零一夜》、日本的能剧、中国的小说诗歌、印度的《故事海》《薄迦梵歌》《沙恭达罗》等等都译成了欧洲语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印度的《五卷书》,它通过中古波斯文和阿拉伯文译本,反反复复地被译成了多种欧洲语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实践产生理论,欧美许多国家的翻译理论是五花八门的。从大的方面来看,可以分为两大派:一派是翻译可能论,一派是翻译不可能论。其实,完完全全百分之百的可能是没有的,完完全全百分之百的不可能也是没有的。世界上一切翻译活动都是在这两个极端之间进行的。欧洲许多着名的人物,比如马丁·路德、M·阿诺德、F·W·纽曼、J·B·波斯特加特、H·白洛克、Fr·R·诺克斯、V·那巴可夫等等,都对翻译提出了自己的理论。据《开塞尔世界文学百科全书》的意见,这些理论中有些是刚愎自用的。

  翻译一篇作品或者一段讲话,必然涉及两种语言:一种是原来那个作品或者讲话的语言,德国学者称之为Ausgangsspraehe(源头语言),英美学者称之为Original或Source language;一种是译成的语言,德国学者称之为Zielsprache(目的语言),英美学者称之为Target language。二者之间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差距。因为,从严格的语言学原则上来讲,绝对的同义词是根本不存在的。一个翻译者,不管水平多么高,也只能尽可能地接近源头语言,而不可能把原意和神韵完全传达过来。翻译者的任务就是处理两种语言之间的关系。关于翻译工作,一般的看法是,逻辑的抽象的东西,比如说数学、物理、化学等等着作,翻译起来比较容易。但是也有含义转移的危险。重在故事情节的作品,比如浅薄平庸的小说之类,翻译起来也比较容易。重在说理或鼓动的作品,比如格言诗、论战文章、政治演说、有倾向性的剧本,以及讽刺文学等等,翻译起来也不十分困难。但是重在表达感情的高级文学作品,翻译起来就极为困难。在这里,翻译或多或少只能是再创作,只能做到尽可能地接近原作,原作的神韵、情调是无论如何也难以完全仿制的。特别是源头语言中那些靠声音来产生的效果,在目的语言中是完全无法重新创造的。

  除了翻译可能与不可能的争论之外,还有直译与意译的争论。这种争论在欧洲也有很长的历史,但在中国尤其突出。

  中国的翻译理论和实践在世界上有显着的地位。《礼记》已有关于翻译的记载。《周礼》中的“象胥”,就是四方译官之总称。《札记·王制》提到“五方之民,言语不通”,为了“达其志,通其欲”,各方都有专人,而“北方曰译”。后来,佛经译者在“译”字前加“翻”,成为“翻译”一词,一直流传到今天。

  在中国,佛经的翻译自后汉至宋代,历一千二三百年,这样历久不衰的翻译工作,在世界上是空前的。从实践中产生的理论,也以佛家为最有系统,最深刻。晋代道安(314~385)主张质,即直译。他提出了“五失本”,意思是,在用汉文翻译佛经时,有五种情况允许译文与原文不一致。他又提出了“三不易”,意思是,三种不容易做到的情况。苻秦的鸠摩罗什(344~413)则主张除“得大意”外,还须考虑到“文体”。他说:“天竺国俗,甚重文制,其宫商体韵,以入弦为善。凡觐国王,必有赞德;见佛之仪,以歌叹为贵,经中偈颂,皆其式也。但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也。”(《高僧传》卷二《鸠摩罗什传》)隋代彦琮(557~610)最推崇道安的理论,他主张直译,提出“八备”和“十条”。“八备”指翻译者必须具备的八项条件;“十条”指他对译文体例、格式的十种规定。到了唐代,玄奘(602~664)是中国翻译史上集大成的人,文质并重,但似以质为主。他没有留下专门阐述翻译理论的文章。《翻译名义集》中记载了他的“五种不翻”的学说,指出有五种词语只能译音。北宋赞宁总结了前人的经验,提出翻译佛经的“六例”,详细探讨了翻译中六个方面的问题。他给翻译下的定义是:“翻也者,如翻锦绮,背面俱花,但其花有左右不同耳。”这个生动的比喻,说明翻译是一种艺术(如翻锦绮),它将(语言的)形式加以改变(左右不同),而内容不变(背面俱花)。

  北宋(960~1127)初期还有翻译活动,以后逐渐衰微。它的重新兴起始于明代(1368~1644)永乐五年(1407)。那时由于对外交通的需要,创立了四夷馆,培训翻译人才。明代末期,西学东渐,翻译工作更活跃起来。但此时翻译的方向已完全改变,不再是印度的佛经,而是欧洲的天文、几何、医学等方面的典籍,中国翻译史已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明代一些着名的翻译家对翻译工作也提出自己的看法。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1552~1610)说:“且东西文理,又自绝殊,字义相求,仍多阙略。了然于口,尚可勉图;肆笔为文,便成艰涩矣。”这是说,中西语言结构不同,文章脉络不同,西方有的术语为中国所无,口头解释一下还可以做到,笔译成文,人家就看不懂了。同时代的一位中国科学家李之藻(?~1631)在描写当时外国传教士的译书态度时说:“诸皆借我华言,翻出西义而止,不敢妄增闻见,致失本真。”此时的翻译往往用合作方式,同初期佛典翻译相似,即中国学者与外国人合作翻译,润文的责任则放在中国学者身上。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有识之士痛感学习西方之必要,翻译活动又逐渐兴起,在中国翻译史上形成又一个新阶段。马建忠(1845~1900)强调译事之难。梁启超(1875~1929)鼓吹佛典翻译之高明。毕生从事西方社会科学翻译的严复(1853~1921)在几篇序文里申述了他在翻译中遵循的原则。在《天演论》序中他说:“译事三难:信、达、雅。”“信”是忠于原作,“达”是忠于读者,“雅”是对于文学语言的忠诚。信、达、雅虽然只三个字,但体现了作品、读者、语言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严复那些译本当中,《天演论》接近意译,《原富》则近于直译。他说:“是译与《天演论》不同,下笔之顷,虽于全节文理不能不融会贯通为之,然于辞义之间无所颠倒附益。”不过他对本书“繁赘而无关宏旨”的地方,则又有所删除。在《群己权界论》译凡例中他说:“原书文理颇深,意繁句重,若依文作译,必至难索解人,故不得不略为颠倒,此以中文译西书定法也。”可以看出,《天演论》是意在达旨的述译,《原富》是辞义无所颠倒的严译,《群己权界论》是不依文作译的宽译。但是不论译法如何,有一点是始终如一的:即避免按字直译,努力用新的词或词组以求词义的全部传递。例如evolution中文没有与之相应的词,于是采用“天演”一词;libehdy这个法制观念中国当时还没有,于是用“群己权界”这一词组。严复对于西文词义的翻译做出了可贵的尝试,但是这方面的研究还有待开展。

  五四运动以后,中国历史进入了现代,翻译的重要性远迈前古。中国新文学的兴起同翻译是分不开的。第一个重视翻译并大力加以倡导的人是鲁迅。鲁迅主张直译。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在介绍外国思想以供借鉴的同时,还要通过译文改造我们的语言。1931年12月28日他在给瞿秋白的信中谈到严复。他说:“他的翻译,实在是汉唐译经历史的缩图。中国之译佛经,汉末质直,他没有取法。六朝真是‘达’而‘雅’了,他的《天演论》的模范就在此。唐则以‘信’为主,粗粗一看,简直是不能懂的,这就仿佛他后来的译书。”鲁迅不主张译文完全中国化。不完全中国化的译本“不但在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法”。他认为中国语法不够精密。“这语法的不精密,就在证明思路的不精密,换一句话,就是脑筋有些糊涂。”

  在主张直译方面,瞿秋白和鲁迅见解一致。他说:“翻译——除出能够介绍原来的内容给中国读者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帮助我们创造出新的中国的现代言语。”但是他同时指出:“当翻译的时候,如果只管‘装进异样的句法’等等,而不管是否活人嘴里能够说得出来,——那么,这些‘异样的句法’始终不能‘据为己有’。”他认为,“新的言语应当是群众的言语——群众有可能了解和运用的言语。”现代许多翻译家基本上都是直译派。所谓“直译”是指:原文有的,不能删掉;原文没有的,不能增加。这与译文的流畅与否无关。鲁迅译的《苦闷的象征》等书,文字就非常流畅,但仍然是直译。所谓“意译”是指对原文可以增删。古代的鸠摩罗什属于这一派。郭沫若一方面说:“我们相信理想的翻译对于原文的字句,对于原文的意义,自然不许走转,而对于原文的气韵尤其不许走转”;另一方面,他也主张:“我知道翻译工作绝不是轻松的事件,而翻译的文体对于一国的国语或文学的铸造也绝不是无足重轻的因素。”茅盾更是简洁了当地指出:“翻译文学之应直译,在今日已没有讨论之必要。”他又说:“‘直译’这名词,在‘五四’以后方成为权威。”傅斯年、郑振铎、周作人、艾思奇等主张直译。因此,可以说,在近现代中国翻译史上,直译是压倒一切的准则。

  比较欧洲和中国翻译的历史,以及翻译的理论,可以看出,东西双方探讨的问题基本相同。双方都讨论翻译的可能与不可能的问题,也讨论直译与意译的问题。但是双方也有不同之处。西方谈翻译理论,偏重于可能与不可能的问题,以及可能的程度。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文学翻译难,科技翻译易。直译与意译问题,也偶尔涉及;但不是重点。在翻译的基础或背景方面,欧洲与中国不同。在欧洲,除了最早的希伯来语以外,基本上是同一语系的语言之间的互相翻译。因此才产生了某一些理论家主张的翻译三分法:一、翻译;二、变换;三、逐词对照本。这种三分法对中国是完全不适用的。中国绝不可能有变换。因为在中国几千年的翻译史上都是不同语系语言之间的翻译,在同一语系语言间才能变换。中国偏重于直译与意译之争,所谓文与质者就是。这是由于从佛经的翻译到现代科学文学着作的翻译,都有其特殊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中西双方的思维方式有所不同,在这里也表现了出来。中国讨论翻译的人没有对语言本质做细致的分析,而是侧重于综合,侧重于实际应用方面,因此谈翻译技巧多,而谈抽象理论少。在直译与意译的问题解决以后,如何解决具体作品和文句的译法问题将提到日程上来。

  198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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