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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讲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谜

    大家应该都记得,在鸳鸯抗婚那一段情节里,就是第四十六回,鸳鸯气闷中跑到大观园里,先碰见了平儿,就跟平儿说:“这是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连上你我,这十来个人,从小儿什么话儿不说?什么事儿不作?这如今因都大了,各自干各自的去了,然我心里仍是照旧,有话有事,并不瞒你们。这话我且放在你心里,且别和二奶奶说: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的娶我去作大老婆,我也不能去!”
    鸳鸯在这段话里,包括她和平儿在内,提到了十四个贾府老资格的大丫头,其中贾母把翠缕给了湘云,湘云回叔叔婶婶家把她带过去,算那边的人了;另外死了的金钏、去了的茜雪不用多说了,引人注意的是还有一个死了的可人。有位红迷朋友就跟我讨论,说那说的是不是秦可卿啊?我回答她,不是,秦可卿小名是可儿,不是可人,这个可人和也只在书里出现过一次的那个媚人,应该是名字互相配对的。另外像麝月、檀云;素月、碧云;玻璃、翡翠;同喜、同贵……都是配对的。鸳鸯拉的这个名单,应该是最早都在贾母身边的一群丫头。在这段话旁边,脂砚斋有条比较长的批语,是这么写的:“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真镜中花、水中月、云中豹、林中之鸟、穴中之鼠,无数可考,无人可指,有迹可寻,有形可据,九曲八折,远响近影,迷离烟灼,纵横隐现,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现千手千眼大游戏法也。”她的意思,就是曹雪芹关于金陵十二钗的总体设计,是既具体,又抽象,既难以准确指认,又分明排列有序,有时候可以从这个角度列出十二位,有时候又可以从那种角度排出十二位,这是一种非常高妙的写法。
    在太虚幻境,宝玉翻看的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排在第一位的是晴雯。鸳鸯列举了那么多丫头名字,里面却并没有晴雯。前面讲过,荣国府丫头的来源主要是两个,一是家生家养的,奴才生出来的孩子还当奴才,鸳鸯属于这一类;二是从外面拿银子买进来的,袭人属于这一类;晴雯呢,按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的价值标准衡量,出身来历比她们都贱,她是赖嬷嬷送给贾母的。
    赖嬷嬷是什么人?绝对不是什么贵妇人,是服侍过贾母那一辈小姐太太的女仆,而且是家生家养一类的,她生的儿子赖大就继续给贾家当仆人。当然,因为世代为仆,受到主子信任,所以赖大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成了荣国府的一个大管家,他的媳妇,赖大家的,也成了挺拿事的女管家。这样的仆人,逐渐积累起财富,就自己在外头也盖起很华丽的、带花园的住宅,过起很奢侈的生活来了,赖大就提出来,拿钱赎出自己的孩子,不让他们再给荣国府当奴才了,荣国府也就开恩答应了。赖大的儿子赖尚荣,从小就跟贾宝玉类似,捧凤凰般地养大,二十岁上拿钱捐了个前程,那时候可以不去参加科举考试,拿钱取得候补当官的资格,叫捐前程。赖尚荣到了三十岁,就被朝廷选为了州县官,为了庆贺这件事,连摆几天宴席,有一天专门请贾府的人去。第四十七回,柳湘莲出场,就是在赖尚荣家的宴席上,后来就发生了呆霸王薛蟠调情不成遭痛打的事,大家都记得,我不多说了。后来探春理家,还提到为了管理好大观园,曾在那次赴宴的时候,跟赖大的女儿取过经,那个女儿按说本来应该是到荣国府来,给探春她们当丫头的,但是因为父亲发了财,主子又开恩,自己也成了小姐了。曹雪芹写出这么一个姓赖的老仆家里的事情,意义当然是多方面的,大家可以体会出来,这里不多说。
    那么晴雯,她最初就是赖家买的小丫头,是奴才买来的奴才,赖嬷嬷那个大奴才到贾府给贾母请安,常带着晴雯这个小奴才来,贾母见晴雯长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老主子一流露出喜欢的意思,赖嬷嬷就把晴雯当做一件小礼品孝敬给贾母了。鸳鸯在搬着手指头计算跟她地位相当的姐妹时,就没把晴雯算上,因为晴雯的出身来历实在是太下贱了,还不能跟鸳鸯她们相提并论。晴雯到了贾府以后,因为根本不知道家乡何处父母是谁,只知道有个姑舅哥哥——所谓姑舅哥哥,是一种含混模糊的说法,姑姑生的表哥和舅舅生的表哥在中国旧习俗里本是应该严格区分的,姑表哥就是姑表哥,舅表哥就是舅表哥,但是晴雯光知道他是一位表哥,会宰牲口做饭,就去求了赖大,赖大就让那表哥到荣国府来打一份工,“吃工食”——“吃工食”是书里的原文,在第七十七回——不知道为什么,读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我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晴雯那时候还很小,十岁的样子,游丝一般的生命,还企图从人间寻觅出一点亲情,去为这么一个其实血缘上说不太清的表哥求情,让他离自己比较近,有份相对稳定的工作。我觉得这一笔很重要,可以知道在晴雯爆炭般性格的深处,还有着多么柔软的温情。但是她后来的遭遇我们都很清楚,被王夫人粗暴撵逐后,她被扔在那姑舅哥哥家的冷炕上,宝玉形容:“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的兰花送到猪窝里去一般。”那因为她的关怀才到荣国府安身的表哥,还有那位对宝玉实行性骚扰的表嫂,竟对她连丝毫的亲情照顾都没有,人一死,赶忙去领烧埋银子,把晴雯匆匆火化了。
    曹雪芹钟爱晴雯,把她刻画得从纸上活跳出来,历代不知道有多少读者欣赏晴雯,为她的独特性格鼓掌叫好,为她的不幸夭亡叹息落泪。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收入的应该全是大丫头,但这些大丫头里,晴雯出身是最下贱的,曹雪芹却偏把她列为第一。“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曹雪芹还专门为她写了一大篇洋洋洒洒的《芙蓉诔》,历来的红学研究者为这个角色写下了许多文字,今后,她仍会是红学研究中的一大题目。
    但是,晴雯其实也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最近就有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跟我说,他对晴雯很反感,特别是她那样对待坠儿,坠儿不过是偷了平儿的一个虾须镯。这位红迷朋友认为,像平儿那样有权势的大丫头,她那个虾须镯,跟荣国府里其他主子的贵重首饰一样,其实都是底层劳动人民血汗的结晶。坠儿作为一个地位低下的小丫头,拿了那虾须镯,性质不过是把含有自己一份血汗的东西,收归过来罢了,当然,方式方法不对,任何时代也不能肯定偷窃。不过,这么件事情,那晴雯知道以后是怎么个表现啊?连平儿也主张悄悄地找个借口,把坠儿打发出去就行了嘛,嗬,看曹雪芹写的,那晴雯简直是凶神恶煞,自己病着,却把坠儿叫过去,骂还不算,竟然还拿一丈青——那是一种细长的金属簪子,一头是耳挖勺,一头是很尖锐的锥子——晴雯就用那尖锐的一头猛扎坠儿的手,痛得坠儿又哭又喊。晴雯这样做,真是太可恶了!这位年轻的红迷朋友跟我说,每次读到这一段,他都同情坠儿,反感晴雯。曹雪芹那么写,他还能理解,可能生活里晴雯的原型就是那么个德行,但是,让他不理解的是为什么有那么多论红的人,把晴雯说成是一个反抗的女奴隶,别的不说,就她那么样对待坠儿这一件事,她不是比奴隶主还凶恶吗?紧接着,书里就写晴雯补裘,写得当然很生动,写出了宝玉跟她之间有一种超出主奴关系的友情,但是,那么卖命地替主子干活,从性质上说,不就是一种奴隶对奴隶主的忠诚吗?
    这位年轻的红迷朋友的看法,现在我介绍给大家,不知道您有何高见?
    我个人是不同意给晴雯贴上诸如“具有反抗性的女奴”一类的标签的。晴雯的悲剧,是一个性格悲剧。她个性锋芒太露,太率性而为了。林黛玉身为小姐,性格太露,说话锋芒太厉害,尚且被人侧目,王夫人就对她很不以为然;你一个下贱丫头,竟然也由着自己的性子生活,这还得了!王夫人老早注意到,晴雯骂小丫头,那模样很像林妹妹,其实恐怕更像的,是那种开放式的性格。当然,林黛玉有文化修养,她使性子,全用的文雅的方式,也不跟丫头们冲突,她是在小姐公子的圈子里使性子;晴雯就比较粗俗,显得轻狂,骂起小丫头来,那派头比主子还主子,你注意到了吗?晴雯动不动就说把哪个丫头仆妇撵出去,打发出去,那简直成了她的口头禅了。
    晴雯之所以能那么由着性子生活,一是她很得贾母喜爱,直到王夫人都把晴雯撵出去了,贾母还说,“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还不是一般的好,是“甚好”,贾母对她的评价可说是非常之高。我觉得贾母和王夫人虽然是同一个阶级里的人,但是她们的差异很大,贾母是一个能够“破陈腐旧套”,有些新思维,能接受某些新事物,并且比较欣赏开放性的性格的人。她对凤姐和黛玉乃至晴雯的开放式性格都能欣赏,至少是能够容忍,她把晴雯派去服侍宝玉,是觉得“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都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而王夫人却绝对不能容忍晴雯这样的“狐媚子”、“妖精”。当然,到了宝玉身边以后,晴雯深得宝玉宠爱,这就更让她误以为自己可以就那么样地长长久久地生存下去,觉得别的丫头婆子是可以撵出去的,而自己是绝对不存在那种危机的。直到被王夫人叫去当面斥骂之前,她是一点被撵的忧患意识也没有。
    对晴雯是贴不得“反抗女奴”的标签的。如果她觉得自己是奴隶,要反抗,那么她就应该把荣国府,把大观园,把怡红院视为牢笼,就应该想方设法逃出去,或者为一旦被驱逐出去早做打算。但是她一贯以留在那个“牢笼”里为荣,为福。“撕扇子作千金一笑”那回,她因为慵懒任性,把宝玉惹急了,就说要去回王夫人,把她打发出去,那么,她是怎么反抗的呢?她说:“为什么我出去?要嫌我,变着法儿打发我出去,也不能够!”还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她虽然没有跟宝玉发生关系,并且对袭人那种她认为是鬼鬼祟祟的行为不以为然,常常予以讥刺,但她在意识里,显然认定自己早晚是宝玉的人。别人或者会被撵出去,她自己就往外撵坠儿,但就她自己而言,她是不会被撵出去的,就是宝玉生气说要撵她,她就不出去,宝玉也无可奈何。
    贾府的这些丫头们,吃的是青春饭,年纪大了,就像李嬷嬷在第二十回说的那样:“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第七十回一开头,就说大管家开了一个人名单子来,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房,也就是应该为奴隶主生产新奴隶,他们正等着从主子各房里拉出到了年纪的丫头,分配给他们去进行那样的生产。鸳鸯、琥珀、彩云本来都应该“拉出去配一个小子”,因为各有具体原因,暂不出去,只有凤姐和李纨房中的粗使丫头拉出去配了小子,得不着府里分配的丫头的小厮,才允许他们外头去自娶媳妇。
    晴雯对拉出去配小子这样的前景,浑然不觉,以为自己既是老太太派到宝玉身边来的,宝玉对她又宠如珍宝,便只把大观园怡红院当成个蜜罐子,似乎自己就可以那么舒舒服服地过一辈子。她的浑浑噩噩,跟另外一些丫头,成为了鲜明的对比。
    其实,要说反抗性,坠儿比晴雯强多了。坠儿为什么偷平儿的虾须镯?当然不会是偷来自己戴。别忘了谁跟坠儿最好,最知心,能说私房话?在滴翠亭里,跟坠儿说最隐秘的事情的是谁?是林红玉,也就是小红。小红是大观园丫头里觉悟得最早的一个,前面我分析过为什么她能那么早就把世道看破,她说,“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那是第二十六回,她跟比她地位更低的小丫头佳蕙说的。坠儿是小红最可信赖的朋友,这样的意思她也一定跟坠儿说过。因此,坠儿偷镯子,那动机不消说,就是为以后被撵出去也好,被拉出去配小子也好,积攒一点自救的资金。坠儿的偷窃行为不可取,但她的动机里,实在是有合理的成分,她比晴雯清醒,晴雯是一个自以为当稳了奴隶而去欺负小奴隶的丫头,坠儿却是一个打算从奴隶地位上挣扎出去的小丫头。
    大观园里的丫头们,基本上分成三类。一类以小红为代表,知道自己并不能在那里头过一辈子,因此早做打算。当然,小红采取的手段比坠儿积极,她后来以自己超常的记忆能力与口才,赢得了凤姐的欣赏、信赖,成为凤姐身边一个得力的丫头,攀上了高枝。但她的目的,只是从凤姐那里学一些眉眼高低,扩大自己的见识面。她早就大胆地爱上了府外西廊下的贾芸,不是把自己的前途锁定在荣国府里,而是选准时机就要冲出樊笼,去建造自己所选择的较为自由的生活。司棋也是这样一种人。鸳鸯在抗婚以后,意识到贾母的死亡也就是自己一贯生活状态的结束,甚至是生命的大限,对未来绝对没有玫瑰色的期望。尽管每个人的情况还有区别,但这是一类,就是知道这样的奴隶生活即使待遇还不错,却是不可能当稳了丫头而没有变化的,因此暗暗地早拿好了主意。第二种就是晴雯、袭人一类——当然晴、袭二人的想法和做法并不相同甚至相反。袭人的路数很像薛宝钗,就是以收敛的方式,温柔的方式,顺应的方式,来应付各方面的人际。对宝玉,她以情切切、娇嗔的方式,伴随以肉体的魅惑,牢牢地把握住,时不时地给些真诚的,确实可以说是为宝玉好的讽谏规劝。她把自己的前途,锁定在了宝玉稳定的二房的位置上。晴雯呢,上面讲了,她觉得自己地位很稳固,当然,她没有去细想,而她那种开放式的、奔放的性格,也不习惯于今天去想明天的事。第五十一回,袭人回家探视母亲,她和麝月代替袭人照顾宝玉,袭人刚走,她就卸了妆,脱了裙袄,往熏笼上一坐——熏笼是当年放在屋里取暖的炭火箱子,铺上褥子,围着被子,坐上去非常舒服——她就懒得再动了。麝月笑她:“你今儿别当小姐了,我劝你也动一动儿。”她怎么说呢?她说:“等你们都去尽了,我再动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她以为她就可以那么天真烂漫、无忧无虑地在宝玉身边过下去。第三种,就是既没有小红、司棋、坠儿那样的早为以后打算的想法和做法,也没有永久留在主子身边的竞争优势和自信心,得过且过,随波逐流,像秋纹,就属于这一类。这样的人既然没什么争强好胜之心,也就不会去管闲事,不会立起眉毛说要把比自己地位低的小丫头和仆妇撵出去,这一类的丫头,应该居大多数。
    因此,晴雯的被撵和夭折,确实可以说是奴隶主施威所造成的一个女奴的悲剧,但晴雯这个女奴,却难以说是一个具有对奴隶主自觉反抗的意识,追求自身解放的人物。
    如果你仔细读《红楼梦》第七十三回以后的故事,你就会发现,形成抄检大观园大悲剧的起因,不去说那深刻的必然性,只说那表面的偶然性,那么,引发起事端的,不是别人,就是晴雯和芳官,而其中起更重要的主导作用的,就是晴雯。赵姨娘房内的小丫头小鹊,忽
    然跑到怡红院,说听见赵姨娘在老爷跟前说了什么,让宝玉小心老爷第二天问他话,这就让宝玉紧张起来,连夜温习功课,好对付第二天的盘问。整个怡红院的丫头都陪着宝玉熬夜,芳官从后房门进来,说是有人从墙上跳下来了,晴雯借此大做文章,说宝玉被吓着了,故意闹得王夫人都知道,并且进一步闹到了贾母那里。那么,好吧,你晴雯坚持说夜里有人跳墙,那就严查吧。其实哪有什么人跳墙,但贾母一怒,严查的结果,就查出了夜里聚赌的仆妇,结果她们被严厉处罚。府里辈分最高的主子发怒,那是好玩的吗?各路人马,借势扩大矛盾,都想混水摸鱼,结果就出了“痴丫头误拾绣春囊”的巧事。如果没有前面的风波,邢夫人也许就不至于立刻给王夫人出难题,王夫人如果不是因为“跳墙事件”、宝玉受惊、贾母震怒、查赌获赃等连锁反应,也不至于那么气急败坏,立刻去找凤姐,喝令“平儿出去”,含泪审问凤姐。因为邢夫人把那绣春囊封起来交给她,无疑等于是一纸问责书:看看你们是怎么管理荣国府的?看看你们荣国府乱成了什么样?你们还有什么脸去面对老祖宗?晴雯为解除宝玉读书之苦而无中生有的“跳墙事件”,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发生了急剧的化学性反应,连锁式的反应中,那来自奴隶主方面的愤怒以几何级数暴增。结果怎么样呢?在决定抄检大观园之先,那火就率先烧到了晴雯自己身上!不是有人跳墙吗?府里不是乱套了吗?本来王夫人也未必会想到以往一些堵心的事,现在,好,王善保家的几句谗言,立刻点燃起王夫人心中熊熊怒火,猛然触动往事,立刻生出灭晴雯之心。大家还记得吗,故事发展到芳官说有人跳墙以后,上夜的人们打着灯笼各处搜寻,并无踪迹,都说一定是看花眼了,晴雯就站出来,振振有词地说:“别放诌屁!……才刚并不是一个人见的,宝玉和我们出去有事,大家亲见的。如今宝玉唬的颜色都变了,满身发热,我如今还要到上房里取安魂药去,太太问起来,是要回明白的,难道依你说就罢了不成!”你看,她多厉害,就觉得自己跟太太是一头的,吓得众人都不敢吱声。其实,她要是真依了那些人的主张,不那么扬玲打鼓地乱折腾,也许,就还不至于那么快地把打击招惹到自己身上吧?你说曹雪芹他这样铺排,难道又是随便那么一写吗?我认为,他构思得非常精密,环环相扣,节奏越来越快,就是为了“一石三鸟”,让读者体味出不止一个层次的内涵。他写出了晴雯悲剧的深刻性,这既是奴隶被奴隶主摧残的悲剧,也是一个完全没有忧患意识的奴隶的性格悲剧。同时,他也让我们想到更多,起码,你就会想到,人的命运竟会是那么诡谲,“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但会应验在很糟糕的人身上,有时,也会应验在像晴雯这样的美丽聪慧而又烂漫任性的好姑娘身上。对人性,对人生,对世道,对天道,我们掩卷沉思,实在可以悟出很多很多。
    排在又副册第二位的,是袭人。对袭人,历来的读者和评论者,都有对她不以为然,撇嘴批判的。她被指出的问题主要是三个:第一,宝玉被贾政笞挞后,她去跟王夫人说那些话,大意就是老爷也该管教管教宝玉,否则,宝玉可能跟小姐丫头们出事情,这多虚伪啊!书里第六回就写了,不是别人,恰恰是她,跟宝玉发生了肉体关系,她却去跟王夫人那么说,似乎宝玉身边别的女性都是需要防范的危险人物,惟独她顶顶圣洁,能够维护住宝玉婚前的童贞。结果呢,王夫人大感动,大赞赏,从那以后,就进一步确定了她准姨娘的地位,获得破例的津贴。第二,获得王夫人特别拨给的特殊津贴以后,她就常常去告密。像抄检大观园以后,王夫人撵了晴雯还不算,又逐一亲自审问怡红院的丫头们,见了四儿,立刻点出来,这四儿说过,同日生日就是夫妻——四儿原来叫蕙香,生日跟宝玉相同,是宝玉给她改叫四儿的——这种怡红院里的玩笑话,王夫人居然知道。王夫人说:“打谅我隔得远,都不知道呢,可知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难道我通共一个宝玉,就白放心凭你们勾引坏了不成!”那么,谁是王夫人在怡红院的心耳神意呢?当然是袭人了。为此,历来都有不少读者和论家鄙视、痛恨袭人。第三,袭人多次表示,她跟定了宝玉,在王夫人面前也是以宝玉一生的守护神自居。第十九回,袭人说宝玉只要依着她,“刀搁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宝玉一贯依着她,可是她怎么样呢?宝玉还活着,她就去嫁蒋玉菡了,高鹗续书,也就把她写得很不堪,用“千古艰难惟一死”的诗句讥讽她。
    究竟应该怎么看待袭人?我觉得,曹雪芹他写出了这么一个生命存在,在他来说,从叙述的文笔里,看不出作者主观上的批判意味。曹雪芹对有的角色,最明显的是赵姨娘,其次是邢夫人,那是把厌恶、贬讽,都直接流露在文本里的。对袭人不是这样,甚至还恰恰相反,比如“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这样的回目,是把袭人当做宝玉生命中最切近的花朵来描写的。像对待凤姐,曹雪芹写她的胆大妄为、泼辣狠毒,毫不手软,但总体而言,却还是赞赏爱惜居多。对袭人也是一样,曹雪芹客观地写出了她的人性弱点,但总体却还是肯定她的。对
    袭人,历来读者评家提出过三方面问题。第一个,袭人是否虚伪?你可以形成你觉得她虚伪的判断,但是就曹雪芹写她而言,我觉得恰恰是写她的真诚——她真诚地觉得自己跟宝玉的性关系是合情合理的,真诚地认为宝玉也该由家长严格地管一管,真诚地觉得应该常常向王夫人汇报并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她真诚地认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宝玉好。那么,她在生活上对宝玉的无微不至的照顾,已达到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程度,是换成任何一个别的人想尽忠都难以达标的,她已经成了宝玉除精神生活以外的,全部俗世生活里的依靠,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从我们读者方面来说,我读了书里关于袭人的描写,就懂得了有时候有的人的那份真诚甚至比虚伪还要可怕。第二个问题,就是袭人是否算个告密者?其实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就等于把这个问题回答了,她很真诚,她觉得那是汇报,不是告密,她只是报告事实,没有陷害谁的意思,既没造谣,也没夸大渲染,而且仅供王夫人参考,她心安理得。她也确实没有想到,后来,会出现那样的事态,撵晴雯,逐四儿、芳官,宝玉受大刺激,等等,但那要她负责任吗?后来宝玉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就把思路转向了宿命,转向了天人感应,引经据典,说怪不得院子里的海棠树死了半边,原来是晴雯不幸的预兆啊!一贯温柔和顺、似桂如兰的袭人一下子火了,她说:“真真的这话越发说上我的气来了,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他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还轮不到他!想是我要死了!”袭人理直气壮,她没有告密人的自我意识,当然也就没有相关的愧疚与忏悔。
    第三个问题则是,袭人既然发过誓,刀搁在脖子上,她也不会离开宝玉,那怎么她后来却去嫁了蒋玉菡呢?袭人嫁蒋玉菡,是八十回后的情节,高鹗写的,只是他的一种思路,我的探佚心得跟他不同,我的思路是这样的情节:八十回后,很快会写到皇帝追究荣国府为江南甄家藏匿罪产的事,贾府被第一次查抄,贾母在忧患惊吓中死去,荣国府被迫遣散大部分丫头仆人,负责查抄荣国府的就是忠顺王。那时忠顺王早从东郊紫檀堡逮回了蒋玉菡,留在身边当玩物,那么查抄荣国府,一些丫头就可以当成战利品,忠顺王就可以从中拿一些来赏给他府里的人,蒋玉菡听说,就提出来要袭人。大家还记得第二十八回的事情吧,就在那回所写的冯紫英家的宴席上,蒋玉菡知道了袭人是宝玉最重要的一个丫头,那么他在荣国府被抄后提出来要袭人是好意解救。袭人如被点名索要,就不得不去,当然,这有点刀搁在脖子上的味道了,但袭人人性中那软弱苟且的一面占了上风,她就没有以死抗拒,而是含泪而去了。根据脂砚斋一条批语,那时候宝钗已经嫁给宝玉,那一波抄家后还允许他们留下一个丫头——袭人临走时候就说,好歹留着麝月。麝月在照顾宝玉生活方面是一个颇有袭人精细谨慎作风的丫头,书里有多次那样的描写,而且麝月一贯低调,跟各方面都无矛盾,不引人注意,因此被点名索要走的可能性不大。袭人就让宝玉宝钗尽可能留下麝月,这样她走了也放心一点,心里头好过一点。我的思路就是这样,袭人她是在荣国府遭受突然打击的情况下,被迫离去的,你要她怎么办呢?以死对抗?那样会把事情弄糟,会连累到宝玉和整个荣国府。因此,你可以说她软弱,却不好说她是自私、虚伪与忘恩负义。
    根据脂砚斋批语还可以知道,袭人嫁给蒋玉菡以后,还曾为陷于困境的宝玉宝钗夫妇提供物质资助,也就是供养他们夫妇。即使袭人后来能长久地跟蒋玉菡在一起,在那个时代,戏子是低常人一等的,一个戏子的老婆,是得不到一般世人尊重的。袭人的人生理想,是陪伴宝玉一辈子,这个理想当然是破灭了,她也只能是在回忆里,通过咀嚼往日的甜蜜,来度过以后的岁月。总体而言她也是红颜薄命,是悲剧人生。
    排在又副册第三位的,我认为应该是鸳鸯。鸳鸯我不多说了。只想特别指出来,鸳鸯无意中撞见了司棋和潘又安。 在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那样的贵族府邸里,司棋竟然把外面的小伙子约到大观园里,做那样的事,是既违法又悖德,可以用骇人听闻和胆大包天来形容。而鸳鸯呢,她不是一般的丫头,她是贾母身边最信赖的人。书里后来写贾母查赌,好厉害啊,可以知道贾母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鸳鸯似乎是天然应该跟贾母一个立场,绝不允许府里出现这种乱象,不允许既定的秩序被搅动破坏的,因此面对司棋的行为,她能隐忍不报,就
    已经算非常地出格了。这一讲一开头,我就引了鸳鸯的话,跟她从小一起长大的丫头里,并没有司棋,司棋应该是贾赦邢夫人那个院子里的丫头,跟着迎春到这边来的,跟鸳鸯没有老交情。可是,书里写到,第七十二回一开头,鸳鸯听说司棋病得很重,要被挪出去,就主动去司棋那里,支出人去,反立身发誓:“我告诉一个人,立刻现死现报!你只管放心养病,别白糟蹋了小命儿!”我认为,鸳鸯的人格光辉在这一笔里,放射出了最强的光。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种社会,那样一种主流价值观的威严下,鸳鸯这么一个家生家养的奴隶,她就懂得任何一个生命,哪怕是比她自己地位还低一些的奴隶,都有追求自己的快乐与幸福的天赋人权,这种意识,是非常了不起的。当然,这其实就是作家曹雪芹的意识,这种意识在二百多年前的中国,是超前的,在现在的中国,也是先进的。鸳鸯的结局,应该是在贾母死亡后,贾赦向她下毒手时,自杀身亡。
    那么,又副册再往下排,应该都是谁呢?
    我个人的看法,排第四位的应该是小红。前八十回里,小红上了两次回目,八十回后,她还会去救助凤姐和宝玉,应该还会至少上一次回目。这说明在曹雪芹对全书的构思里,小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前面讲别的角色的时候,也已经多次涉及到小红,这里不再重复。那么,小红贾芸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最后还有去救助别人的能力,说明他们在社会上也算站住了脚,难道这也算薄命吗?别忘了小红的父亲是林之孝,这种贵族府邸的大管家,主子得势的时候,即使不仗势欺人,也八面威风,可是一旦大厦倾倒,靠山崩溃,那就非常之惨,皇帝所指派的来抄家的官员,一定会首先将这样的大管家严加拷问。真实的生活里,像李煦家和曹家的管家,都被拘押很久,反复提审,下场很惨。小红既然能去救助凤姐宝玉,当然更会去救助自己的父母,但是,那是好解救的吗?自己被株连上的风险也是很大的。我们只能设想,贾芸和小红因为早有预感,早作准备,因此,在贾府倾倒之前他们就结为了夫妻。当皇帝将贾家抄家治罪时,贾芸只是贾府的一个远亲,小红嫁给他后已经不算贾府的人,一时不会被追究,他们还有勉强维生的社会缝隙可以安身。但是,那一定是在惊恐与担忧中过日子,小红就算躲过了被打、被杀、被卖的大劫,也依然还是一个悲情女子。
    排在第五位的,我认为是金钏。第六位是紫鹃。第七位的是莺儿。
    第八位,估计是麝月。第二十回中涉及麝月的那条脂砚斋批语,可以再引得更详细一点,批语是针对一段会给你留下很深印象的情节的:袭人病了,宝玉房里的丫头们全出去玩耍了,麝月却自觉地留在屋里照看,让宝玉觉得她“公然又是一个袭人”。后来宝玉就给她篦头,被晴雯撞见,遭到讥讽。脂砚斋批语说:“闲上一段女儿口舌,却写麝月一人,在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也。”这条批语透露了八十回后的情节,很珍贵。更有意思的是,也是在这一段稍前头一点,还有一条署名畸笏的批语,不但有这么个署名,还写下了落笔的时间,是丁亥夏。畸笏,应该是畸笏叟的减笔,这个人和脂砚斋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红学界一直有争论。有的认为是一个人,前后用不同的署名写批语,有的则认为是两个人,这个话题讨论起来很麻烦,这里不枝蔓。但是我要告诉你,就是这个丁亥年,据专家考证,应该是乾隆三十二年,也就是一七六七年。曹雪芹去世,是在一七六二年或一七六三年,这位畸笏写批语的时候,曹雪芹肯定已经不在了。那这条批语的内容是什么呢?写的是:“麝月闲闲无语,令余酸鼻,正所谓对景伤情。”你去看书里的具体描写,麝月说了不少话,并不是“闲闲无语”,那么这条批语是什么意思?它就给人这样的感觉——是书外的麝月,跟批书的人待在一起,批书的人批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把书里写的念给她听,而麝月坐在旁边,静静的,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可能只是在回忆,在沉思,于是批书的人鼻子就酸了,“对景伤情”,就是把书里的描写,和眼前的景况加以对比、联想,就很伤感,情绪难以控制。那么,这条重要的批语起码传递了三个信息:一个就是麝月实有其人,书里关于她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实际有过的;第二个信息,就是在生活的真实里,这个麝月,她最后经过一番离乱,到头来还是跟写书人、批书人又遇上了,就在一起生活了;第三个信息,就是书里第二十回所写的那一段,麝月看守屋子,宝玉跟她说话,她打开头发让宝玉给她篦头,遭遇晴雯讥讽等等,是有场景原型、细节原型的。当然,也许生活的真实里,这个女性并不叫麝月,但麝月写的就是她,性格就很一致。书里的麝月基本上是安静的,喜怒不形于色的,那么,书外的她,经历了大的劫波以后,虽然又遇到了写书的和批书的,但写书的已经死了,她和批书的相依为命,前途茫茫,她欲哭无泪,闲闲无一语。
    排第九位的,是司棋。关于她,我只强调一个细节。第二十七回,大观园的女儿们饯花神,满园热闹,小红,那时候还叫红玉,她为凤姐办完事取来小荷包,回到园子里,在凤姐支使她的那个山坡上去找凤姐好复命,可是凤姐已经不在那里了。这时候,就看见司棋从山坡上的山洞里出来,站着系裙子,她就赶上去问:“姐姐,不知道琏二奶奶往那里去了?”司棋回答:“没理论。”这当然也不是废墨赘文。从这个细节里可以知道,第一,大观园的建筑和园林虽然美丽,但是,卫生设施还相当落后,第五十四回就明确写到宝玉晚上走过山
    石后头撩起衣服小解,那么这个细节,就意味着司棋她刚在那山洞里方便完;第二,由这个细节,读者也就可以知道司棋在作风上是比较随便的,初步透露出她这个爱把头发蓬松地梳得很高的身材高大丰壮的丫头,有着独特的性格;第三,这也是个伏笔,司棋后来约潘又安进园子里来偷情,她是准备得很充分的,她对园子里的山洞和僻静角落,勘探得非常仔细,本来应该是万无一失的,但是正像我刚才说的,大观园的卫生设施还是很欠缺的,第七十一回末尾,为什么“鸳鸯女无意遇鸳鸯”?并不是鸳鸯她想盘查什么,只不过是因为内急,不得不寻个僻静的角落去方便一下罢了。当然,对司棋,曹雪芹他也是写人性的复杂。第六十一回,她派小丫头小莲花儿,去问管厨房的柳家的要碗炖得嫩嫩的鸡蛋,柳家的抱怨了一番,嗬,听了小莲花儿的学舌,她伺候完迎春吃饭,就带领一群小丫头跑来,对厨房实行了彻底的打砸。司棋如此蛮横,还不止是因为嘴馋,实际上她是要夺取厨房的控制权,把柳家的换成能充分地为她的利益效劳的秦显家的。这场争夺战似乎都已经尘埃落定,秦显家的都进驻厨房半天了,却没想到又风云突变,厨房到头来还让柳家的掌管,司棋气了个仰翻,却也无计挽回,只得罢休。司棋确实也不是个善茬子。她被撵出去以后的结局,高鹗续书的写法,是她和潘又安双双殉情而死,平心而论,还是比较合理的。
    排第十位的,我认为是玉钏。她是金钏的妹妹。她和她姐姐,以及前面提到的紫鹃、莺儿一样,在前八十回里都是上了回目的,各有自己的重头戏。关于她们的情节都比较单纯,好懂,我就不多说了。紫鹃、莺儿和玉钏等丫头,在贾府被查抄治罪、四大家族一损俱损后,都会被当做抄来的“动产”处理,或由皇帝赏给负责查抄的官员,或者被公开拍卖,想起来真令人不寒而栗。
    排在又副册第十一位的,我觉得可以是茜雪。前面讲别人的时候,我多次讲到她,已经讲过的,就不重复了。我的设想,是她无辜被撵以后,坠落到生活的最底层,嫁给马贩子王短腿了。记得王短腿吗?第二十四回,“醉金刚轻财尚义侠”,醉金刚把银子给了贾芸以后,怎么说的?他说还有点事,不回家了,让贾芸给他家带个信儿,叫家里人早点关门睡觉,倘或有重要的事情,叫他女儿明天一早到马贩子王短腿家去找他。尚义侠的人的朋友,当然也是讲义气的人。王短腿这个角色,我估计不会是随便那么大笔一挥,写了就跟扔了一样,这也应该是八十回后要出场的一个起作用的人物。估计茜雪就嫁给了他,而后来,王短腿不再贩马,就当了狱卒。茜雪之所以能不念旧恶,到狱神庙去安慰宝玉,应该就是因为她的丈夫是看守监狱的,有便利条件。
    排在又副册第十二位的,我觉得可以是柳五儿。她是管内厨房的柳嫂子的女儿。书里说她“虽是厨役之女,却生的人物与平、袭、紫、鸳皆类”。她十六岁了,一直想到怡红院里去当丫头,经芳官推动,宝玉也很愿意,这件事几乎就要成功,但是在大观园几个利益集团的争斗中,柳五儿受了许多委屈,最终还是好梦成空。抄检大观园后,王夫人训斥芳官,说她调唆宝玉,芳官敢于辩解,说“并不敢调唆什么”,王夫人恨她犟嘴,就举出她调唆宝玉要柳五儿的例子,说“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了,你们又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呢”。可是,在高鹗的续书里,柳五儿竟然还活着,并且成为宝玉的丫头,还被宝玉当做晴雯“承错爱”,这当然是胡写了。
    曹雪芹写柳五儿,最出彩的一笔,我个人认为,是她跟芳官说,自己病好了些,有些精神,就偷着到大观园里去逛逛,结果呢,因为害怕被盘查,不敢往里头走,“这后边一带,也没什么意思,不过见些大石头大树和房子后墙,正经好景致也没看见。”这就把咫尺天涯的人生处境,写出来了。大观园啊大观园,在里面的丫头们怕被撵出来,在外头的女孩们想钻营进去,难道那真是个人间乐园吗?曹雪芹用他那支生花妙笔,写出了园里园外这些女子的悲剧人生,令我们扼腕叹息,令我们深思时代、社会、人生、人性、命运,《红楼梦》是多好的一部书啊!
    那么,讲到这里,有红迷朋友会问了,第五回里,就点明了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这三个册子,是不是一共也就只有这三个册子?有的研究者认为,就这三册,再没有了。也有的研究者认为,还有两组,也就是还有两个册子,还容纳了二十四位女子,一共是六十钗。那么,周汝昌先生就考证出来,册子一共有九册,收入女子的数量达到一百零八位。在下一讲里,我会告诉你我的看法,和你一起探究这个既重要、又有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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