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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讲 秦可卿原型大揭秘(6)

    根据查出的这些史料,我形成了一个思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废太子身边的一个女人,如果恰恰在他被二废的关键时刻,产下了一个婴儿,他们不愿意让这个可怜的孩子,一落生就陷于被圈禁的处境,于是趁着混乱,买通看守,将其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这种事情是有可能的。
    但是抽象推论,是不能说服人的。那么我不跟你进行抽象的推论了,我要告诉你,从清朝所留下的档案里面,可以找到根据,证明在那样的情况下,是有人曾经逃逸出来的。这些材料,甚至在雍正朝和乾隆朝他们反复清理遗留档案的时候,都没有被删去。例如,根据《清圣主实录》第二百六十八卷的记载,在太子第二次被废的前后,从太子被圈禁的咸安宫里面就逃出过一个人,不过不是一个幼儿,是一个成人。这个人有名有姓,当然是满族人,叫得麟。这个人他没想到自己的主子又被废了,又要从毓庆宫移到咸安宫,而且移到咸安宫以后,就要跟主子一起被圈禁,这一圈禁,就不知道哪一天才能获得自由了,他就决定逃走。他采取了一个什么办法呢?诈死。他装死,想办法通知外面看守的人,说死人了,要运死尸,所以就把他当做死尸抬出去了。这可不是假设,不是推理,这是生活中真实存在过的事情。这个得麟诈死逃出以后,还有人收留他。你不要总是问,逃出皇帝下命令的圈禁,已经是死罪,难道会有人敢于收留他吗?那不也是死罪吗?依我看,任何时代,任何情况下,总会有人冒死做一些违法的事。那个收留得麟的是一个大学士,叫嵩祝,他就收留了得麟。后来康熙亲自处理这个案子,得麟被处死,嵩祝也被整治;康熙就指出,虽然太子被废了,但是像嵩祝这种人,还是要做讨好废太子的事,就是总怕废太子再成为太子,最后还要登基成为皇帝。现在我们虽然还没找到任何关于太子的女儿偷运出来,被曹家藏匿的史料,但我们可以不必再问:那是可能的吗?因为其可能性,应该大于得麟的逃逸和被收留藏匿。得麟是一个成人,诈死以后装作死尸也很大,尚且都可以偷运出来,何况刚刚诞生的婴儿。得麟不过是废太子身边的仆役,尚且有大学士嵩祝觉得“奇货可居”,可以作为将来向“正位”的胤邀功的本钱,愿意将其收留藏匿,那么,收留藏匿胤的一个女儿,对于曹家来说,难道不是能获取更大利益的政治投资吗?何况“宿孽总因情”,他们之间不光有共同的政治利益,交往久了,也确实有了感情。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说,我还是有点不服气,我知道清朝当时有宗人府啊。什么叫宗人府?就是皇室的每一个成员,每一个皇族血脉的孩子,从婴儿就要开始登记的。宗人府是管这个的,这些是要严格登记的,不能说你生一个孩子就让人家抱养了,隐瞒起来,这查出来以后可是死罪。但还是上面那句话,在任何时代,都会有个别人,冒死去做一些违禁的事。我现在就举实例告诉你,也在康熙朝,康熙自己就曾经处理过相关的一个案子。就是宗室原来的内大臣觉罗他达,因为孩子太多,他小老婆又生了一个孩子,他就不想要了。尽管宗人府定例森严,他就是不报,不报这个孩子又不能把他弄死,怎么办呢?就有包衣佐领——这个人还有名字,康熙还点了名,名字叫郑特,他就把觉罗他达不要的这个孩子,领到自己家养起来了。现实生活当中的曹家,就是满族的包衣,就是统治集团的一个奴才班子里面的成员,跟这个郑特的身份,是一样的。作为包衣,郑特居然就敢于背着宗人府,收养皇族血统的后代,这可不是什么小说里面的情节,这是历史上的真事,因此你就不要再那么问了:皇家有规定,皇族血统的孩子必须一落生就到宗人府登记的,难道会有人敢于不登记吗?私自收养皇家血统的孩子,是违法的,尤其是奴才身份的人,更不允许把皇族的后裔私自抱去养起来,难道会有包衣,把皇族没在宗人府登记的孩子,私自抱去养起来吗?可能吗?不存在可能不可能的问题,康熙亲自处理过这样的事,有史料可查;而且康熙处理时还提出这样一条,说这一家血脉因此就不清楚了,所以今后在选秀女的时候,这一家的女孩子就不可以混入选秀女的名单里面了。康熙很严厉地指示,有类似情况要严格查明。虽然皇帝很严厉,但是,你看有例子是不是?有人就从被圈禁的宫里面逃逸;有人就收留逃逸的人;有的皇族生了孩子就瞒着宗人府,违禁地送给别人;而包衣奴才身份的人,他就敢私自把皇族血统的孩子抱到自己家养起来……包衣郑特的身份跟曹家差不多。曹家就是包衣世家,按说不可以随便把皇族的血脉拿到自己家里养,何况是被废掉的,坏了事的。但是康熙朝就发生过类似事件。因此,我们所面对的就不是一个可能不可能的问题,依我说,这是完全可能的,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胤的一个女儿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档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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