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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别墨(5)

  《经?下》说:“一法者之相与也,尽类,若方之相合也。”这是从“共同”上着想,故可说同法的必定相类,方与方相类,圆与圆相类。但是若从“自相”上着想,一个模子铸不出两个完全相同的钱;一副规做不出两个完全相同的圆;一个矩做不出两个完全相同的方。故(13)条说:“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14)条“凿不围枘”,也是此理。我们平常说矩可为方,规可为圆,凿恰围枘:这都不过是为实际上的便利,姑且假定如此,其实是不如此的。(17)条“狗非犬”,也是这个道理。《尔雅》说:“犬未成豪曰狗。”《经?下》说:

  狗,犬也。而“杀狗非杀犬也”可。

  《小取篇》说:

  盗人,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爱盗,非爱人也。杀盗,非杀人也。

  这几条说的只是一个道理。从“共相”上着想,狗是犬的一部,盗是人的一部,故可说:“狗,犬也”“盗人,人也。”但是若从“自相”的区别看来,“未成豪”的犬(邵晋涵云:“犬子生而长毛未成者为狗。”),始可叫做“狗”(《曲礼》疏云:通而言之,狗、犬通名。若分而言之,则大者195为犬,小者为狗)。

  偷东西的人,始可叫做“盗”。故可说:“杀狗非杀犬也”,“杀盗非杀人也”。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说,也是这个道理。《公孙龙子?白马篇》说:

  “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取于色,故黄黑马皆可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以所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

  这一段说单从物体“自相”的区别上着想,便和泛指那物体的“类名”不同。这种议论,本极容易懂,今更用图表示上文所说:

  马

  白马

  非白马

  白马

  人

  盗

  非盗?人

  盗

  犬

  狗

  己成豪 ?之犬

  狗

  七、(乙)从共相上看来,万物毕同。(1)条说:“卵有毛。”这条含有一个生物学的重要问题。当时很有人研究生物学,有一派生物进化论说:

  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庄子?寓言》。196种有几(几即是极微细的种子。几字从88,8字本像胚胎之形)。……万物皆出于几(今作机,误。下几字同),皆入于几(《庄子?至乐》)。

  这学说的大意是说生物进化都起于一种极微细的种子,后来渐渐进化,“以不同形相禅”,从极下等的微生物,一步一步的进到最高等的人(说详《庄子?至乐篇》及《列子?天瑞篇》)。因为生物如此进化,可见那些种子里面,都含有万物的“可能性”(亦名潜性),所以能渐渐的由这种“可能性”变为种种物类的“现形性”(亦名显性)。又可见生物进化的前一级,便含有后一级的“可能性”。故可说:“卵有毛。”例如鸡卵中已含有鸡形;若卵无毛,何以能变成有毛的鸡呢?反过来说,如(5)条的“马有卵”,马虽不是“卵生”的,却未必不曾经过“卵生”的一种阶级。又如(6)条的“丁子有尾”。成玄英说楚人叫虾蟆作丁子。虾蟆虽无尾,却曾经有尾的。第(12)条“龟长于蛇”,似乎也指龟有“长于蛇”的“可能性”。

  以上(甲)(乙)两组,一说从自性上看去,万物毕异;一说从根本的共性上看去,从生物进化的阶级上看去,万物又可说毕同。观点注重自性,则“狗非犬”,“白马非马”,观点注重共性,则“卵有毛”,“马有卵”。

  于此可见,一切同异的区别都不是绝对的。

  八、第三,论知识。以上所说,论空间时间一切区别都非实有,论万物毕同毕异,与惠施大旨相同。但公孙龙一班人从这些理论上,便造出一种很有价值的知识论。他们以为这种区别同异,都由于心神的作用。所以(7)条说“火不热”,(10)条说“目不见”。若没有能知觉的心神,虽有火也不觉热,虽有眼也不能见物了。(2)条说“鸡三足”。司马彪说鸡的两脚需“神”方才可动,故说“三足”。公孙龙又说“臧三耳”,依司马彪说,臧的第三只耳朵也必是他的心神了。《经?上》说:“闻,耳之聪民。循所闻而意得见,心之察也?。”正是此意。197

  《公孙龙子》的《坚白论》,也可与上文所说三条互相印证。《坚白论》的大旨是说,若没有心官做一个知觉的总机关,则一切感觉都是散漫不相统属的;但可有这种感觉和那种感觉,决不能有连络贯串的知识。所以说“坚白石二”。若没有心官的作用,我们但可有一种“坚”的感觉和一种“白”的感觉,决不能有“一个坚白石”的知识。所以说:

  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

  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见]不见离,一二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见不见离一,二不相盈故离。旧本有脱误。今据《墨子?经说下》考正)

  古来解这段的人都把“离”字说错了。本书明说:“离也者,藏也。”离字本有“连属”的意思,如《易?彖传》说:“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又如《礼记》说:“离坐离立,毋往参焉。”眼但见白,而不见坚,手可得坚,而不见白。所见与所不见相藏相附丽,始成的“一”个坚白石。这都是心神的作用,始能使人同时“得其坚,得其白”。

  (18)条“黄马骊牛三”,与“坚白石二”同意。若没有心神的作用,我们但有一种“黄”的感觉,一种“骊”的感觉和一种高大兽形的感觉,却不能有“一匹黄马”和“一只骊牛”的感觉,故可说“黄马骊牛三”。

  最难解的是(11)条“指不至,至不绝”。我们先须考定“指”字的意义。

  《公孙龙子》的《指物篇》用了许多“指”字,仔细看来,似乎“指”字都是说物体的种种表德,如形色等等。《指物篇》说:198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无物,可谓指乎?(无物之无,旧作而。今依俞樾校改)

  我们所以能知物,全靠形色、大小等等“物指”。譬如白马,除了白色和马形,便无“白马”可知,故说“物莫非指”,“又说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这几乎成了极端的唯心论了。故又转一句说“而指非指”,又说“天下无物,可谓指乎?”这些“指”究竟是物的指。没有指固不可谓物,但是若没有“物”,也就没有“指”了。有这一转,方才免了极端的唯心论。

  (11)条的“指”字也作物的表德解。我们知物,只须知物的形色等等表德。并不到物的本体,也并不用到物的本体。即使要想知物的本体,也是枉然,至多不过是从这一层物指进到那一层物指罢了。例如我们知水,只是知水的性质。化学家更进一层,说水是氢氧二气做的,其实还只是知道氢气氧气的重量作用等等物指。即使更进一层,到了氢气的元子或电子,还只是知道元子电子的性质作用,终竟不知元子电子的本体。这就是(11)条的“指不至,至不绝”。正如算学上的无穷级数,再也不会完的。

  以上所说,为公孙龙一班人的知识论。知识须有三个主要部分:一方面是物,一方面是感觉认识的心神,两方面的关系,发生物指与感觉,在物为“指”,在心为“知”(此知是《经?上》“知,接也”之知),其实是一事。这三部分之中,最重要的,还只是知物的心神。一切物指,一切区别同异,若没有心神,便都不能知道了。

  九、第四,论名。有了“物指”,然后有“名”。一物的名乃是代表这物一切物指的符号。如“火”代表火的一切性质,“梅兰芳”代表梅兰芳的一切状态性质,有了正确的“名”,便可由名知物,不须时时处处直接见物了。

  如我说“平行线”,听者便知是何物。故“正名”一件事,于知道思想上极199为重要。古代哲学家,自孔子到荀子,都极注重“正名”,都因此故。《公孙龙子》有《名实论》中说道:

  ……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唯,应也)。谓彼而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谓此而不唯乎此,则“此”谓不行。……故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可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夫名,实谓也。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

  这段说“正名”极明白。《荀子?正名篇》说名未制定之时,有“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互纽”的大害,上文(4)条说“犬可以为羊”,又(19)条说“白狗黑”,是说犬羊黑白,都系人定的名字。当名约未定之时,呼犬为羊,称白为黑,都无不可。这就是“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互纽”;就是《公孙龙子》听说“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了。

  若有了公认正确的名,自然没有这种困难。(20)条说“孤驹未尝有母”,《列子》作“孤犊未尝有母。”魏牟解说道:“有母非孤犊也。”这是说“孤犊”一名,专指无母之犊,犊有母时,不得称孤;犊称孤时,决不会有母了。这便是“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一切正确之名,都要如此,不可移易。

  十、结论。以上说公孙龙及“辩者”二十一事完了。这班人的学说,以为一切区别同异,都起于主观的分别都非绝对的。但在知识思想上,这种区别同异却不可无有。若没有这些分别同异的“物指”,便不能有知识了。故这些区别同异,虽非实有,虽非绝对的,却不可不细为辨别,要使“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有了正确之“名”,知识学术才可有进步。

  公孙龙一班人的学说,大旨虽然与惠施相同,但惠施的学说归到一种“泛爱200万物”的人生哲学,这班人的学说归到一种“正名”的名学。这是他们的区别。但公孙龙到处劝人“偃兵”,大概也是信兼爱非攻的人,可知他终是墨家一派(参看第十二篇第一章论宋 、尹文)。

  墨学结论

  我们已讲了墨学的两派:一是宗教的墨学,一是科学——哲学的墨学。如今且讲墨学的灭亡和所以灭亡的原因。

  当韩非之时,墨学还很盛。所以《韩非子?显学篇》说:“世之显学,儒墨也。”韩非死于秦始皇十四年,当西历前233年。到司马迁做《史记》时,不过一百五十年,那时墨学早已消灭,所以《史记》中竟没有墨子的列传。

  《孟子?荀卿列传》中说到墨子的一生,只有二十四个字。那轰轰烈烈,与儒家中分天下的墨家,何以消灭得这样神速呢?这其中的原因,定然很复杂,但我们可以悬揣下列的几个原因:

  第一,由于儒家的反对。墨家极力攻击儒家,儒家也极力攻击墨家。孟子竟骂墨子兼爱为“无父”,为“禽兽”。汉兴以后,儒家当道,到汉武帝初年竟罢黜百家,独尊孔氏。儒家这样盛行,墨家自然没有兴盛的希望了(参看《荀子》攻击墨家之语,及《孔丛子?诘墨篇》)。

  第二,由于墨家学说之遭政客猜忌。其实墨学在战国末年,已有衰亡之象。201那时战争最烈,各国政府多不很欢迎兼爱非攻的墨家。《管子》(是战国末年的伪书)《立政》篇说:

  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

  又《立政九败解》说:

  人君唯毋(唯毋二字合成一语辞,有唯字义。说详《读书杂志》。)听寝兵,则群臣宾客莫敢言兵。……人君唯毋听兼爱之说,则视天下之民如其民,视国如吾国(语略同《兼爱?上》)。如是,则……射御勇力之士不厚禄,覆军杀将之臣不贵爵。……

  又《韩非子?五蠹篇》说:

  故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斩敌者受赏,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禄,而信兼爱之说,……举行如此,治强不可得也。

  这都是指墨家说的。可见那时墨学不但不见容于儒家,并且遭法家政客的疾忌。这也是墨学灭亡的一个大原因。

  第三,由于墨家后进的“诡辩”太微妙了。别墨惠施、公孙龙一般人,有极妙的学说。不用明白晓畅的文字来讲解,却用许多极怪僻的“诡辞”,互相争胜,“终身无穷”。那时代是一个危急存亡的时代,各国所需要的乃是军人政客两种人才,不但不欢迎这种诡辩,并且有人极力反对。如《韩非子?五蠹篇》说:

  且世之所谓智者,微妙之言也。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难知也。……夫治世之202事,急者不得,则缓者非所务也。今所治之政,民间夫妇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论,则其于治反矣。故微妙之言,非民务也。

  又《吕氏春秋》说,公孙龙与孔穿论“臧三耳”(本作藏三牙。今据《孔丛子》正),明日,孔穿对平原君说:

  谓臧三耳甚难而实非也。谓臧两耳甚易而实是也。不知君将从易而是者乎?

  将从难而非者乎?

  又《韩非子?问辩篇》说:

  夫言行者,以功用为这的彀者也。……乱世之听言也,以难知为察,以博文为辩。……是以……坚白无厚之辞章,而宪令之法息。

  这都是说别墨与公孙龙一般人的论辩,太“微妙”了,不能应用。墨学的始祖墨翟立说的根本在于实际的应用,如今别家也用“功用”为标准,来攻击墨学的后辈,可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这不但可见墨学灭亡的一大原因,又可见狭义的功用主义的流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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