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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孔子的哲学智慧(3)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读这两句,可见他老人家气得胡子发拌的神气!《论语》又说: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孔子虽明知一时做不到那“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制度,他却处处要保存那纸上的奴隶阶级。所以《春秋》于吴楚之君,只称“子”,齐晋只称“侯”,宋虽弱小,却称“公”。践土之会,明是晋文公把周天子叫来,《春秋》却说是“天王狩于河阳”。周天子的号令,久不行了,《春秋》每年仍旧大收“春王正月”。这都是“正名分”的微旨。《论语》说: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这便是《春秋》大书“春王正月”一类的用意。

  第三,寓褒贬。

  《春秋》的方法,最重要的,在于把褒贬的判断寄托在记事之中。司马迁《史记?自序》引董仲舒的话道: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王道之大者也。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便是褒贬之意。上章说“辞”字本有判断之意。故“正辞”可以“禁民为非”。《春秋》的“书法”,只是要人看见了生畏惧之心,因此趋善去恶。即如《春秋》书弑君三十六次,中间很有个分别,都寓有“记者”褒贬的判断。如下举的例:

  (例一)(隐四年三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例二)(隐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

  (例三)(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

  (例四)(文元年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

  (例五)(六十六年)宋人弑其君杵臼。

  (例六)(文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

  (例七)(宣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

  (例八)(成十八年春天正月庚申)晋弑其君州蒲。即举此八例,可以代表《春秋》书弑君的义例。(例一)与(例三、四、七)同是书明弑者之名,却有个分别。(例一)是指州吁有罪。(例三)带着褒奖与君同死的大夫。(例四)写“世子商臣”以见不但是弑君,又是弑父,又是世子弑父。(例七)虽与(例一)同式,但弑君的人,并不是赵盾,乃是赵穿。因为赵盾不讨贼,故把弑君之罪责推给他。这四条是称臣弑君之例。

  (例二、五、六、八)都是称君不称弑者之例,却也有个区别。

  (例二)称“卫人”,又不称州吁为君,是讨贼的意思,故不称弑,只称杀。又明说“于濮”。濮是陈地,不是卫地,这是说卫人力不能讨贼,却要借助于外国人。

  (例五)也称“宋人”,是责备被弑的君有该死之罪,但他究竟是正式的君主,故称“其君”。

  (例六)与(例八)都称是“国”弑君之例,称“人”还只说“有些人”,称“国”便含有“全国”的意思。故称国弑君,那被弑之君,一定是罪大恶极的了。

  (例六)是太子仆弑君,又是弑父(据《左传》)。因为死者罪该死,故不著太子仆弑君弑父之罪。

  (例八)是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去弑君的。因为君罪恶太甚,故不罪弑君的人,却说这是国民的公意。

  这种对褒贬的评判,如果真能始终一致,本来也很有价值。为什么呢?因为这种写法,不单是要使“乱臣贼子”有所畏惧,并且教人知道君罪该死,弑君不为罪;父罪该死,弑父不为罪,(如上所举的例六是)。

  这是何等的精神!只可惜《春秋》一书,有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如鲁国几次弑君,却不敢直书。于是后人便生出许多“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等等文过的话,便把《春秋》的书法弄得没有价值了。

  这种矛盾之处,或者不是孔子的原文,后来被“权门”干涉,方才改了的。我想当时孔子那样称赞晋国的董狐(宣二年《左传》),岂有破坏自己的写作风格之理?但我这话,也没有别的证据,只可算一种假设或猜想罢了。

  总之《春秋》的三种方法——正名字,定名分,寓褒贬——都是孔子实行“正名”“正辞”的方法。这种学说,初看上去觉得是很幼稚。但是我们要知道这种学说,在中国学术思想上,却有重大的影响。我且把这些效果,略说一二,作为孔子正名主义的评判。

  一、语言文字上的影响

  孔子的“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一句话,实是一切训诂书的根本观念。故《公羊》《榖梁》,都含有字典气味。董仲舒的书更多声音通假的诂训(如名训“鸣以出命”号训謞、训效,民训瞑,性训生之类)。也有从字形上着想的训诂(如说王字为三画而连其中。《说文解字》引之)。大概孔子的正名说,无形之中,含有提倡训诂书的影响。

  二、名学上的影响

  自从孔子提出“正名”的问题之后,古代哲学家都受了这种学说的影响。以后如荀子的“正名论”(看第十一篇第三章),法家的“正名论”

  (看第十二篇),不用说了。即如墨子·的名学(看第六篇第三、四章),便是正名论的反响。杨朱的“名无实,实无名”(看第七篇),也是这种学说的反映。我们简直可以说孔子的正名主义学说,实是中国名学的始祖。正如希腊苏格拉底的“概念说”,是希腊名学的始祖一样(参观上篇老子论名一节)。

  三、历史上的影响

  中国的历史学几千年来,都受了《春秋》的影响。试读司马迁《史记?自序》及司马光《资治通鉴》论“初命三晋为诸侯”一段,及朱熹《通鉴纲目》的正统书法各段,便可知《春秋》的势力了。《春秋》那部书,只可当作孔门正名主义的参考书看,却不可当作一部模范的史书看。后来的史家把《春秋》当作作史的模范,便大错了。为什么呢?因为历史的宗旨在于“说真话,记实事”。《春秋》的宗旨,不在记实事,只在写个人心中对于实事的评判。

  明明是赵穿弑君,却说是赵盾弑君。明明是晋文公召周天子,却说是“天王狩于河阳”。这都是个人的私见,不是历史的事实。后来的史家崇拜《春秋》太过了,所以他们作史,不去讨论史料的真伪,只顾讲那“书法”和“正统”,等种种谬。《春秋》的余毒就使中国只有主观的历史,没有客观的历史。

  一以贯之

  《论语》说孔子对子贡道:赐也,汝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

  何晏注这一章最好。他说:

  善有元,事有会。天下殊途而同归,百虑而一致。知其元,则众善举矣。故不待学而一知之。

  何晏所引,乃《易?系辞传》之文。原文是:

  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

  韩康伯注这一条,也说:

  苟识其要,不在博求。一以贯之,不虑而尽矣。

  《论语》又说: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

  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

  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一以贯之”四个字,当以何晏所说为是。孔子认定宇宙间天地万物,虽然头绪纷繁,却有系统条理可寻。所以“天下之至赜”和“天下之至动”,都有一个“会通”的条理,可用“象”与“辞”表示出来。“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也只是说这个条理系统。寻得出这个条理系统,便可用来综贯那纷烦复杂的事物。

  正名主义的目的,在于“正名以正百物”,也只是这个道理。一个“人”字,可包一切人;一个“父”字,可包一切做父亲的。这便是繁中的至简,难中的至易。

  所以孔门论知识,不要人多学而识之。孔子明确地说“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不过是“知之次也”。可见真正的知识,在于能寻出事物的条理系统,即在于能“一以贯之”。贯字本义为穿,为通,为统。“一以贯之”即是后来荀子所说的“以一知万”,“以一持万”。这是孔子的哲学方法。一切“知幾”说,“正名”主义,都是这个道理。

  自从曾子把“一以贯之”解作“忠恕”,后人误解曾子的意思,以为忠恕乃是关于人生哲学的问题,所以把“一以贯之”也解作“尽己之心,推己及人”,这就错了。“忠恕”两字,本来有更广的意义。《大戴礼·三朝记》说:

  知忠必知中,知中必知恕,知恕必知外。……内思毕心(一作必)曰知中。

  中以应实曰知恕,内恕外度曰知外。

  章太炎作《订孔》下,论忠恕为孔子的根本方法,说:

  心能推度曰恕,周以察物曰忠。故夫闻一以知十,举一隅而以三隅反者,恕之事也。……周以察物,举其征符,而辨其骨理者,忠之事也。……“身观焉”,忠也。“方不障”,恕也(《章氏丛书·检论三》。“身观焉,方不障”见《墨子·经说下》。说详本书第八篇第二章)。

  章太炎这话发前人所未发。他所据的《三朝记》虽不是周末的书,但总可算得一部古书。恕字本训“如”(《苍颉篇》)。《声类》说:“以心度物曰恕。”恕即是推论,推论总以类似为根据。如中庸说: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

  这是因手里的斧柄与要砍的斧柄同类,故可由这个推到那个。闻一知十,举一反三,都是用类似之点,作推论的根据。恕字训“如”,即含此意。“忠”字章太炎解作亲自观察的知识(《墨子·经说下》:“身观焉,亲也。”),《周语》说:“考中度衷为忠。”

  又说:“中能应外,忠也。”中能应外为忠,与《三朝记》的“中以应实,曰知恕”同意。可见忠恕两字意义本相近,不易区别。《中庸》有一章上文说“忠恕违道不远”,是忠恕两字并举。下文紧接“施诸已而不愿,亦勿施于人”;下文又说“所求乎子以事父”一大段,说的都只是一个“恕”字。

  此可见“忠、恕”两字,与“恕”字同意,分知识为“亲知”(即经验)与“说知”(即推论)两类,乃是后来墨子·家的学说。章太炎用来解释忠恕两字,恐怕有点不妥。我的意思,以为孔子说的“一以贯之”和曾子说的“忠恕”,只是要寻出事物的条理统系,用来推论,要使人闻一知十,举一反三。这是孔门的方法论,不光是推己及人的人生哲学。

  孔子的知识论,因为注重推论,故注意思虑。《论语》说: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与思两者缺一不可。有学无思,只可记得许多没有头绪条理的事物,算不上是知识。有思无学,便没有思的材料,只能胡思乱想,也算不上是知识。但两者之中,学是思的预备,故更为重要。有学无思,虽然不好,但比有思无学害处要少些。所以孔子说,多闻多见,还可算得是“知之次也”。又说:

  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

  孔子把学与思两件事看得一样重,初看去似乎没有弊端。所以竟有人把“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两句来比作康德的“感觉无思想是瞎的,思想无感觉是空的”。

  但是孔子的“学”与康德所说的“感觉”略有不同。孔子的“学”并不是耳目的经验。看他说“多闻,多见而识之”(识通志),“好古敏以求之”,“信而好古”,“博学于文”,哪一句说的是实地的观察经验?墨子·家分知识为三种:一是亲身的经验,二是推论的知识,三是传受的知识(说详第八篇第二章)。孔子的“学”只是读书,只是文字上传受来的学问。所以他的弟子中,那几个有豪气的,都不满意于这种学说。那最爽快的子路驳孔子道:

  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这句话孔子不能驳回,只得骂他一声“佞者”罢了。还有那“堂堂乎”的子张也说:

  士见危授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这就是后来陆九渊一派重“尊德性”而轻“道问学”的议论了。所以我说孔子论知识注重“一以贯之”,注重推论,本来很好。只可惜他把“学”字看作读书的学问,后来中国几千年的教育,都受这种学说的影响,造成一国的“书生”废物,这便是他的流弊了。

  以上说孔子的知识方法。“忠恕”虽不完全属于人生哲学,却也可算得是孔门人生哲学的根本方法。《论语》上子贡问是否有一句话可以终身行得通的吗?孔子答道:

  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就是《大学》的絜矩之道: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

  这就是《中庸》的忠恕:

  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已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

  这就是孟子说的“善推其所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这几条都只说了一个“恕”字。恕字在名学上是推论,在人生哲学一方面,也只是一个“推”字。我与他人同是人,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故“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故“所求乎子以事父”,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只要认定我与他人同属一类,——只要认得我与他人的共相,——便自然推已及人。这是人生哲学上的“一以贯之”。

  上文所说“恕”字只是要认得我与他人的“共相”。这个“共相”即是“名”所表示。孔子的人生哲学,是和他的正名主义有密切关系的。古书上说,楚王失了一把宝弓,左右的人请去寻它。楚王说:“楚人失了,楚人得了,何必去寻呢?”孔子听人说这话,叹息道:“何不说‘人失了,人得了?’何必说‘楚人’呢?”这个故事很有道理。凡注重“名”的名学,每每先求那最大的名。“楚人”不如“人”的范围大,故孔子要楚王爱“人”。故“恕”字《说文》训仁(训仁之字,古文作恕。后乃与训如之恕字混耳)。

  《论语》记仲弓问仁,孔子答语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句,可见仁与恕的关系。孔门说仁虽是爱人(《论语》《说文》:仁,亲也),却和后来墨子·家说的“兼爱”不相同。墨子·家的爱,是“无差等”的爱,孔门的爱,是“有差等”的爱。故说:“亲亲之杀”。

  看儒家丧服的制度,从三年之丧,一级一级的降到亲尽无服,这便是“亲亲之杀”。这都由于两家的根本观念不同。墨子·家重在“兼而爱之”的兼字,儒家重在“推恩足以保四海”的推字,故同说爱人,而性质却截然不同。

  仁字不但是爱人,还有一个更广的意义。今试举《论语》论仁的几条为例。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

  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讱。”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

  以上四条,都不止于爱人。细看这几条,可知仁即是做人的道理。克己复礼;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都只是如何做人的道理。故都可说是仁。《中庸》说:“仁者,人也。”《孟子》说:“仁也者,人也。”孔子的名学注重名的本义,要把理想中标准的本义来改正现在失了原意的事物。

  例如“政者正也”之类。“仁者人也”,只是说仁是理想的人道,做一个人须要能尽人道。能尽人道,即是仁。后人如朱熹之流,说“仁者无私心而合天理之谓”,乃是宋儒的臆说,不是孔子的本意。蔡孑民《中国伦理学史》说孔子所说的“仁”,乃是“统摄诸德,完成人格之名”。这话很对。《论语》记子路问成人,孔子答道:

  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成人即是尽人道,即是“完成人格”,即是仁。孔子又提出“君子”一个名词,作为人生的模范。“君子”,本义为“君之子”,乃是阶级社会中贵族一部分的通称。古代“君子”与“小人”对称,君子指士以上的上等社会,小人指士以下的小百姓。试看《国风》《小雅》所用“君子”,与后世小说书中所称“公子”、“相公”有何分别?后来奴隶制度渐渐破坏,“君子”“小人”的区别,也渐渐由社会阶级的区别,变为个人品格的区别。孔子所说君子,乃是人格高尚的人,乃是有道德,至少能尽一部分人道的人。故说:

  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

  这是说君子虽未必能完全尽人道,但是小人绝不是尽人道的人。又说:

  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司马牛问君子。子曰:君子不忧不惧。……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

  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凡此皆可见君子是一种模范的人格。孔子的根本方法,上章已说过,在于指出一种理想的模范,作为个人及社会的标准。使人“拟之而后言,仪之而后动”。他平日所说“君子”便是人生品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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