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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汉之宗教(10)

  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今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欤?(《对策》一)同这问题相连的,是教化的问题:

  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

  (《对策》一)

  教化问题的一部分是太学问题:

  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无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同教育制度有关的,是选士任官的问题:

  今之郡守县令……既无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

  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赀,未必贤也(汉初选郎吏多出于“任子”及“算赀”二途。如袁盎因兄喻任为郎中,如霍去病任异母弟霍光为郎,这是任子。如张释之以赀为骑郎,如司马相如以赀为郎,这是算赀。

  景帝后二年诏日:“今赀算十以上,乃得宦。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宦,无赀又不得宦。朕甚愍之。赀算四得宦。”十算为十万,四算为四万。汉时每万钱算百二十七文,是为一算,故称赀算。赀算不是捐官,只是要一个身家殷实的资格,方许做官。

  ——其理由有二:应劭曰:“古者疾吏之贪,衣食足,知荣辱,限赀十算,乃得为吏。”一也。姚鼐曰:“汉初郎须有衣马之饰,乃得侍上,故以赀算。张释之云,久宦灭仲之产,卫青令舍人具鞍马绛衣玉具剑,是也。”二也。《张释之传》注引《汉仪注》说“赀五百万得为常侍郎”,“汉之郎吏最多,有时多至千人)。

  且古所谓功者,以任官称职为差,非谓积日累久也。故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是以有司竭力尽知,务治其业,而以赴功。今则不然。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未得其真。

  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对策》二)他还有一个提议,影响中国教育和学术思想最大的,就是定儒学为一尊的政策: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导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

  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六艺即六经),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对策》三)这个建议的文字和精神都同李斯的焚书议是很相像的。他们的主旨都是要“别黑白而定一尊”,都是要统一学术思想。

  所不同的,只是李斯自信他的制度远胜古人,故禁止学者“以古非今”,故要用现时的新制来统一学术思想;而董仲舒却不满意于汉家制度,故他实行“以古非今”,而要尊崇儒家的学说来统一现时的学术思想。董仲舒的许多主张,有一些后来竟成为汉朝的制度。他的限田法,哀帝时师丹、孔光等人当权,想要实行,因贵族外戚反对而止。他的选举任官计划,本和汉文帝以来的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及举“贤良文学”的制度无甚冲突,故更容易实行。

  武帝元封五年(前106)诏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域者”,这更近于董仲舒的主张了。他的太学计划,也在武帝时实行。元朔四年(前121)诏曰:

  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成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予是给与)博士弟子,崇乡党之化,以厉贤材焉。(《汉书》六)那时的丞相是公孙弘,他和太常孔臧、博士平等议奏道:

  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其劝善也,显之朝廷;其惩恶也,加之刑罚。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古者政教未洽,不备其礼,请因旧官而兴焉: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复是免徭役)。

  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所属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计是上计吏)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

  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乃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不称者,罚(滥举博士弟子者有罚。《汉书·功臣表》,山阳侯张当居作为太常择博士弟子不以实,完为城旦)。(此奏见《史记》一二一,又《汉书》八八)这是太学的最初制度。太学本是贾谊、董仲舒等人的理想,于古无所根据。故公孙弘等说古者不备其礼,只好“依旧官而兴焉”。旧时博士本有弟子,如贾山之祖父贾祛便是魏王时的博士弟子(《汉书》五一);如秦时有博士诸生,似即是博士弟子。汉初博士也可以收弟子,故景帝末年,蜀郡守文翁选送小吏张叔等十余人到京师受业于博士(《汉书》八九)。

  公孙弘因此便想到利用这个旧制度,即把博士弟子作为有定额的太学生。他们定的制度暂定博士弟子为五十人,这是中国的第一个国立大学,卒业年限只定一年!后来昭帝时,增名额为百人,宣帝时由二百人增至一千人,成帝末增至三千人。

  东汉晚期,太学诸生多至三万余人(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四有《汉魏博士考》,最可参考)。贾谊、董生的梦想居然实现了。

  公孙弘等的奏议里,还附带提出一个选士任官的制度,也可以说是实行贾、董诸人的主张。董仲舒曾说:“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无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公孙弘等奏道:

  臣谨案,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谊,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恩施甚美。小吏浅闻,不能究宣,无以明布谕下。这是说,当时的郡国小吏已不懂得古文的诏书律令了。所以他们提议一个补救的办法:

  治礼(官名,《汉书·王莽传》有大行治礼,《平常传》有大行治礼丞),次治掌故(官名),以文学礼义为官,迁留滞(这两种官,升迁都缓滞)。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之)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之)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先用诵多者(以上是说用治礼去做卒史)。

  若不足,乃择掌故补中二千石属,文学掌故补郡属(掌故秩百石,见《史记?晁错传》注引应劭、服虔说。治礼官有“秩比二百石以上”者,其秩高于掌故,故云“次治掌故”。

  而掌故补卒史也在尽先补用治礼之后。此奏《史记》与《汉书》两本文字稍不同,句读不易定,向来学者颇多异说。参看王先谦《汉书补注》八十八。我现用《史记》原文,定其句读,略加注释,似胜旧说)。这是替书生谋出路,开后世用经学文学取士的制度的先声。萧何定律令,只考取能认字写字的抄胥之才;公孙弘的制度便进了一步,要“能通一艺(一经)以上”,才可以做中二千石(左右内史,即后来的左冯翊,右扶风;大行即后来的大鸿胪)和郡守的属官。

  博士弟子(太学生)此时的出路只是作文学掌故,递补作二千石的卒史。但后来太学人数增多,于是考试出身的制度也改了:

  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汉书》八八)郎吏向来只有“任子”、“算赀”两路,现在加上太学甲科的一途,这也是董仲舒的建议成为制度的一种。董仲舒同时有一个儒生政治家文翁,在中国教育史上也应该占一个很高的位置。文翁是庐江舒人,名党,字仲翁,通《春秋》。景帝末年他做蜀郡守,见蜀地辟陋,有蛮夷风,他极力提倡教化:

  乃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亲自饬厉,遣诣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减省少府(一郡之财政官)用度,买刀布蜀物,赍计吏以遗博士。数岁,蜀生皆成就,还归,文翁以为右职,用次察举,官有至郡守刺史者(常璩《蜀志》,张叔官至扬州刺史)这是省费派遣留学的政策。

  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以为学官弟子,为除更繇(更是更卒,繇是徭役)。高者以补郡县吏,次为孝弟力田。常选学官僮子,使在便坐受事。

  每出行县,益从学官诸生明经饬行者与俱,使传教令,出入闺。县中吏民见而荣之数年,争欲为学官弟子。富人至出钱以求之(情愿自费送子弟入学)。由是大化,蜀地学于京师者,比齐鲁焉。至武帝时,乃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自文翁为之始云。

  这是郡国自兴学校的政策。武帝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不见于本纪,不知在何年,大概在公孙弘奏置博士弟子之后。

  从此中央有太学,州郡有学官,又有以通经取士之法,中国的教育制度的规模才算成立。因为创制之人都是儒生,故教材与考试内容都限于儒家的经籍,故儒家便包办了中国教育与科举制度二千年之久。

  武帝元年(前140),董仲舒对策,便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这一年,丞相卫绾便奏道:

  所举贤良,或治申(申不害)、商(商鞅)、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武帝可其奏(《汉书》六)。这是第一次统一思想学术。这时候武帝只有十七岁(生于前156年),太皇太后窦氏还很有势力,她是黄老的信徒,故卫绾不敢排斥黄老,只罢黜了刑名、纵横之学。故第一次的统一思想只是尊崇儒道两家而排斥其他学派。

  这时候政治大权在两家外戚手里,一家是窦太皇太后的堂侄子窦婴,一家是王太后的同母弟田蚡。这两个人都好儒术,便有许多儒生也想依附他们,做点事业。

  武帝元年,卫绾因病免相,窦婴为丞相,田蚡为太尉。他们推荐了两个儒生,一个是赵绾,为御史大夫,一个是王臧,为郎中令。这两人都是鲁国经学大师申公的弟子,都想借这机会提倡儒家的政制,遂运动那位少年皇帝把申公请来。武帝便使使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弟子二人乘轺传从。至,见上,上问治乱之事。申公时已八十余,老,对曰:“为治者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是时上方好文辞,见申公对,默然。然已招致,即以为太中大夫,舍鲁邸,议明堂事。(《汉书》八八)赵绾、王臧的维新事业只有四个月的命运(建元元年七月迎申公,到次年十月他们便倒了)。他们要设明堂,令列侯就国,除关,以礼为服制(叔孙通的丧服制,被文帝的遗诏革除了。他们又要采用儒教的久丧之制),以兴太平。又举谪诸窦宗室无行者,除其属籍。诸外家为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国。以故,毁日至窦太后。太后好黄老言,而婴、蚡、赵绾等务隆推儒术,贬道家言,是以窦太后滋不悦。(《汉书》五二)变法失败的局势已成了,只待爆发的时机。

  二年(前139)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请毋奏事太后(《汉书》六,又五二)。窦太后大怒曰:“此欲复为新垣平耶?”得绾、臧之过,以让上。上因废明堂事,下绾、臧吏,皆自杀。申公亦病免归,数年卒(《汉书》八八,又五二)。丞相婴,太尉蚡,免。(《汉书》六)儒家的变法事业遂失败了,赵绾、王臧成了贾谊、晁错以后的牺牲者。

  但四年之后(建元6年,前135),窦太后死了,田蚡为丞相。田蚡是武帝的外婆田老太太的儿子,出身微贱,但颇有才,“学《盘孟》诸书”

  (《汉书·艺文志》有孔甲《盘孟》二十六篇),自附于儒家。他既当权,遂和武帝大兴儒学,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而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向风矣。(《史记》一二一)这是第二次统一学术思想。这时黄老之学的大护法窦太后已死了,故所罢绌不但是刑名、纵横之学,并且把黄老也包括在内,这才是儒学一尊。董仲舒的建议竟及身成为实际制度了。

  十九、八、十八~十九、八、卅,改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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