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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反理学时期(12)

  戴震的哲学是一种新的理学;他的要旨在于否认那得于天而具于心的理,而教人注意那在事物之中的条理。知道“理”不在人心中,然后不至于认意见为理,而执理以杀人祸世。是非是要分明的;但分别是非不靠执持个人的意见,不靠用“天理”来压人,而靠训练心知之明,使他能辨别是非而准。这岂是“忠恕”“矩”种种旧观念所能包括的吗?

  焦循不曾认明戴学的大贡献在于用新的“理”说来代替旧的“理”说,所以他走错了道路,竟要人不讲理而论情,竟要人“不论其是非”。他说:

  明儒吕坤有《语录》一书,论理云:“天地间惟理与势最尊,理又尊之尊也。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适按,此语见吕坤的《呻吟语》。)此真邪说也!孔子自言事君尽礼,未闻持理以与君抗(与君抗,《文集?理说》作要君)者。吕氏此言,乱臣贼子之萌也。(《论语通释》第十二章,第二条,即《文集?理说》末段。)戴震反抗的“理”乃是那“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之理;他并不反对“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看《疏证》十,又四十三)。戴震用他的新理学来反抗程朱的威权,这种精神正是焦循所痛骂的“持理以与君抗”的精神。

  宋明的理学家持理以与君抗,这种精神是可敬的;然而他们不能细心考察他们所持的理是否全出于意气,那是宋朝争濮议,明朝争三案的许多正人君子的大缺点。

  戴学要人注意那辨别是非的工具——心知之明;要人于“天地之大,人物之蕃,为之委曲条分;苟得其理矣,如直者之中悬,平者之中水,圆者之中规,方者之中矩,然后推诸天下万世而准”(《疏证》十三)。这样求得的理,可以拿来反抗孔孟,何况程朱!可以拿来反抗程朱,何况皇帝!

  可怜这是焦循不能理解的。他只知道:

  惟多学乃知天下之性情名物不可以一端尽之。不可以一端尽之,然后约之以礼。以礼自约,则始而克己以复礼,既而善与人同,大而化之。(《论语通释》第十二章,第四条)这是良知家的常谈,不是戴震提倡的理学。焦循的同乡亲戚阮元(1764~1849)是戴学的一个最有力的护法。他少年时与戴学的大师王念孙、任大椿等人做朋友,作《考工记?车制图解》,有江永、戴震诸人所未发的精义。他从科第进身,做过几省的学政,巡抚浙江最久,又巡抚江西、河南两省;升湖广总督,后总督两广十年之久,总督云贵也十年之久。他在浙江立诂经精舍,选高材生读书其中,课以经、史、小学、天文、地理、算法,“许各搜讨书传,不用扃试糊名法”。他在广州设立学海堂,也用诂经精舍的遗规。当时这两个书院成为国中两大学院;一时学者多出于其中(看孙星衍:《平津馆文稿》下,《诂经精舍题名碑记》)。他的特别长处,在于能收罗一时大师,请他们合作,编辑重大的书籍,如《经籍纂诂》《十三经校勘记》《畴人传》等。

  他刻的书也很多。凌廷堪、焦循、汪中、刘台拱等人的书都由他刻行。他刻的《皇清经解》一千四百卷,为清代古学著作的第一次大结集。

  阮元的《研经室集》里颇有不少的哲学文章。我们研究这些文章,可以知道他不但能继续戴学的训诂名物的方面,并且能在哲学方面有所发挥,有所贡献,成绩在凌廷堪与焦循之上。他用戴学治经学的方法来治哲学的问题;从诂训名物人手,而比较归纳,指出古今文字的意义的变迁沿革,剥去后人涂饰上去的意义,回到古代朴实的意义。

  这是历史的眼光,客观的研究,足以补救宋明儒者主观的谬误。我们试引几条例子来说明他的方法。他的《释顺篇》说:

  有古人不甚称说之字,而后人标而论之者。有古人最称说之恒言要义,而后人置之不讲者。

  孔子生春秋时,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其称至德要道之于天下也,不曰治天下,不曰平天下,但曰“顺”天下。顺之时义大矣哉!何后人置之不讲也?

  《孝经》顺字凡十见。……《春秋》三传,《国语》之称顺字者最多。……不第此也。《易》……之称顺者最多,……《诗》之称顺者最多,……《礼》之称顺者最多。……圣人治天下万世,不别立法术,但以天下人情顺逆叙而行之而已。(研经室》一集。)又如《释达篇》云:

  “达”之为义,圣贤道德之始,古人最重之,且恒言之,而后人略之。

  按“达”也者,士大夫智类通明,所行事功及于家国之谓也。……达之为义,《春秋》时甚重之;达之为义,学者亦多问之。《论语》,……“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在邦必达,在家必达。”……《大戴礼》,弟子问于曾子曰,“夫士何如则可以为达矣?”曾子曰,“不能则学,疑则问,欲行则比贤;虽有险道,循行达矣。”又曰,“君子进则能达。岂贵其能达哉?贵其有功也。”绎孔曾此言,知所谓达者,乃士大夫学问明通,思虑不争,言色质直,循行于家国之间,无险阻之处也。……《论语》,子曰:“赐也达,于从政乎何有?”“夫仁者己欲达而达人。”“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此达之说也。

  这些地方都可以看出他的比较方法与历史眼光。阮元最善于归纳比较的方法来寻出文字训诂的变迁。他的《诗书古训》就含有这种精神。他的《经籍纂诂》也就是根据这个意思做的。他深知文字是跟着时代变迁的;只有归纳比较的方法可以使我们知道文字的古义与原来的价值。

  阮元不但指出“顺”字、“达”字在古书里的特殊意义与地位;他在别处时时采用这种归纳的、历史的方法。他在《荀子引道经解》里指出“《虞书》尚无‘者’字,何况黄帝之时?”(《研经室》续集。)在《孟子?论仁论》里,他指出“仁字不见于《尚书·虞》、《夏》、《商书》,《诗?雅》、《颂》,《易》卦爻辞之中,……惟《周礼·大司徒》,‘六德:智、仁、圣、义、中,和’,为‘仁’字初见最古者”

  (《研经室》一集。)。这都是从比较的研究里得来的历史见解。清代考据之学有两种函义:一是认明文字的声音与训诂往往有时代的不同;一是深信比较归纳的方法可以寻出古音与古义来。前者是历史的眼光,后者是科学的方法。这种态度本于哲学无甚关系。但宋明的理学皆自托于儒家的古经典,理学都挂着经学的招牌;所以后人老想打倒宋明的理学,不能不先建立一种科学的新经学;他们若想建立新哲学,也就不能不从这种新经学下手。

  所以戴震、焦循、阮元都是从经学走上哲学路上去的。然而,我们不要忘记,经学与哲学究竟不同:经学家只要寻出古经典的原来意义;哲学家却不应该限于这种历史的考据,应该独立地发挥自己的见解,建立自己的系统。

  经学与哲学的疆界不分明,这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大毛病。经学家来讲哲学,哲学便不能不费许多心思日力去讨论许多无用的死问题,并且不容易脱离传统思想的束缚。哲学家来治古经,也决不会完全破除主观的成见,所以往往容易把自己的见解读到古书里去。

  “格物”两个字可以有七十几种说法。名为解经,实是各人说他自己的哲学见解。各人说他自己的哲学,却又都不肯老实说,都要挂上说经的大帽子。

  所以近古的哲学便都显出一种不老实的样子。所以经学与哲学,合之则两伤,分之则两受其益。

  阮元虽然自居于新式的经学家,其实他是一个哲学家。他很像戴震,表面上精密的方法遮不住骨子里的哲学主张。阮元似乎也是很受了颜李学派的影响的。他说“一贯”,说“习”,说“性”,说“仁”,说“格物”,都显出颜李学派与戴学的痕迹。他虽然没有颜、李、戴三人的革命的口气,然而他的方法更细密,证据更充足,态度更从容,所以他的见解竟可以做颜学与戴学的重要后援。

  颜元的哲学注重实习,实行,“犯手去做”,所以他自号习斋。阮元在这一点上可算是颜学的嫡派。他的《论语解》开端便说:

  “学而时习之”者,学兼诵之,行之。凡礼乐文艺之繁,伦常之纪,道德之要,载在先王之书者,皆当讲习之,贯习之。《尔雅》曰,“贯,习也。”转注之,习亦贯也。时习之习,即一贯之贯。贯主行事,习亦行事,故时习者,时诵、时行之也。《尔雅》又曰,“贯,事也。”圣人之道未有不于行事见而但于言语见者也。故孔子告曾子曰,“吾道一以贯之。”一贯者,壹是皆行之也。又告子贡曰,“汝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欤?予一以贯之。”此义与告曾子同,言圣道壹是贯行,非徒学而识之。两章对校,其义益显。此章乃孔子教人之语,实即孔子生平学行之始末也。故学必兼诵之行之,其义乃全。马融注专以习为诵习,失之矣。(《研经室》一集。)这种议论全是颜学的口气。阮元又有《论语一贯说》,可以与此篇参看。他说:

  《论语》“贯”字凡三见:曾子之“一贯”也,子贡之“一贯”也,闵子之言“仍旧贯”也:此三贯字其训不应有异。元按,贯,行也,事也(《尔雅》,“贯,事也。”《广雅》,“贯,行也”。

  《诗?硕鼠》,“三岁贯女”;《周礼·职方》,“使同贯利”;《论语?先进》,“仍旧贯”:传注皆训为事。《汉书·谷永传》云,“以次贯行”;《后汉·光武十五王传》云,“奉承贯行”:皆行事之义)。三者皆当训为行事也。孔子呼曾子告之曰,“吾道一以贯之。”此言孔子之道皆于行事见之,非徒以文学为教也。一与壹同(一与壹通。经史中并训为专,又并训为皆。《后汉·冯绲传》,《淮南?说山训》,《管子·心术篇》,皆训一为专。《大戴?卫将军》,《荀子·劝学、臣道》,《后汉书·顺帝纪》,皆训一为皆。《荀子·大略》,《左》昭二十六年,《穀梁》僖九年,《礼记?表记》,《大学》,皆训壹为专)。壹以贯之,犹言壹是皆以行事为教也。弟子不知所行为何道,故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若云贤者因圣人一呼之下,即一旦豁然贯通焉,此似禅家“顿宗”冬寒见桶底脱大悟之旨,而非圣贤行事之道也。何者?曾子若因一贯而得道统之传,子贡之一贯又何说乎?不知子贡之一贯亦当训为行事。子告子贡曰,“汝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欤?”子贡曰,“然,非欤?”子曰,“予一以贯之。”此夫子恐子贡但以多学而识学圣人,而不于行事学圣人也。夫子于曾子则直告之,于子贡则略加问难而出之,卒之告子贡曰,“予一以贯之”,亦谓壹是皆以行事为教也。亦即忠恕之道也。闵子曰,“仍旧贯,如之何?”此亦言仍旧行事,不必改作也。

  故以行事训贯,则圣贤之道归于儒;以通彻训贯,则圣贤之道近于禅矣。(《研经室》一集。)训“习”为习行,是颜学的宗旨;训“一贯”为行事,是阮元为颜学寻得的新根据。阮元虽不明说他曾否受颜学的影响,然而颜学对于阮元至少曾有暗示的作用,这是无可疑的。

  颜元讲“格物”为犯手做去,如手格猛兽之格。李球稍稍变通这个解说,说“格物者,谓大学中之物,如学礼学乐类必举其事,造其极也”;“格者,于所学之物,由浅及深,无所不到之谓也。”(《大学辨业》二)。阮元有《大学格物说》一篇,似乎也是受了颜李的影响的。他说:

  《礼记?大学篇》曰,“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此二句虽从身、心、意、知而来,实为天下国家之事。天下国家以立政行事为主。《大学》从身心说到意知,已极心思之用矣;恐学者终求之于心学而不验之行事也,故终显之曰,“致知在格物。”物者,事也。格者,至也。事者,国家天下之事,即止于五伦之至善,明德,新民,皆事也。格有至义,即有止意。履而至止于其地,圣贤实践之道也。凡经传所云“格”……及古钟鼎文“格于太庙”“格子太室”之类,皆训为至。盖“假”为本字,格字同音相借也。《小尔雅?广诂》曰,“格,止也。”……譬如射然,升阶登堂,履“物”而后射也。《仪礼?乡射礼》曰,“物长如笥。”郑注云,“物,谓射时所立处也。谓之物者,物犹事也。”《礼记?仲尼燕居》郑注,“事之,谓立置于位也。”《释名?释言语》曰,“事,业,立也。”……格物者,至止于事物之谓也。凡国家天下五伦之事,无不以身亲至其处而履之,以止于至善也。格物与“止至善”,“知止”,“止于仁敬”等事,皆是一义,非有二解也。必变其文曰,格物者,以格字兼包至止,以物字兼包诸事。

  圣贤之道无非实践,孔子曰,“吾道一以贯之。”贯者,行事也,即与格物同道也。曾子著书今存十篇,首篇即名《立事》,立事即格物也。

  先儒论格物者多矣,乃多以虚义参之,似非圣人立言之本意。元之论格物,非敢异也,亦实事求是而已。(《研经室》一集)阮元解格物为履物而为止于其地,与他解“一贯”为行事,同是注重实践。这是和颜学很接近的。但这却不是戴学的精神。戴震说:“凡异说皆……重行,不先重知。”

  又说:

  圣人之言无非使人求其至当以见之行。求其至当,即先务于知也。凡去私不求去蔽,重行不先重知,非圣学也。

  于今阮元解说格物,也归到实践上去,说“圣贤之道无非实践”,这虽近于颜李,却和那“先务于知”的戴学相去很远了。戴氏说“一以贯之”,也侧重心知的扩充与训练。

  阮元解一贯为行事,也就与戴学大不同了。阮元是戴学的一个大护法,尚且不能了解戴学的真精神,岂不可叹?(参看他的《诂经精舍策问》及《石刻孝经论语记》)阮元论性与命,也似乎受了颜李与戴学的影响。他有《性命古训》一篇(《研经室》一集),列举古书中论性命之语,比较研究,得结论云:

  古性命之训虽多,而大旨相同。

  《召诰》曰:“节性,惟日其迈;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又曰:“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又曰:“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按“召诰”所谓命,即天命也。……哲愚授于天为命,受于人为性。君子祈命而节性,尽性而知命。故《孟子》“尽心”亦谓口目耳鼻四肢为性也。性中有味色声臭安佚之欲,是以必当节之。古人但言“节性”,不言“复性”也。

  古人但说威仪,而威仪乃为性命之所关,乃包言行在内。言行即德之所以修也。

  晋唐人言性命者,欲推之于身心最先之天。商周人言性命者,衹范之于容貌最近之地,所谓“威仪”也。《春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卫北宫文子见令尹围,……又成公十三年成子受赈于社不敬,……此二节其言最为明显矣。初未尝求德行言语性命于虚静不易思索之境也。……试再稽之《尚书》,《书》言威仪者二;再稽之《诗》,《诗》三百篇中言威仪者十有七。……凡此威仪,为德之隅,性命所以各正也。……《乐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二句,就外感未至时言之。乐即外感之至易者也。……欲生于情,在性之内,不能言性内无欲。欲不是善恶之恶。天既生人以血气心知,则不能无欲。惟佛教始言绝欲。若天下人皆如佛绝欲,则举世无生人,禽兽繁矣。此孟子所以说味色声臭安佚为性也。欲在有节,不可纵,不可穷。若惟以静明属之于性,必使说性中无欲而后快,则此经文(《乐记》)明云“性之欲也”,欲固不能离性而自成为欲也。

  《周易·系辞传》曰:“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此节所言乃卜筮之鬼神,(适按,何不言“卜筮之龟蓍”?)处于无思无为寂然不动之处,因人来卜筮,感而遂通,非言人无思无为寂然不动,物来感之而通也。与《乐记》,“人生而静,……感于物而动”为音乐言之者,不相牵涉。而佛书内有言佛以寂静明觉为主者;晋唐人乐从其言,返而索之于儒书之中,得《乐记》斯言,及《周易》寂然不动之言,以为相似,遂傅会之,以为孔孟之道本如此。恐未然也。

  告子“食色性也”四字本不误,其误在以义为外。故孟子惟辟其义外之说,而绝未辟其“食色性也”之说。若以告子“食色性也”之说为非,则孟子明明自言口之于味、目之于色为性矣。同在七篇之中,岂自相矛盾乎?

  此篇最后引孟子“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这一长段本不好解。阮元认汉赵岐注最为有理,故引其全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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