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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拳打镇关西之杀人艺术

  “镇关西”郑屠的肉铺开在状元桥边,东边还是西边书中没有交代,总之离状元桥不远。两间门面,两副肉案,悬挂着三五片猪肉。大掌柜郑屠在柜台边坐着,十来个刀手在案前卖肉。

  鲁达应该早就认识郑屠,不然他怎么知道郑屠开的肉铺是托小经略相公的门路。而且他怎么会径直来到状元桥边,说不定鲁达还曾经赊过郑屠的猪肉呢。

  鲁达来到郑屠的肉铺,见到郑屠没有提金老的事,也没有硬来,而是以顾客的身份买肉。先要十斤精肉,细细切做臊子。又要十斤肥肉,也细细切做臊子。臊子就是吃面条的时候在面条上浇的卤儿,山西人一般都说臊子,而不说卤儿。用猪肉做臊子,想必肉应该切得比一般的肉馅还细。二十斤肉,老大一块呢,全部切成臊子谈何容易。并且鲁达不许别人帮忙,全要郑屠一个人切。郑屠又不是绞肉机,其劳动强度可想而知。

  公正地说,郑屠的服务还是很热情并很周到的。他用了近两个小时将十斤精肉和十斤肥肉全部切成了臊子,并且是细细的。用荷叶包好,还要派人送过去,服务质量可谓一流。郑屠服务态度这般好,也可能是源于小经略相公的面子和鲁达的威猛。总之郑屠的服务态度很好是没有疑义的,和气生财。郑屠是生意人,这点道理还是懂的。不过当鲁达要十斤寸金软骨切做臊子时,郑屠终于忍无可忍“却不是特地来消遣我!”鲁达顺坡下驴,“二十斤臊子劈面打将去,却似下了一阵肉雨”。郑屠“那一把无名业火焰腾腾的按捺不住,从肉案上抢了一把剔骨尖刀,托地跳将下来……”,拳打镇关西的正戏就这么开演了。

  一向鲁莽急躁且直来直去的鲁达怎么玩起了切肉剁肉的游戏,并且前后耗时一个时辰?他为什么不直接出手摆平郑屠,而非要绕这么一个大弯子呢?这里面大有玄机。

  第一,如果直接来武的,跟郑屠单挑,鲁达恐怕要吃亏。因为鲁达起了个大早,又在板凳上干坐了四个小时。腰酸、背痛且腿抽筋不说,精神消耗也非常大。郑屠则不同,以逸待劳,身边还有十来个刀手。纵然鲁达功夫了得,也未必占得了便宜。

  第二,教郑屠切二十斤肉臊子,可以最大限度地消耗他的体能。鲁达自己则可借机休息一番,这样双方的力量对比就发生了颠倒性转变。事实证明鲁达这条计策行之有效,两人单挑时鲁达只一脚便把体能消耗极大的郑屠踢翻在地。

  第三,先以顾客的身份叫郑屠切肉,而后发生矛盾,再动手单挑。在旁人眼里这不过是一场买卖纠纷而已,并且是郑屠先拿刀动手。郑屠手下的那十来个刀手也没有理由因买卖纠纷而上去打群架,这为鲁达速战速决且全身而退提供了有利环境。

  第四,从鲁达买肉到与郑屠产生矛盾,再到打死郑屠,从事面上分析属于“过失杀人”。鉴于郑屠先拿刀动手这一因素,给鲁达定个“正当防卫”也是有可能的;相反,如果鲁达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将郑屠打死,那么在量刑上就是“故意杀人罪”,情节比“过失杀人罪”和“正当防卫”严重得多。鲁达是提辖官出身,懂法律,他当然不会蠢到那种地步。

  鲁达粗鲁、直爽、鲁莽、急躁,却并不糊涂,在对待大是大非和一些具体事务时甚至细心过于常人。比如修理郑屠的手段很多,鲁达独选择了“切肉”这一出。明知郑屠已被打死,却说人家装死。又为自己逃跑赢得了宝贵时间,着实令人拍手叫绝。

  施耐庵是文人,在文人眼里什么都离不开艺术,这鲁达杀死镇关西也便成了艺术。为增加艺术效果,作者又从嗅觉、视觉和听觉三个方面做了细致描写,风趣幽默匠心独到。鲁达杀了人,郑屠死得也很惨。但读者非但没有感到血腥味,相反从心里有一种畅快淋漓之感。这就是作者文字功夫的高深之处,我们通常把这种高深叫做“艺术”。

  鲁达杀死镇关西后并没有像杨志杀牛二那样好汉做事好汉当,投案自首。他选择了畏罪潜逃,逃跑的理由不是怕偿命,而是怕吃了官司没人送饭,实在可笑又可爱。逃跑途中鲁达阴错阳差上了五台山做了和尚,完成了从鲁达到鲁智深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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