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格林童话在中国译界的早期漫游 (9)
因为混乱,译者们便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手边有什么版本,就拿来翻译,结果首先是名称混乱,《格林童话集》的名称,在王少明那里是“格尔木童话集”,赵景深译为“格列姆童话集”;然后是具体的童话名称混乱,孙毓修译的《大拇指》在《时谐》版本里叫《汤姆》,《时谐》版本里的《蛙》在茅盾那里成了《蛙公主》…… 还是因为混乱,像《时谐》版本,算得上一个格林童话的汉译小“全集本”了,却连译者是谁也不清楚,书名跟格林童话一点儿也不沾边,更不用说对里面故事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了。
像这样不署名、不交代译本的混乱现象,上面提到的郑振铎在《儿童世界》宣言里是那么解释的,而有的人的评论,就是言辞比较犀利的批评了:“在他们看来,原著者和译者的署名与否则是无所谓的事情。这一方面反映了当时译者还是持一种重政治功利轻文学价值的旧文学观念,另方面也说明在译者潜意识中对翻译文学仍存有某种程度的轻蔑。”C
这些混乱现象,不要说给今天的格林童话汉译研究带来了不少的困难,就是当年格林童话译者之间也有很多困惑和不明了之处。在《格列姆童话集》序言里,赵景深就没有提到周桂笙的译作。反过来说,至于内容上的任意删减、增添、拼凑、剪接等在《时谐》版本里随处可见,会不会是因为版本本身的问题,真还值得研究探讨,毕竟,版本中间尚存“良莠不齐”的可能性。【A格林兄弟《格林童话:金雨》,赵景深译,北新书局,1930年,第99页。《金雨》一共收有13个格林童话故事,后记里提到的《女巫》是位列第43的故事,杨武能译本的中文译名为《特露德太太》;《小羊和小鱼》是第141个故事,杨译本为《羊羔和小鱼》;《光明的太阳照在头上》是第115,杨译本《明亮的太阳将揭露这件事》;《从云端里拿来的大禾棒》是第112个故事,杨译本《天上取回的连枷》;《麦穗》是第194个故事,杨译本也叫《麦穗》。B朱自强《中国儿童文学与现代化进程》,前引书,第133页。C郭延礼《中国近代翻译文学概论》,前引书,第32页。】
三、“淡化原则”
格林童话取材于民间故事,是格林兄弟克服无数困难从民间搜集而来,并将其修润得有文学性,更适合少年儿童们阅读。但其中某些故事仍免不了带上民间故事的特色。比如第47个故事《杜松子树》,它应是格林兄弟保留下来的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现民间文学的故事,整个故事充斥着继母虐待、设计杀害小男孩,并将男孩炖汤的血淋淋场面,让人读来不寒而栗,也觉得恶心难忍,这也因此成了大多数人认为不适合儿童阅读的场面与故事。此处,我们不谈民间文学里某些场面是否应该保留这个话题,只研究格林童话的这个故事在汉译本中的翻译处理情况。
周桂笙在《新盦谐译初编》里只译了6个格林童话故事,里面没有《杜松子树》;孙毓修是“神话幽怪之谈,易启人疑,今皆不录”,想必就是他看到了这个故事也不会去编译;后来的不论是赵景深,还是王少明,都没有翻译这个故事,有可能是因为他们采用的版本里没有这个故事,也有可能是他们故意回避了这个故事。据赵景深在序言里的介绍,我们确切知道《时谐》版本是格林童话的一个“全集”版本,应该不会漏掉这个故事,果然,它的最后一个故事译作《杜松树》,正是这个排第47位的格林童话故事。
虽然《时谐》版本里收录了《杜松子树》,但是这个血淋淋的故事在《时谐》那里被编译了,血淋淋的场面被淡化了,原著中继母烹煮男孩的情节被拿去了,改为“马迦利噤不能言。少顷。潜起出室。取一方精美之锦袱。力束其兄之尸。负之出门竟日悲啼。埋诸杜松树之下。既毕。心似少宁。啼亦止。”A
里面的马迦利是继母的亲生女儿,受虐待男孩的妹妹,兄妹非亲兄妹,但感情甚笃。在原格林童话中,小男孩死后变成了一只小鸟,用歌声唱出他的遭遇:
我的母亲她宰了我,
我的父亲他吃了我,
我的妹妹小玛莲啊,
她拣起我所有的骨头,
包在一条绸手巾里头,
埋在那棵杜松子树下。
克威,克威我变成只多么美丽的小鸟啦!B
【A《〈时谐〉短篇小说》,前引书,第98页。B(德)雅各布·格林威廉·格林《格林童话全集》,前引书,第161页。】
《时谐》版本将继母烹煮男孩的场面去掉了,因此,小鸟控诉继母的哀歌也就被《时谐》译本改编成:“歌曰。有母戮其子,伤哉谁见怜。幸有阿妹在。负尸松下埋。吾今且徜徉,一山一壑间。天空任我之,君看闲不闲。”A这种淡化格林童话故事中血腥场面的方法,在后来的格林童话汉译中几乎没有再见到,后期中译几乎都是采用了“直译”的手法,保持了原文本的“原汁原味”。而早期对格林童话故事的翻译本就不全,再加上译者随心所欲的“意译”,能给人们留下分析研究的文本就只有这个《时谐》译本了。
四、 对风俗习惯的处理
第六节 (3)
格林童话起源于欧洲,第一版发行时间是1812年,与20世纪初期的中国相比,有着自己不同的地域、时代、文化背景、社会背景,因此,格林童话早期中译者在面对这些差异时,基本采取的手法就是“意译”,有时或者干脆用中国的元素替代。比如,1930年出版的赵景深译的格林童话故事集《金雨》,是以该译本中的第4个故事《金雨》为译本命名的,这个叫“金雨”的故事实则是格林童话中的第153个故事《星星银元》,它是一个既短小,却又非常脍炙人口的故事。故事说一个小姑娘很善良和虔诚,在外流浪时帮助了很多穷人,最后就在她付出全部、变得一无所有时,天上的星星掉在她身边,变成了一个个的银元,她从此过着富有的生活。故事里,小姑娘先后将自己的帽子、外套、裙子、衬裙给了别人。这些异域风情的服饰穿戴显然给译者赵景深出了道难题,他没有像有些译者那样对这些服饰进行注释,而是直接将外套、裙子、衬裙分别译作了“短衣”、“裤子”和“身上所穿的一切衣服”B,进行了中国式的编译。
再比如《时谐》版本中的《樱桃》,原格林童话中第63个故事《三片羽毛》,老国王要考察三个儿子中谁最聪明能干,谁能以后继承自己的王位,就让他们去找世界上最精美的地毯。而《时谐》版本将“地毯”改译成“布匹”,老国王对三个儿子的要求是:“其一为我觅布一匹。须长一百安庐,卷布成条,而能穿入吾所御金指环者,是为中选。” 除了特别强调《时谐》版本受当时“意译”手法的影响非常大以外,它将地毯处理成布匹,应该还有地毯在《时谐》版本时代并非中国家庭的普通用品这个原因,不像在德国,富有人家拿地毯装饰地面、墙壁是很常见的事情。【A《〈时谐〉短篇小说》,前引书,第99页。B格林兄弟《格林童话:金雨》,前引书,第12-13页。】
周桂笙的《乐师》是格林童话中的第8个故事,名叫《怪乐师》。故事一开头就讲:“从前有个怪乐师,他孤零零一个人在森林里走,脑子还不停地想来想去。当他终于想不出个名堂,就自言自语说:‘在这森林中我也待得无聊了,必须找个伙伴才好。’说罢便从背上取下提琴,拉起一支曲子,拉得琴声传遍了树林。”在这里,属于西洋乐器的提琴,被周桂笙用我们中国的乐器胡琴给替代了,他译道:“遂出胡琴而鼓之。弦声清越,音闻四远。”
《森林中的三个小人儿》里面的继母为了嫁给继女的父亲,结婚前曾讨好继女许诺说:“听着,告诉你父亲,我愿意嫁给他,从此你每天早晨会有牛奶洗脸,有葡萄酒喝;我的女儿呢,却只让她用水洗脸,只喝清水。”而这个用牛奶洗脸的承诺,被周桂笙在他的《林中三人》里编译成了:“先是妇尝谓女曰:若父苟娶予,予日必以牛乳果酒供若,而以清水供我女也。”这些仅仅是因为日常生活用品的不同、生活习惯不同、服饰装束的不同,译者进行了符合我们中国日常生活习惯的改译与编译。而因文化背景、风俗习惯的不同,甚至宗教信仰不同,译者做出“意译”的例子也有很多。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源自儒家思想的伦理道德、社会行事规范,它们浸润古老的中国差不多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但仍一如既往地对中国社会起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格林童话的第156个故事《扔掉的乱麻线》主旨是赞扬勤劳, 批评懒惰。故事讲一个姑娘很漂亮,但非常懒惰,纺线时总不耐烦,一遇着疙瘩,她就立刻把整团麻线扯出来,扔掉不要。而她的使女则非常勤快,每次都把漂亮小姐扔掉的乱麻线团拾起来,洗干净,织成麻线,然后用它们织成了一条漂亮的裙子。有一个年轻人向懒小姐求婚,很快就准备举行婚礼。在新婚之夜,懒小姐的使女穿上那条乱麻线织的裙子跳起了舞,新娘懒小姐见了,便讥笑她的使女。而“新郎一听,明白她是个懒家伙,而那个穷使女却非常勤快,便不再理睬新娘,径直走到使女身边,挑选她做了自己的妻子”。很显然,西方在婚姻上的开放与自由,在赵景深的时代是不可想象的,西方人订婚、结婚的习俗也跟赵景深时代流行的不一样。因此故事的这个结尾被赵景深编译成:“丈夫听见这活,心里就想,一个年轻的小姑娘虽然很穷,如果娶来做妻子,总比懒惰疏忽的小姑娘要好些,一切的美貌是没有什么用处的。所以渐渐地他就解除了婚约,娶了那勤谨的女仆。”
第78个故事《老爷爷和小孙子》,周桂笙译作《某翁》,讲述的就是我们儒家传统伦理道德所崇尚的“孝道”,这个故事不仅早就为我们中国人耳熟 能详,而且是人们经常拿来作为教育子女应该尊敬、孝敬父母的既生动又寓意深刻的最好故事。原故事讲到,当夫妇俩听到年幼的儿子说在用木块拼凑一个小碗,准备他俩老了后用它吃饭时,他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过了一会儿终于哭起来,立刻把老爷爷扶到桌边,从此让他一块儿吃饭,即使他又婆婆洒洒的,也不再说什么了”。周桂笙显然觉得这样的结尾过于简单,未能将我们这个儒家传统道德理论中的“孝”的精髓阐释到位,他不满足于原故事仅是夫妇俩改变了对老爷爷的吃饭态度而已,他要将“孝”执行彻底,因此,他将结尾修改为:“相将入室,奉翁上座,从此敬事以礼,丰其甘旨,殷殷然唯恐不得翁之欢心。终其世,未尚敢一日慢焉。”
周桂笙《乐师》译文的最后结局,是说乐师的琴声终于吸引来了一位穷樵夫,他也正是乐师真正想要的听众——不是兽,而是人。可先前听乐师拉琴,却被乐师一一捆绑起来的动物们,现在挣脱了束缚,跑了过来,一个个不怀好意,樵夫于是抡起斧头,准备保护乐师。动物们一见这情形害了怕,都逃回林中去了。“乐师感谢樵夫,再为他拉了一支曲子,拉完才继续往前走。”
这个简单明了的结局,周桂笙将它补充成:“与樵者相见既毕,复取琴而鼓之。樵者方倾耳而听,得意忘形。忽狼与狐、兔偕至,同奔乐师,张牙舞爪,狂扑而前,不问而可知为复仇来也。樵者急取斧御之,始皆反奔,向林深处窜去。
于是樵者携乐师归其庐,饷以酒食,成至好焉。” 周桂笙把它改得挺有意思,挺中国味的。所谓知音难觅,一旦遇着,那自当是对酒当歌,一醉方休,友谊长存。
周桂笙的《狐受鹅愚》是第86个故事《狐狸与鹅群》,因为故事非常简短,这里不赘再次将它全文摘录如下:
狐一日至牧场中,见白鹅成群往来嬉戏,因大喜曰:“时哉,时哉!我得一一攫而食之矣。”于是缓缓而来,眈眈而视。鹅见之惊骇欲绝,奔走跳踯,哀鸣,盖欲求免于狐也。狐不之听,磨砺以须,跃跃欲试。群中老鹅忽昂首而前,侃侃然直陈于狐曰:“我辈今日牺牲于君,固无所逃矣。今无他,希冀第求暂缓一刻之死,以毕祷天之诚,于愿足矣。倘毕此愿,当以次并立君前,任君择肥而啮也。”狐允之。群鹅乃列成一字阵,昂首长鸣,竭力而嘶,皇皇然声震遐迩。鹅主人闻之,知必有变,急偕多人持械至,狐惧乃遁去。
故事虽然短小,但里面却隐含着宗教信仰问题,原著里面的那只鹅求狐狸 给它们点时间,允许它们先忏悔一下,免得它们带着罪孽死去,而狐狸认为,这个请求有道理,表现了虔诚的信仰,于是答应鹅进行忏悔,而且无论它们忏悔多久都行。原文结尾:“于是,第一只鹅便开始一次长长的忏悔,一个劲儿地‘嘎嘎嘎,嘎嘎嘎!’由于它老没个完,第二只鹅等不及轮到自己,也‘嘎嘎嘎’起来。第三只和第四只跟着它叫,不一会儿,所有鹅便一齐嘎嘎嘎地叫开啦。要等到它们忏悔完,这篇童话才好讲下去,可它们还一直在忏悔,没完没了。”本来富含宗教信仰的喜剧故事被周桂笙改写成了中国特色的“主人拯救自家牲畜的英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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