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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层 《红楼》审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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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且看,这一段本身已然具备两个层次:一面是写黛玉“步步留心,时时在意”的“心机眼力”(脂砚斋批语),因为这都是从黛玉眼中看得的情况;一面则是写熙凤的“浑身解数”“八面玲珑”,看她简直有千手千眼的神通,一人不落,一事不漏。然而,这一段明处是在写熙凤一人,暗处却又同时写了黛玉、贾母、王夫人等好几个人,无一笔不奇不妙。

黛玉自从出场,我们只不过知道她是“聪明清秀”“年又极小,体又极怯弱”“举止言谈不俗”“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风流态度”而已;直到此刻,被凤姐拉住手上下细细打量之后,才第一次正面写出“天下真有这样标致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这就给黛玉的品貌,下了定评。所以脂砚斋在此有批语,说:“出自凤口,黛玉丰姿可知,宜作史笔看。”

凤姐一上场,别人未曾开言,先就是“贾母笑道”。脂砚斋在旁批云:“阿凤一至,贾母方笑。与后文多少笑字作偶。”一点不假,看下去便知这话之确。凤姐夸赞黛玉,是为讨贾母喜欢,说出“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是替贾母向黛玉表白“人情”,然后就“用帕拭泪”。下面贾母又“笑道”云云,对贾母下面这一段话,脂砚批云:“文字好看之极!”“反用贾母劝,看阿凤之术亦甚矣!”这真是几笔就写尽了凤姐和贾母两个之间的关系,一个是“承欢应候”(亦“脂批”语),一个是为其所弄,反而特别喜欢她,对她无限宠爱。

然后就是写凤姐以“当家人”的身份口气来周旋黛玉,连带她带来的下人也不曾冷落。

然后就是王夫人问她月钱放完了不曾。这仍然是从“当家人”一脉而来,可是就又有了一层新意趣,别具丘壑;脂砚云:“不见后文,不见此笔之妙。”我们马上会想到,后来平儿和袭人谈心,才泄露了奥妙,原来凤姐连应该按期发放众人的月钱也拿去放了高利贷,中饱私囊——这和雪芹原稿中凤姐结局也大有关系。

然后就是凤姐婉言批评王夫人对缎子一事的“记错了”,已见出王夫人之胡涂;及至说到该拿出两个给黛玉做衣裳,凤姐便说“倒是我先料着了”“我已预备下了”,脂砚斋在此点破机关,说:“余知此缎阿凤并未拿出,此借王夫人之语,机变欺人处耳。若信彼果拿出预备,不独被阿凤瞒过,亦且被石头瞒过了!”

这话可谓一针见血,深得“石头”本意。其实,准此以推,凤姐说“月钱也放完了”,是真是假,正恐难定。总而言之,王夫人之昏聩颟顸,于此一二小事寥寥数笔也已被写尽了。

脂砚于下文黛玉到贾赦院中见早有“许多盛妆丽服之姬妾丫鬟”迎接出来处,批说:“这一句是写贾赦(按:指贾赦之好色)。妙在全是指东击西,打草惊蛇之笔。若看其写一人即作此一人看,先生便呆了!”这正可为我们上面所举的那例子作注脚。

有意思的是,脂砚斋所指出的“指东击西,打草惊蛇”,也正就是戚蓼生所说的“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那个绝人的特点和奇处。两个人可谓不谋而合,也说明了此非一人之私见,实在有此妙理为有目者所共赏。

大家对钗、黛二人的印象,好像是一孤僻,一和善;一尖刻,一浑融。其实这也只是雪芹笔下的一面而已,还有另一面,读者却往往容易忽略过去。第三十回,小丫头靛儿因不见了扇子,不过白问了宝钗一句,宝姑娘便疾言厉色,指她说道:“你要仔细!我和你顽过,你再疑我!和你素日嘻皮笑脸的那些姑娘们跟前,你该问他们去!”这种指桑骂槐、夹枪带棒的话言和神情,就写出了宝钗的内在的更真的一面,她实际非常厉害,并不好惹,同时也透露了她和丫鬟们是保持“主子尊严”的面目;而黛玉却是爱和侍女们顽笑、和丫鬟关系最好的姑娘,她是天真活泼有风趣的少女,并不是一生都在“愁眉泪眼”中的一位病态人物,我们印象中的她的那些“短处”,只不过是当爱情的痛苦正在深深地折磨着她的时候的表现——否则,那样一种不近人情“怪物”式的病美人林黛玉,还有什么可爱?还有什么可以令宝玉生死以之的可能呢?

越是才能平常的小说家,却越是惟恐读者“低能”、看不清他的文章,因而竭力要表示他那一点意思:写喜,就眉开眼笑,说悲,就鼻涕眼泪;情节稍有隐曲,马上就“看官不知,原来如何如何”,就要“书中代表(代为说破的意思)”。总之,他只有那一个浮浅面,还怕读者不懂,一切可用的形容词,也都成了廉价的“描写”法宝。于是,那文章便成为简单寡味、一目了然的东西,就绝不会是能使人心游意赏、流连往复的具有魅力和美感的伟大艺术品了。那原因,就是它不但在思想内容方面,就是在文笔方面也缺少了厚度和深度。

要欣赏《红楼梦》,我想上举的这种地方就不该粗心大意、囫囵吞咽。当然,如果超越文学作品的范围,要处处作穿凿附会的“索隐”式的“搜奇”工作,那就是另一性质的问题,也就不再是我们所说的“欣赏”的意义了。

一架高性能的“摄像机”

摄影术的发达与流行,大约是19世纪后期的事,雪芹是18世纪早期的人,哪里谈得上摄影录像之类的手段?然而说也奇怪,在他手中,真好像有一架高性能的摄影机,拍下了无数的“相片”和镜头,并且能够“剪接”组织,成为一部“片子”,有静有动,有远有近,有全景有“特写”……他似乎早就懂得“拍”的、“摄”的、“录”的事情和本领。

任何“打比方”、“做譬喻”的修辞法,都是带有缺陷的,因作比的双方只能有一两点、某部分相似可构成比照,而永远不会是全部能“入比”。我把雪芹的笔法比为拍照录像,不过是一个“善巧方便”的办法,所以在这儿不必过于拘泥,一味死讲。我打的这个比方,是1981年在济南举行全国“红学”会议时首次提出的。

那时候,或在此以前,是没有人敢多谈《红楼梦》的艺术特色的(因为那时的规矩是,一谈艺术,仿佛就等于是忽视轻视了文学的“思想性”了,是错误而该批判的)。我在会议上提出了这个譬喻,大家觉得“闻所未闻”,很感兴趣。

但我打这比方的目的,只不过是要说明一个艺术问题,姑名之曰“多角度”。

在中国传统小说中,写人物时,多是“正笔”法,罕见“侧锋”法。所谓“正笔”,就是作者所取的“角度”,是正对着人物去看去写。譬如照相,他是手执相机,正面对着人物去拍的,而不大会来取别的角度。而雪芹则不然。

中国绘画艺术,讲究“三远”,即:平远、高远、深远。这就相当于“角度”和“透视”的道理,但又与西洋的透视学不同。后者总是以一个固定的“立足点”为本,而还要寻求科学的“焦距”,然后方能展示全画面。中国则不然,是采用“分散立足点与焦点”的特殊表现法则,这在山水画中最为明显。“平远”与“高远”,角度有了差别了,但“正笔”是不变的,它无法“转动”——做不到像苏东坡说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雪芹对此,深有所悟,他在小说人物的写法上,创造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多点”、“多角”的笔法。但是雪芹的悟,又在于善从悟中得“翻”法:东坡是强调,观察的角度不同,遂成各异,而非真面;雪芹则由此悟出,正因“多角”,合起来方更能得到那对象的全部真貌。“多角”不是为求异,而是归同,这是极重要的一点。

我拿拍照摄像来比喻,首先是为了说明这个要点。手执相机的人,他可以从高低远近和俯仰斜正种种的角度距离去取影。今天的人,对此当然觉得无甚稀奇,但在清代乾隆初期的雪芹来说,他如何能悟到这个妙理妙法?非特异天才奇迹而何?岂不令人称奇道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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