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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层 《红楼》审美(7)

小?说?Txt?天堂

到底文与诗怎么区分?在别人别处,某家某书来说,那不是什么难题;但在雪芹的《红楼梦》,可就令人细费神思——想要研究、查阅“文论”、“诗论”的“工具书”了。

先师顾羡季先生,是著名的苦水词人,名随,清河人,诗、词、曲(剧)、文、论、书法诸多方面的大师,昔年讲鲁迅小说艺术时,指出一个要义:对人物的“诗化”比对大自然的描写重要得多,后者甚且不利于前者。他在《小说家之鲁迅》中说:

我说小说是人生的表现,而对于大自然的诗的描写与表现又妨害着小说的故事的发展、人物的动力。那么,在小说中,诗的描写与表现要得要不得呢?于此,我更有说:在小说中,诗的描写与表现是必要的,然而却不是对于大自然。是要将那人物与动力一齐诗化了,而加以诗的描写与表现,无需乎藉了大自然的帮忙与陪衬的。上文曾举过《水浒》,但那两段,却并不能算作《水浒》艺术表现的最高境界。鲁智深三拳打死了镇关西之后,“回到下处,急急卷了些衣服盘缠细软银两,但是旧衣粗重都弃了,提了一条齐眉短棒,奔出南门,一道烟走了”。林冲在沧州听李小二说高太尉差陆虞侯前来不利于他之后,买了“把解腕尖刀带在身上,前街后巷,一地里去寻。……次日天明起来……带了刀又去沧州城里城外,小街夹巷,团团地寻了三日”。宋公明得知何涛来到郓城捉拿晁天王之后,先稳住了何涛,便去“槽上了马,牵出后门外去,袖了鞭子,慌忙的跳上马,慢慢地离了县治;出得东门,打上两鞭,那马拨喇喇的望东溪村蹿将去;没半个时辰,早到晁盖庄上”。以上三段,以及诸如此类的文笔,才是《水浒传》作者绝活。也就是说:这才是小说中的诗的描写与表现;因为他将人物的动力完全诗化了,而一点也不借大自然的帮忙与陪衬。

就我所知,讲中国小说,由鲁迅讲到《水浒》,抉示出这一卓见的,似乎以先生为独具巨眼。我因此悟到,如《红楼梦》,何尝不是同一规范?雪芹对自然景物,绝不肯多费笔墨,而于人物,主要也是以“诗化”那人物的一切言词、行动、作为、感发等,作为首要的手段。在“素服焚香无限情”一回中,正复如是。你看——

天亮了,只见宝玉遍体纯素,从角门出来,一语不发,跨上马,一弯腰,顺着街就趱下去了。茗烟也只得跨马加鞭赶上,忙问:往那里去?宝玉道:这条路是往那里去的?茗烟道:这是出北门的大道——出去了,冷清清地,没有可顽的去处。宝玉听说点头道:正要冷清清的地方才好。说着,率性加了两鞭,那马早已转了两个弯子,出了城门。

这真好极了!我数十年前就曾将此意写入初版《红楼梦新证》,顾先生见了,写信给我,说他见我引了他的文章(当时尚未刊行,我保存了他的手稿),在如此的一部好书中作为论助,感到特别高兴,与有荣焉!这充分表明,先生是赞成我这样引来《水浒》之例,互为参悟的做法与见解的不差①。

①顾先生因拙著《新证》,引起极大兴致,自云数十年不读《红楼》,如今兴趣高涨,以致立刻设计了一部巨稿的纲目,专论《红楼》的一切方面,已写出一章(论人物),并言非由我引发,哪有这一部花团锦簇的文字?自己十分欣喜,是少有的得意之笔。事在1954年上半年。不久运动开始,先生只得搁笔,从此遂成绝响。

两次饯花盛会

读《红楼》的人,往往只知道有一次“葬花”,而不知实有两次;又往往只知道有一次“饯花”,也不知实有两次。葬花第一次在第二十三回,是暮春;第二次在第二十七回,是孟夏。首次葬的是桃花,二次葬的是石榴、凤仙等杂花。著名的《葬花吟》是二次的事,但人们(包括讲者、画者、演者……)常常弄混了,以为都是一回事。但这毕竟容易澄清。若讲饯花也有两次,就要费劲儿了。

首次饯花,书有明文,检阅自晓:那是四月二十六日正值芒种节,“尚古风俗”,女儿们要举行饯花之礼,因为时序推迁到芒种,乃是百花凋尽,花神退位之期,故此盛会饯行。脂砚对此批云:“这个说法不管它典与不典,不过只取其韵致就行了。”这其实又是雪芹设下的与“沁芳”相辅而行的另一巨大象征意境:从此与三春长别,纪群芳最末一次的聚会——过此以后,花落水流,家亡人散,“各自干各自的”去了。

那一日,真是满园的花团锦簇,盛况非常,第二十七回不难检读,故不必多赘。倒是我所说的二次饯花,须得细讲方明。此刻,我要先表出一点:饯花会的参与者是诸芳群艳,但饯花的“主人”却是宝玉。我们如果回忆雪芹令祖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那么我就要送给雪芹一个别号,曰“红楼饯花使者”。这个号,加之于他,很觉切当。

说到此处,请君重新打开第六十三回吧,那回目是:《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虽说是夜宴为正题主眼,可是大观园里那日从白天就热闹起来了,那盛况恰与第二十七回依稀仿佛,园里众人的聚会,怕是最全的一次了。

有人会质疑:这是写给宝玉过生日祝寿,这和饯花会是风马牛之不相及,如何说得上是“一次”“二次”?

你忘了,回目是“群芳”,夜宴行酒令,掣的又是花名签,都为什么?老梅、牡丹、芙蓉、海棠、红杏、夭桃……都掣归其人了,最末收局的又偏偏是“开到酴醿花事了”,又为什么?而且签上又特笔注明:“在席者各饮三杯送春。”这又为什么?对此一无所悟,那么读《红楼》也就太没意思了,“絮絮烦烦地太惹厌了”(一种外国人读后的反应语)。

这一场夜宴,名为介寿怡红,却正是为了一个“花事了”,百花凋尽,众女儿举杯相送——也送自己。而这种饯花之会的主人公,则正是宝玉。

君不闻秦可卿对熙凤告别之言乎——

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饯花葬花,群芳沁芳,象征的,拱卫的一个大中心,就是:宝玉之诞生,不过是为了让他充当一次“饯花使者”而已!

不知你可想到过:那四月二十六日的首次饯花之会,暗笔所写,也正是宝玉的生辰寿日。讲《红楼》艺术,不明此义,也就买椟而还珠,得筌而忘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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