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层 《红楼》脂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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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砚何人
脂砚斋的批《红楼梦》,不用说,和清初金人瑞批《水浒》、毛宗冈批《三国》、张竹坡批《金瓶梅》、陈士斌等批《西游记》这一风气是有其直接关联的;不过,脂砚斋究竟与金、毛、张、陈一流人有所不同。金、毛等人,只是普通读者,就读者的“眼界”发表意见;而脂砚斋则不然,他和小说创作过程有极密切的关系,我们大概说一下:
一、脂砚斋不是和小说两不沾惹的人物,他的批不是小说正文以外的赘物,而是被作者本人看作为小说的一附加部分。“甲戌本”第一回说:
空空道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由此可见,脂砚斋与金人瑞等人不同,他是经过作者本人承认而且写入正文的批者。
二、由上引文可见,脂砚斋决定保留或改换书名字,这是相当重要的事情。可以想像:施耐庵是决不会让金人瑞(假如二人同时的话)去决定他的小说用不用“水浒传”三字为名、或不用“水浒传”而用其他名字的。
三、脂砚斋决定删削什么正文。如第十三回回末一批说: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又一条说: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可见作者创作,他却参加了决定性的意见,把十四五页长的一回书,删剩了十页。
四、脂砚斋作全书的“凡例”,和章回前后的总评。由“甲戌本”、“庚辰本”、“戚本”三本对看,有些回前回后的总评,是三本共通的,都用墨笔,地位一致。(至于“戚本”所独有的回前回后总评,当然也不无出于脂砚之手的这一可能性。)但其中又有几条在“庚辰本”上是写作眉批的,并且有的末尾有“己卯冬夜”和“丁亥夏畸笏叟”字样的,可见这些总评,也就是脂砚的手笔。普通本子第一回开头一段: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在“甲戌本”上是回前总评,后来误入正文的,但这一大段就接联“凡例”的文字直连作一气写,口气内容都一样;又如“凡例”有云:
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极至……
这都不是作者自己的语气,应该亦即脂砚斋一人手笔。
五、脂砚斋抄录、校定文字。“甲戌本”说“脂砚斋抄阅再评”,“庚辰本”也说“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都是脂砚抄录、校定文字的说明。
六、脂砚斋掌握全书残缺及未定情况,提示作者进行弥补或决定。“庚辰本”七十五回前曾记:“缺中秋诗,俟雪芹。”“俟雪芹”当然就是要他补起来的意思。十七回前有一条记道:“此回宜分二回方妥。”此皆脂砚参加意见的明证。
七、脂砚斋替书中难懂的典故(如《芙蓉诔》),谐音隐义的廋语(如每一人名地名的解释),重要名物的涵义,与文字情节有关的用意和匠心,都作注释和说明。这也说明他的批不是普通读者的“眼界”和泛泛的议论,确实具有“小说正文的附加部分”的性质。
八、脂砚斋不时表明“有深意存焉”“深意他人不解”“惟批书人知之”“只瞒不过批书者”“又要瞒过看官”这一类的意思,而其所谓别人不懂的、被瞒的含意何在,又不明说,这说明只有他和作者自己明白其中的原故。又根据最后一例看,他是批者,也称读者为“看官”,显见他不是以读者自居,而是与作者站在一起、面向“看官”讲话的。
由以上八条,大致可见脂砚斋的身份;他在追悼曹雪芹的一条批里说: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付(即副字俗体,批中例甚多;原误抄作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由这种口气看,也足见脂砚斋是隐然以部分作者自居,而往往与作者并列的。我们如果说《红楼梦》的创作事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脂砚斋的劳动,这话也许不为过分。
那么,这位重要的脂砚斋是谁呢?为了帮助我们研究《红楼梦》,不能不对他加以注意。我们也尝试摸索一下。
刘铨福跋“甲戌本”,曾说过:
脂砚与雪芹同时人,目击种种事,故批笔不从臆度。
他注意脂砚其人,不过一切都是想当然而云然,他也无法知道脂砚是什么人。脂砚与雪芹的关系,那般密切,又岂止“同时人”而已呢?最早提到脂砚斋的,还要算思元斋(裕瑞,著《枣窗闲笔》)。他说:
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
裕瑞生得不晚,可是《枣窗闲笔》是部很晚的书,作年虽不可考,但书内评及七种续《红楼梦》和《镜花缘》,可知已是嘉道年代的东西,离雪芹生时却很远了。作者论高本后四十回之为续书,推崇雪芹原作,斥高氏续貂以及后来“续梦”之流的恶劣,极为淋漓透彻,眼光犀利,实是《红楼梦》考证辨诬之第一人。但可惜他提到关于雪芹家事的掌故,不免望风捕影,不尽靠得住!单就此处所引数语而言,其中即有错误。脂砚斋本是恢复“石头记”一名的人,他却说是由脂砚而易名《红楼梦》,其谬可知。他说曾见抄本带脂砚斋的批,这该不假,但他只知“卷额”眉批是“脂批”,而不知道句下双行夹注批更是“脂批”。他说脂砚是雪芹的叔叔,其立说之因,大约在于他所说的:
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
他既然相信了这个传“闻”,又见脂砚与“宝玉”同口气同辈数,故此才说脂砚也是雪芹的叔辈。他这个“闻”本身也不过是“自传说”的一种变相(可称之为“叔传说”),小小转换,本质无殊,因此思元斋的推论说脂砚是“其叔”也不过是附会之谈。
其次,便是胡适的“考证”。他据了“甲戌本”上的“脂批”,看出:“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雪芹弟兄都很相熟。”因说:“可见评者脂砚斋是曹雪芹很亲的族人……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颙或曹颀的儿子。松斋似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及至他看到了“庚辰本”的“脂批”以后,乃又说:
现在我看了此本,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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