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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玉足

  是夜,看到一个很香艳的细节,被撩拨到。

  话说赵合德和汉成帝同寝。赵合德绝代妖艳,汉成帝溺于情欲,日久难免体力不支。无意间握住合德一对纤足,竟雄风大振。成帝得趣,久而久之,渐成癖好。成帝是个有明显恋足癖倾向的人。在合德身上发掘出这个乐趣之前,他一度深深迷恋赵飞燕的柳腰纤足。

  他爱看飞燕舞,赵飞燕身轻如燕,他令宫人制作了大金盘,托着飞燕起舞。有一次,在御苑宴乐,飞燕起舞助兴,舞正酣,水面一阵疾风吹来。飞燕凌风欲去,大呼:“陛下救我!”刘骜急命乐师握住飞燕双足。恰此时,风又止,飞燕灵机一动,竟于乐师掌中翩然起舞,乐师也很聪明地配合……这一幕看得刘骜心醉神驰,叹为观止。对赵飞燕的宠爱,在那段时间简直无以复加。

  只可惜,赵飞燕后来没能更好地继续发挥特色,皇帝转而迷恋丰腴妖媚的合德。飞燕又因行为不检被成帝抓住把柄,虽名为皇后,却渐失宠信。昭仪合德独擅六宫之宠。

  赵合德精明胜其姐百倍,她理会其间奥妙之后,与成帝同寝时常常侧身蜷足而卧,不让成帝握住纤足。愈是拒绝,成帝愈是想一亲芳泽,为求亲近,不惜百宝齐出。身边侍从看着奇怪,在宫中逢迎皇帝是正道,怎么还有妃嫔敢拒绝皇帝,把男人往外推呢?忍不住找机会问为什么,合德表示:“幸转侧不就,尚能留帝欲,亦如姐教帝持,则厌去矣,安能复动乎?”

  姐姐倾国之姿一旦厌倦照样失宠,有飞燕的前车之鉴,狡黠如合德焉肯步其后尘。她深知,无论怎样妙用的灵丹,用多了也不是灵丹了。何况时至今日,刘骜已经是她股掌之间的婴孩,他对她的迷恋路人皆知。她根本不必刻意以美色、以性来控制他。连遥控都不必,他自己早就俯首帖耳。此时,不让他纵欲过度,精尽人亡,是精明的打算。保持适当的距离,偶尔使男人失落,不单不会伤感情,反而能激发他的征服欲,保持新鲜感。

  留得皇帝做本钱,富贵才能长久。赵合德的算盘没错,只是没有算到刘骜对色欲的需索已经那样深,握住她的足犹嫌不足,他依赖非常烈的春药,烈到足以烧沸水的丹药,需要投水十几次才能平息药性,方士交代一次只能吃一颗,他昏昏沉沉一次吃了十几颗——十几颗春药落肚的结果,就是成帝由短暂的极乐天堂进了永恒的天堂。

  难忘今宵啊,难忘今宵!全天下人都被这变故惊得目瞪口呆,大汉皇帝极不体面地驾崩在女人的身上,死因还是匪夷所思的精尽人亡。天下人都归罪于合德,合德自知难逃一死,不待太后审她,即自行了断。

  平心而论,赵合德绝不会希望刘骜翘辫子,她比谁都希望刘骜长命百岁,最好长生不老。盖因成帝是她天底下最大最靠得住的保护伞。墙倒众人推,失去了他,以赵家姐妹的寒微势力和臭名昭着,把柄遍地是,理由都不用找。

  后来的南齐,同样着名的昏君萧宝卷宠爱贵妃潘玉奴的程度,比之刘骜对合德不遑多让。历史有时如同蹩脚的连续剧,情节惊人地相似,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妙在潘玉奴也有一对柔若无骨、不盈一握的纤足,萧宝卷极爱她,犹爱看她走路婀娜多姿的样子,命人以金片贴地,贴作莲花,令潘妃行走其间,远望风摆杨柳,近看步步生莲。

  正如汉成帝在赵家双艳的帮助下断送了西汉江山一样,萧宝卷不遗余力地消耗自家本就所剩不多的元气。本就尸居余气的南齐在这个女人回眸一笑、莲步生香中寿终正寝。

  比潘玉奴更为着名的潘女士是潘金莲小姐。她的名声之大,世人皆知。而她精彩的人生经历更是无须絮言。潘金莲因一对三寸金莲得名。她被西门庆看中,除了那姣好妖媚的面容,那一对三寸金莲更是重中之重。《金瓶梅》里不乏这样的细节描写。更有“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坑时破土的锹锄”之语。我一直很困惑,缠足缠出的变态美感。那被长长的裹脚布禁锢的双足,又如何能够净洁无味,且能迅速幻化成令男人荷尔蒙猛涨、肾上腺素激增的神奇物质?

  男人对女子纤足的迷恋,往往假爱之名,为性服务,恋足细究起来仍是恋物癖的衍生,细巧如把件的玉足,在男人富于挑逗性的把玩下,羞怯、闪躲、慌乱、期待,以此为媒介,女子的微妙情绪波动,尽收眼底。想拒绝又情不自禁,犹如难以逃脱的小兽。挣扎,反而诱引出压倒性的征服。

  宋朝,理学盛行。女人最好禁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缠足之风恰好迎合了需要,缠足之风遂盛。一双足丧失了最根本的功能,不是用来行走,而是用来观赏把玩。如退化的翅膀,无力远行高飞,身为玩物,难以逃脱掌控便只能任凭摆布。如同被豢养,随之而来的,就是听话、无知、顺服。

  男人深解其中奥妙,更深得其趣。文人便开始有意识地渲染,鼓吹缠足的美感。苏东坡有词赞云:“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五代之前,无论是赵合德还是潘玉奴,她们的纤足是天生妖娆,简直是物以稀为贵,所以要以金来粉饰,要以莲来赞美,而后来,“金莲”逐渐人工制造,批量生产。

  据说,缠足的始作俑者是南唐后主李煜。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璎珞珠宝绸带装饰,命宫嫔以帛缠足,纤小屈上做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如此舞姿更加优美,后主称其有凌云之态。

  李煜与小周后偷情时,曾写了一首着名的词,那首词写小周后的娇态,特意提到她的脚:“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此处,李煜并无刻意夸耀小周后三寸金莲的意思,只是用白描的手法写出一个女子脱掉木屐,只着罗袜,在台阶上一路小跑,为的是,赶去和心爱的男子见面。

  可见,李煜并不是缠足运动的推行者,更不见得是推崇者,他所赞美的,是舞蹈时的美感。至于宫中流行引起民间效仿,直至后代缠足之风盛行,更是他始料不及的。

  李白有一首诗,同样写女子足之美:“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星月,履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李白诗中少女如仙,诗境雅洁,毫无《闲情偶寄》里谈及女子之足的淫亵与自鸣得意。

  无论时代的审美观如何变迁,世间水流花开,自然之美永能恒久动人。人工制造,曲意逢迎的美,违背造物的本意,即使风行一时,受人追捧,又何必称羡,何足道哉!

  少女脸庞静柔似月,眸明如星,足胜霜雪,是浑金璞玉才有可能石破天惊。赤足嬉游的少女,天真无邪,惹人怜爱。静也有蹁跹之态,动也静美,亦只有这样思无邪的女子,才衬得起王子的水晶鞋。

  天生一双脚,就该勇敢踏上路。哪怕坎坷,未来不能如我所愿,也胜过困坐愁城,坐井观天。于这一点,我无比迷信生命在于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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