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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梁山山头的基础(4)

  讨价还价,这里面的一句“你割猫儿尾拌猫儿饭”,真是活化了李固的吝啬小气,但也看出蔡福的江湖手段,在我的一亩三分地,“我的地盘我做主”卖方开价,从五十两到了五百两,一条人命就可了结。蔡福在开价的过程里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像买一头牛一头羊,交易就成了。然而还有更大的买主呢,蔡福回到家里,小旋风柴进来了,他是梁山的全权代表,软硬兼施,“如是留得卢员外性命在世,佛眼相看,不忘大德;但有半米儿差错,兵临城下,将至濠边,无贤无愚,无老无幼,打破城池,尽皆斩首。久闻足下是个仗义全忠的好汉,无物相送,今将一千两黄金薄礼在此。倘若要捉柴进,就此便请绳索,誓不皱眉。”果然是皇子皇孙,出手阔绰,一千两,这比“李固,你割猫儿尾,拌猫儿饭!北京有名恁地一个卢员外,只值得这一百两金子?”整整多了十倍。于是蔡氏兄弟用这一千五百两金子上下行贿,保全卢俊义的性命。书中写道:蔡庆道:“哥哥生平最会断决,量这些小事,有何难哉?常言道:‘杀人须见血,救人须救彻。爷既然有一千两金子在此,我和你替他上下使用。梁中书、张孔目,都是好利之徒,接了贿赂,必然周全卢俊义性命。葫芦提配将出去,救得救不得,自有他梁山泊好汉,俺们干的事便了也。”蔡福道:“兄弟这一论,正合我意。你且把卢员外安顿好处,早晚把些好酒食将息他,传个消息与他。”

  蔡福、蔡庆两个商议定了,暗地里把金子买上告下,关节已定。

  果然,得到好处的梁中书大笔一挥,卢俊义的死刑改判为刺配。

  蔡福、蔡庆真不愧是难兄难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收钱卖人命眼睛眨也不眨。而我们感兴趣的还在于蔡福作为两院押牢节级,同时还兼任行刑刽子手,他是在监狱里捞一把还不过瘾,在砍头的时候如鲁迅《药》里写的,再卖一次人血馒头?或者犯人家属要个囫囵的尸首,还要行贿一遍,蔡福的绰号叫得好,“因为他手段高强,人呼他为铁臂膊”,古代杀人的刽子手是个技术含量颇高的活,一般人别说杀人,就是光看那场面也会尿裤子。

  一个祖传的刽子手,最拿手的活儿是活剐人,每下一刀,都能叫犯人身上一哆嗦,而连下三千六百刀,还能叫犯人活着,他不下最后一刀,犯人绝不会断气儿。

  如果犯人多,刽子手累了,就有人托上红托盘,上面有三大白瓷盅,一盅是水,一盅是茶,一盅是酒,喝什么全在刽子手。一般是先含一盅水,是清水,漱漱口,吐了;再干那盅酒,也是含在嘴里不喝,喷在鬼头刀刃上,让刀喝酒;最后那盅茶是要喝的,喝了以后再拖刀砍头。

  也许犯人喷出的血,和蔡庆的花一样耀眼。蔡福、蔡庆作为刽子手,真的是犯人的幸运。福庆送他们上路,但这路不是鲜花铺成的,临行刑时看到蔡庆头上的花,那总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吧,审美怕是没有兴致了。

  包子什么馅——说母夜叉孙二娘

  我这个人吃食不挑剔,喝酒也从容。酒无论黄白,只是吃将下去,而饭食却从全面接受到些许保留。有毒的不吃,不像孔夫子肉割不正不食,但我对带馅的东西也是颇长几分警惕的。其中就有包子、饺子的份,一是这东西的外像不雅,让人联想到某些隐喻;再是因童年的乡间,知道了包子用人肉作馅的可恶,伤了胃口。

  “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在乡间的牛屋,偎在麦草窝里,听着牛的反刍声,外面有北风呼啸或是雪花飞舞,老少爷们儿就围着一部破烂的《水浒》,听王新高(我村的一个老初中生,因为家庭身份无法再上学,一生就沉沦在乡下)读《水浒》,于是人肉包子就像刀斧刻下了。那时也第一次从王新高的嘴里知道了乡下人诠释的孙二娘的形象:这媳妇左耳上插一朵血红像太阳一样的喇叭花,头上乱七八糟地窝着一把钗环,脸上粉擦得像早起地上的霜雪。鲜绿色的衣衫,被一条大红色的腰纱松松垮垮地扎着,吃力地兜着胸脯上的两块肉疙瘩。童年对夜叉的来路不甚了了,但也知道了夜叉就是恶女人、凶顽女人。女性在男权的奴役下本已成为柔弱驯服的象征,有些富有个性、厉害强横的女人与传统妇德(女人低眉善目,话不腔大,笑不露齿)格格不入,为社会所不喜,就被称作悍室、泼妇、骄妇、泼辣货、河东狮,甚至是刁妇、刁婆、母老虎、胭脂虎、母夜叉、夜叉婆等,我也对此愤慨同情。“夜叉”是梵语yaksa的译音,也叫药叉,本指佛经中一种形象丑陋、勇悍凶恶且能食人的鬼,后经佛之教化而成为护法神,列为天龙八部之一。此词被音译入汉语后,就成了这一类女人的专名。我有一位大学老师,幽默诙谐,在妻子面前瑟瑟如鼠。年轻时壮着胆子与猫恋爱,后害上了与猫同眠的胆怯软骨症。

  晚年看到外面的花花世界,曾戏做一首小曲,借用“我想有个家”的调调,“我家有母夜叉,又是打来又是骂,我还在家干什么?不如花上一百元(市场价),买个烧鸡和肘子,蹲在墙角啃啃它,哎咳吆,啃啃它”,烧鸡、肘子之类是一种对风月女子操皮肉生涯人的借代,但也看出一个饿汉见到油水的激动,就如羊看到了青青麦苗的欢呼。

  应该说十字坡孙二娘的人肉包子比天津的“狗不理”名声还要大些,因为后来的许多作品都跟在尾巴后面借用这人肉包子做道具,这就是明证。徐克电影《新龙门客栈》中张曼玉扮演的老板娘金镶玉也是经营这一主打产品,不料被林青霞扮演的仇莫言吃一口就发现有问题,追问之下,回答一句:“包子里包的是十香肉。”

  但这样的回答远不如《水浒传》的原汁原味精彩。

  武松扒开包子一看,叫道颐“店家,这是人肉的还是狗肉的?”

  那妇人笑嘻嘻地道颐“客官取笑了,哪有人肉包子,我家包子是黄牛肉的。”武松道颐“江湖上人说,‘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过!肥的做包馅,瘦的去填河。’”那妇人道颐“客官,这是你捏造出来的。”武松道颐“我看包子里有几根毛,像是人小便处的毛,所以才猜疑。”

  无论是看《水浒》还是《金瓶梅》,武松都是一个不苟言笑、不通风月、脑袋里进水、缺少幽默细胞而心里阶级斗争弦却绷得十分紧的人物。怎料这里也幽默了一回。饭桌上讲黄色笑话,似不从今日始,宋代的餐桌上就开始了。

  包子的发明者说是山东籍的诸葛亮。七擒孟获班师途中,江面上狂风大作。孟获这厮是少数民族出身,借用巫术,要用人头来祭天。

  诸葛亮这个人道主义装在心间的先进文化的代表,决定掉包,骗骗神灵,改用面团包上肉做成人头模样蒸熟代替,于是就有了包子。不过当时把包子叫做馒头。

  在中国饮食史上,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馒头指的就是包子,直到近代包子和馒头才正式分家。今天许多地方依然把包子叫做肉馒头。

  因为包子、馒头名称的纠纷,于是一天,包子和馒头还打了一架,头破血流,处处挂彩。馒头身子弱,肚里没有油水,打不过包子,就纠集了面条和烧饼一伙把包子揍了个鼻青脸肿。包子一怒之下说,“老子也找几个有肉的来”,于是约了饺子和热狗等操着家伙满大街找馒头寻仇,谁知撞到了花卷,包子气更大了:“烫了头发就以为认不出你啦?

  弟兄们,给我打!”

  看了这个故事,我却幽默不起来。我知道中国的饮食文化之发达,是世界上少有的。吃人肉也是竖板史书里不绝如缕写满的。鲁迅《狂人日记》里说五千年写满了歪歪扭扭的“吃人”,确乎哉。就《水浒》里,稍加注意你会看到除母夜叉孙二娘开了一家黑店,“……盖些草屋,卖酒维生。实是只等客商过住,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切馅子包馒头。”

  细心人还会看到在第二十六回里,宋江被强盗抓住后,强盗王矮虎大叫说:“孩儿们,快动手取下这牛子(指宋江)的心肝来,造三份醒酒酸辣汤来!”在第四十二回里,你又可看到造反英雄黑旋风李逵在杀掉冒牌货,伪装李逵商标的李鬼后,“三升米饭早熟了,只没菜蔬下饭。

  李逵盛饭来,吃了一口,看着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爷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这个吃人肉的李逵,早在前几回就吃黄文炳的人肉了。就像现在十字街头的烤羊肉串,“只见黑旋风李逵跳起身来,说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爷晁盖道:‘说得是。爷‘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爷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掇撺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爷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水浒》中有的地方不吃人,但拿人做祭奠的牲畜也是别一种吃人。这和孙二娘也差不到哪里去。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武松为他哥哥武大郎,“将两颗人头供养在灵前”,第六十七回“将史文恭剖腹剜心,享祭晁盖”等,这场面确实是少儿不宜。吃人肉的事,在《水浒》里,归类细分,有的是经济考虑,降低成本(像卖人肉包子的孙二娘),有的是饥不择食,嘴馋(像吃李鬼的李逵);有的是嗜血,做菜肴(像要吃宋江肉的王矮虎)。吃人肉的原因,虽各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人不但吃动物的肉,寝动物的皮,还要吃人的肉;不但动物吃人,人也吃人。孟子说人异于野兽几稀,确然!

  吃人的花样历史上翻新不已,一些人比孙二娘的手段高明不止几百倍。要是有个中华吃人排行榜,也会招惹世界的眼球,令人们眼睛发绿。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的家伙。他俩争强赌富,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将一对十来岁的孪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举箸不食,掩口欲吐胆汁发绿。不久,诸葛昂宴请高瓒,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爱妾退下。不一会,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爱妾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缎覆盖,有点像日本人的“女体盛”。

  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着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我曾听父亲说过他亲眼见的吃人肉的故事,是国共争斗时,还乡团把一个农会的人抓住剖开胸膛,剜心炒吃。当时是晚上,还乡团的人到家里来借炒锅,父亲说没有。他看见还乡团的人手里掂着一个人心,就躲开了。父亲知道,这人心是我们邻居的。父亲晚年跟我说起此事,他一辈子埋在心底,这邻居和我们隔墙,现在他的子孙也不在了。

  我曾喜欢韩愈的一篇散文《张中丞传后序》,并把这篇文章选在我主编的《大学语文》里,现在我有点自责和后悔。“安史之乱”,张巡、许远的部队被安禄山的军队包围在睢阳(商丘),后来因为围困得太久,城里的东西都吃光了,战马、老鼠、麻雀等等都没有了踪迹。于是大家互相换小孩子来吃(易子而食)。小孩子吃光了,张巡竟把他的小妾也杀掉。他对守城的兵士说:“你们为国家拼命,好久没东西吃,可是你们仍旧忠贞。我自己的身体不能给你们吃,岂能可惜一个女人?”

  于是,从吃张巡的姨太太开始,大家又拼命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又吃男人。全商丘城一共有六万人,最后被安禄山攻破的时候,只剩下几百人了。女人做军粮、孩子做军粮,这样的战争到底是令人从心里感到可怕。商丘离我所在的地方只一百公里,在千年前一百公里的地方有这样的惨事发生,在我握笔写这故事时,我的手下像无数的冤魂在吵嚷。商丘是我常凭吊侯方域的地方,想他和李香君的桃花扇底送南朝的旧事,而对张巡的事却不警惕,真是汗颜。史家记述张巡一事的时候,不仅未对张巡杀人、吃人的举止加以丝毫谴责,对那些无辜的冤魂抱以丝毫同情,反浓墨重彩地赞扬张巡“忠烈”。这样的伦理为了“忠烈”二字,可以吃人,可以吮血,但这样的忠烈何用?可惜臭烘烘的历史没有了司马迁的英雄巨眼,小民百姓的命不计算在历史成本里。

  还是我们旁边的事情,菏泽有个黄巢,这是我们家乡的荣光。但他征战杀伐时不带军粮,把人肉充军粮的史实是无论谁也抹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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