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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梁山肥沃的土壤(10)

  当我看到阎惜娇的鬼魂夜敲张三郎的房门时候,自己的心就吊到了嗓子眼。听到深夜敲门,张文远问:“是哪个?”阎惜娇自然答道,“是奴家!”张文远以为是天上掉下的艳遇,“是奴家?格也有趣。我张三官人桃花星进命哉,半夜三更还有啥子奴家来敲门打户。喂,奴家,你是哪个奴家?”这阎惜娇就有点郁闷,“我与你别来不久,难道我的声音听不出了么?你且猜上一猜。”这张文远听说是一位奴家要他猜猜,就犯了迷糊,一曲《渔灯儿》唱出他的心声:“莫不是向坐怀柳下潜身?莫不是过男子户外停轮?莫不是红拂私在越府奔?莫不是仙从少室,访孝廉步陟飞尘?”

  这时,我不禁对阎惜娇起了同情,在世间,她所托非人,三郎张文个寻花问柳的登徒子,阎惜娇却倾心以之。阎惜娇夜探三郎,是因为她既已经为三郎身死,以为三郎也必会生死以报。她渴望与三郎有真正天长地久的感情,为此毅然放弃了看起来更忠厚可靠的宋江。但她可不愿意在奈何桥上等她的情郎,一心只想着既然人间不成眷属,就到阴间去成就夫妻。她要携张文远的魂魄一起赴阴曹,了其夙愿。面对阎惜娇的鬼魂,三郎战战兢兢,既为其姿色所迷惑,又惧其鬼魂的身份。一面是阎惜娇回想两人当时偷情,多么缠绵,一面是张文远不敢不顺口敷衍,要对情人表白自己,“我一闻小娘子的凶信,我泪沾襟,好一似膏火生心,苦时时自焚。正捱剩枕残衾,值飞琼降临。

  却道是山魈显影,又道是鲲弦泄恨。把一个振耳惊眸,博得个荡情怡性,动魄飞魂。赴高唐,向阳台,雨渥云深,又何异那些时和你鹣鹣影并?”谁知道阎惜娇是当真的,张文远的套话正中她下怀:“何须鸟来相窘?效于飞双双入冥!”你不是说灵魂儿相会也很好吗?那么还等什么,请啊。

  在老家农村听父亲的朋友讲唱《活拉》,他说这出戏的戏眼,是浑身吓得筛糠似的张三郎,两条鼻涕长达尺余,收放自如,学名叫做“玉箸双垂”。但他不会表演,如今的舞台也不见了这绝活,现在是阎惜娇一手拎着三郎的衣领,惊惧不已的张文远以矮子步围着她团团打转,那也已经足够精彩。风流的女鬼阎惜娇缠着她的三郎,一声声要与他同生共死,三郎口不应心,一边应付着阎惜娇,顺口说着一些调情的话,一边想着脱身之道。阎惜娇既是女鬼,张文远如何能逃脱她的掌握?

  《坐楼杀惜》一出戏,宋江被逼无奈,只好杀了他的二奶阎惜娇,但无论是剧作者、表演者还是观众,全部的同情都在宋江。《活捉三郎》是阎惜娇索了张文远的性命,全部同情的砝码却都压在阎惜娇一边。

  如果说《坐楼杀惜》的阎惜娇对宋江步步紧逼,让人感到她最后的被杀多少让人感到这娘们儿一直纠缠井落在吊桶里,欺辱男爷们儿,挨刀子是活该。那么到了《活捉三郎》里的阎惜娇就表现出了她可怜又可敬的执著,她的红杏出墙就不再是普通的水性杨花,而对方的轻薄恰好是反衬与讽刺,她因此成为“多情却被无情误”的悲情女子,一片真情,都付诸流水。

  但阎惜娇相信爱情到来“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的理念。凭着爱情的翅膀,生与死在阎惜娇眼中不再是一道不可跨越的门槛,她一脚就可以跨过。

  一个执著于情的人,一个真正感悟了生命辽阔的人,当他看这种鬼拉人的时候,首先不是斥责它荒诞不经,而是定下心来,感受其中细致入微的美妙。这也是鲁迅赞扬的女吊无常“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敢打,在这可诅咒的地方击退了可诅咒的时代”的疯狂之气吧。

  谁说井不能落在吊桶里,在阎惜娇这里,第一次井把吊桶撑破了,但她不气馁,最后是以活捉的方式,成就了自己的爱情。《活捉三郎》给“张文远们”留下的箴言就是,尽管生死以之的爱情很美丽,但假如没有真正做好生同衾、死同穴的精神准备,千万不要轻言什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鬼话。随随便便的事情女人会当真,男人爱调情,女人爱情调,可不要红口白牙地发什么誓,那样女人最后会来拉你的。

  女色文化的筐——说潘金莲

  潘金莲在我们文化里早已成了一种符号,像是一个筐,随便什么东西都可以装似的。你说她是妖女?可怜?可鄙?是追求性的先驱,还是举着爱的大旗?赞之者说为爱而亡,贬之者说以性为命。

  潘金莲的原名是何?《水浒传》里没说,只是这样介绍潘金莲的,“原乃清河县一大户人家侍女,小名唤作潘金莲……”这里的小名并非其本名,其真名绝对不叫潘金莲,甚至姓不姓潘也没有把握。其实所谓“潘金莲”是有其出典的,南北朝时,南齐有一昏君叫萧宝卷,他有一姓潘的妃子,十分妖娆,体态轻盈,常于其寝宫中翩翩起舞,就用金条在宫中地上嵌出莲花图案,让潘妃在上面走。潘妃走在金莲上分外高兴。所以萧宝卷称赞:“潘妃,步步皆金莲。”故而后世人常以“潘金莲”来代称淫邪、放荡的女子,《水浒》中的潘金莲本是清河县中张大户家中的丫鬟,被张大户买来时因为看中她的美色,就用潘金莲来给她取了一个新名字,借指好似南朝的潘金莲。“潘金莲”这个小名,实际是绰号。

  潘金莲有媚态,媚态在于小脚一双,小脚之于女人,犹如花粉之于花朵。但金莲一双,眼泪一缸,这是男权社会里对女性的亵玩羁绊。

  一方面是男人自私的所谓的变态的审美,如梅树有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于是,使天下之民,斫直、删密、锄正,以夭梅病梅为业以求钱也;于是鬻梅者,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以求重价。而江浙之梅皆病。”

  从梅花染上梅毒可以看出古代女人的小脚,是千年来男人统治的一大阴谋。

  提及缠足在中国起于何时何地,何人之手,较可信的看法是,南唐后主令他的嫔妃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做新月状,而后穿上素袜在六尺高的金莲台上歌舞,“回旋有凌波之态”。

  女子缠足通常从四五岁开始,先将脚拇趾以外的四趾弯屈在足底,以白棉布条裹紧,固定脚型;尔后穿上尖头鞋,在家人挟持下行走。

  夜晚以针线密缝裹脚布,不使松脱。这样裹至七八岁时,再弯曲趾骨,使之成为弓形,并加强裹缠力度,一天紧似一天,务使其最后只能靠趾端的大拇趾行走。小脚要缠到合格,验收标准是“小、瘦、尖、弯、香、软、正”。实际上许多女子的脚被野蛮裹缠的过程中弄得皮肉溃烂、脓血淋漓,是很常见的事。还有许多由于溃烂而失去了小趾。

  就是这人为致残的畸形残肢,却一度成为中国文人如痴如醉的嗜好,以至形成了一门品味鉴赏小脚的特殊学问——莲学。例如,莲学探讨的品莲方法就多达几十种,诸如:嗅、吸、舐、咬、吞、食、搔、捏、捻、承、索、脱、剥、缠、洗、剪、磨、拭、涂、暖、拥、扶、悬、肩、排、推、玩、弄……之类。喜莲文人达于疯魔时,竟会脱下美妓的三寸金莲鞋,当做酒杯盛酒传盏,更多的是将金莲鞋、裹腿之类跟脚有关的东西留作藏品把玩。

  中国文人为何对小脚如此迷恋?原因恐怕来自性幻想和性虐待交织起来的潜意识。从《采菲录》、《葑菲闲谈》之类“莲学著作”中,可发现专家们的一些独到见解:一是认为,纤足足底的凹隙合成孔洞,可作“非法出精”(插入阴茎)的工具。二是认为,纤足并含女人全身之美:“如肌肤白腻,眉儿之弯秀,玉指之尖,乳峰之圆,口角之小,唇色之红,私处之秘,兼而有之,而气息亦胜腋下胯下香味。”清末学者辜鸿铭也是个莲迷,他说:“中国女子裹足之妙,正与洋妇高跟鞋一样作用。

  女子缠足后,足部凉,下身弱,故立则亭亭,行则窈窕,体内血流至‘三寸爷即倒流往上,故觉臀部肥满,大增美观。”(《采菲录》)而性学博士张竞生则进一步引申:“缠足对女子的身体会产生影响。她晃的步态吸引着男人们的注意力。裹小脚的女人在行走的时候,她的下半身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这使她大腿的皮肤和肌肉还有她阴道的皮肤和肌肉变得更紧。这样走路的结果是,小脚女人的臀部大,并对男人更具性诱惑力……”

  照此说来,女子缠足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在性交中使男子感觉阴道更紧,臀部更觉肥大性感。博古通今的辜鸿铭对小脚的看法,可说是代表了绝大多数中国士人的看法。他的辩说虽然在理,但这种亵玩的态度让人不敢苟同,对于男人来讲,女人就是玩偶,易卜生笔下的娜拉是他丈夫的玩偶,可是她要是跟中国以前的女人相比,她会觉得生活在天堂里,根本不用愤而出走。

  其实欧洲女子的束腰,跟中国女子缠足是同一回事,是为悦己者而甘愿献身。她们把自己的腰肢紧束到整个体形如同一只马蜂,常常需要力大者帮忙“施刑”。因此,欧洲女子在交际中昏厥过去是常见的问题,她们对胸腹部的残酷压迫,常常使她们呼吸不畅,胸闷窒息,脸色苍白,而这正是男人乐意见到的“美”——高耸的乳房,肥大的臀部,纤细的腰,弱不禁风的步态……可笑的是,男人的阴谋传至今日,仍有许多人乐此不疲,高跟鞋不就是女人的“刑具”?

  在一个男权社会里,一个善良女人的命运就是任人宰割。在狼群里,没有羊的生活法则。狼群的生活法则就是要有利爪,要会撕打,没有这些能耐就会被打被杀。在狼群里生活,就得是狼,不想做狼也得做狼,也许这可以作为我们解读潘金莲的一个入口,说她是一个不戴头巾的男人,从羊变成狼,最后要吃人,也就有了必然性。

  不了解潘金莲就不知道中国偷情文化的壶奥,了解了潘金莲,就会对偷情报以了解的同情,为这些女人们掬一捧热泪。潘金莲是《水浒》里的第一美女,西门庆见潘金莲其实如没有“积年通殷勤,做媒婆、做卖婆、做牙婆,又会收小的,也会抱腰,又善放刁的”王婆的搀和,那也许彼此只会留下温暖的惊鸿一瞥。如果王婆是红娘,那竹竿下的场面也堪比《西厢记》“惊艳”中莺莺与张生“怎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的动人。

  然而造化的黑手把人扒拉得如陀螺,旋转不由己,停止不由己。

  有人说:“金莲不是人。”有人说:“潘金莲者,专于吸人骨髓之妖精也。”若潘金莲者,则可杀而不可留者也。赋以美貌,正所谓倾城倾国并可倾家,杀身杀人并可杀子孙。

  是也,非也,红颜祸水一直是男人的中心话题。鲁迅先生是不信这套鬼话的,鲁迅夫子说:“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相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吴,杨妃乱唐的那些古老话。

  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是决不会有这种大力量的,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男的负。但向来男性的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

  先生的这话正合吾意。

  其实,偷情是因为在家庭生活里没有情爱可言,中国人是讲究过日子,讲究礼法,情不情的那是奢侈。在古代,所谓的爱,总是和偷情相连。一种是婚前的,叫“私奔”;一种是婚外的,叫“私通”。未婚男女的偷情,有一个十分雅致的说法,叫“偷香”。“偷香”的故事发生在晋代,晋代贾充的女儿贾午,与韩寿相恋而私通,竟偷了其父收藏的晋武帝所赐之奇香送给韩寿。贾充发现后,便干脆把贾午嫁给了韩寿。

  所以,后来人们便把男女(主要是未婚男女)的偷情,叫做“偷香”;也叫“偷香窃玉”。中国古代常把女人的身体,称为“温香软玉”,那“偷香窃玉”的说法,其实和身体相连了。

  所以,我们在施耐庵笔下,看不到爱情的笔墨,多的是偷情。也许他心里压根就没有爱这根弦,也许偷是一种刺激,施耐庵写起来,就像在品味,在体验。《水浒》里的偷情可以说式样各异,手法多样,写得云霞满纸,荡人心魄。

  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偷,潘巧云和裴如海的偷,白秀英和郓城知县的偷,卢俊义老婆与管家李固的偷,阎婆惜和张文远的偷,李巧奴和张旺的偷,四柳村太公的女儿与邻村王小二的偷,王庆和童贯侄女娇秀的偷,大宋天子和大宋第一“二奶”李师师的偷,你偷我偷,官家偷,奴才偷,和尚偷,公人偷,整个一个情感饥渴的社会。

  而其中最精彩的莫过于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偷。其实在潘金莲和西门庆勾搭上之前,潘金莲就有了精神出轨。潘金莲在遇到武松的时候,有一段心理活动,“那妇人在楼上,看了武松这表人物,自心里寻思道:武松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得这般长大。我嫁得这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你看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像人,七分似鬼,我直恁地晦气!据着武松,大虫也吃他打死了,他必然好气力。”武大郎和武松比较可以说乏善可陈,无一丝优势。他的懦弱也就因自己“矮人一头”而具有了某种根性的特征。所以潘金莲说他“人无刚骨,安身不牢。奴家平生快性,看不得这般三答不回头,四答和身转的人”;人弱被人欺,马弱被人骑,在清河县呆不下去,只得迁居阳谷;武大郎的懦弱是体现在潘金莲面前的畏缩。武松还家,入得门来,潘金莲便道:“我陪侍着叔叔坐地,你去安排些酒食米,管待叔叔。”武大的回答是:

  “最好。”果品菜肴买回来,本待让老婆操持,而老婆却说了一句:“你看那个不晓事的,叔叔在这里坐地,却教我撇了下来。”于是武大便自去隔壁找了王婆帮忙。即使是天寒大雪,老婆为勾引武松故意赶他出去卖炊饼,武大郎依然忍气吞声地去了,并无什么怨言或不满,这样的一个男人,果然就如人们评价潘金莲的话,“好一块羊肉,到落在狗口里”。

  西门庆出场了,他偷情的手段简直是八段高手。言语得体,身架柔软,从古及今,能及西门大官人这样档次的怕也没有几人,连金圣叹都佩服西门庆向潘金莲套磁的功夫。金圣叹评价为:“妙于叠,妙于换,妙于热,妙于冷,妙于宽,妙于紧,妙于琐碎,妙于影借,妙于忽迎,妙于忽闪,妙于有波桀,妙于无意思,真是一篇锦凑文字。”“真所谓其才如海,笔墨之气,潮起潮落者也。”

  说实在的,潘金莲在做使女的时候,还是一个纯真的少女,因为反抗主人的纠缠而被记恨,白送给“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的武大郎。但武大郎既不能满足潘金莲的感情需要,亦不能满足其性欲需要,于是红杏出墙。但我们看福楼拜笔下的包法利夫人,我们看老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那些爱情的小说,也是通奸和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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