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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江苏卷(2)

  你让我们整天埋头苦读,面对着一堆堆模拟试卷的孩子去“品味时尚”?我们也想时尚,可没钱没时间怎么时尚?难道我们忍心从辛辛苦苦供我们上学的爹娘那里一次次讨钱,去买阿迪王?

  点评

  凭良心说,此题出得确实有刁难之意,几个学生有闲情雅致去品味时尚,追赶潮流?

  品味时尚

  从小到大,没有看过一本时尚杂志,穿的用的也都跟时尚沾不上边,所以只能说说我们村里的时尚事了。

  隔壁的小强(不是蟑螂),是我初中同学,没有读高中就去北京打工了。年底回来时头发变了颜色,真是五颜六色的,而且最酷的是头顶的头发都能直直地站起来,很是精神抖擞。他这造型,吸引了村里甚至是邻村很多少姑娘的目光,眼里全是那种羡慕和暧昧的神采啊。刚过年,听我妈说,就有人给小强介绍对象了。我妈说的时候,看得出眼神里也尽是羡慕。后来我知道,小强不过是在城里的郊区发廊里做小工,给人家洗头什么的。即使这样,在我们村里尤其是年轻人都很羡慕,不到正月十五,我们村里一半的小伙子头发都披上了颜色,据说是坐车到县城里专门染的,花费好像快100块了,乖乖,够我一个月伙食费了啊。我没有动过这脑筋,因为我家里穷,同时学校也不让这样打扮,我是个好学生啊。

  还有就是二妮子,是我们村长得最好看的一个姑娘,小时候我还喜欢过她呢。她高中念了一半就辍学了,后来去了深圳,真够远的啊。过年回来时人更漂亮了,而且大冬天的也穿着短裙,这在我们村里绝对是开天辟地的事情。最关键的是,她出手变得分外阔绰,听说她还请她七八个不错的姐妹到县城最好的饭店里狠狠撮了一顿,花费传说在1000多块。虽然我知道当官的有钱的人一顿饭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可是在我们村这可以说是个天文数字了。自打这事后,我看到二妮子尽是仰望的感觉了。尽管村里有传言说,二妮子在深圳干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情,可是现在人都是笑贫不笑娼,就连二妮子的爸妈还有弟弟都在村里挺直了腰板,一时尽显得分外妖娆,就差如此多娇了。过完正月十五,我们村十几个姑娘都跟着二妮子滚滚南下了。

  再有就是二黄狗了,因为他排行家里老二,头发奇黄,所以村里人都这么叫他,我也不知道他真实名字,哪怕是小名也不知道。二黄狗在县城里做事,具体做什么人们众说纷纭,有的说给人家当保镖,有的说专门给别人要账,有的说是收过路费,反正都是比较强悍的活,普通人是不敢想的,也不敢问。二黄狗在我们村里很受人尊敬,大家说话都显得那么的小心翼翼,生怕一句说错了,给二黄狗把脖子给咔嚓了。也许就因如此,二黄狗是我们村很多小伙子的偶像,能跟二黄狗称兄道弟天天喝酒的,地位都飙升得到了令人恐怖的程度。听说前些天二黄狗竟然买了一辆十多万据说叫捷达的汽车,在村里成为了第一个拥有四个轮子专门供人享受的交通工具。

  这就是我们村的时尚,我慢慢品味,心情好复杂。不知道自己如果考不上大学该怎么办,即使考上了,又该干什么。老师,您说呢?

  点评

  也许人家阅卷老师是城里人,跟咱不搭拍,咱自享其乐吧!

  品味时尚

  作为一个有品位、高素质的高中生,我自然喜欢的都是原汁原味的时尚生活。对我来说,我不是用最高科技的,就是用最原味的。至于这中间状态的,我是不屑一顾的。时尚这种东西,我从来不需要品味,因为我就是时尚的模板。

  我们的学校建设太落后,竟然没有给学生建停车场。只能和我们那开自动挡的校长停在一起。我觉得我们这些驾驶者的脸全部被这些开自动挡的人丢完了。如果你是个女人,你年龄太大或太小,你开自动波倒还情有可原。但你一个50岁的男人还开着自动波,难道就不觉得很丢脸吗?一个大男人开个自动挡,就像穿花带绣一样,搞得像个女人,如果我是他,我早就找个地洞钻下去了。汽车,我只开法拉利,只开手动挡。

  手机,在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过,在我家的别墅里只有摇盘式电话,本来早些年我如出门在外也用大哥大的,但我越来越发现大哥大越来越俗气了,早就不用了。

  酒,我只喝凡尔宫的路易十三的白兰地。打猎,我通常都会带着的佐登时代的毛瑟枪。至于我的衣着,通常我每年都会去米兰的一个固定的裁缝店去定制我的西服、皮鞋。当然,另一方面,我却要领先于潮流。我的法拉利总是最新款的,我的别墅的科技含量可以说比中科院的离子加速器还要高一些,我的游艇经常更换,就是为了保持潮流上的领先性。不过,这世上凡夫俗子太多,自以为时尚的人更多,其实,他们的所作所为,只会笑掉我的大牙。比如那一天,我请一群同学去星巴克喝咖啡。服务生上了咖啡,我和同学边喝边聊。突然,听到门外响起了皮鞋踏地的声音,顺声望去,一个提着笔记本的高级白领走了进来了。

  脚上穿的竟然还没到意大利DIEGODIROCCO档次,我登时就起了鄙视之心。我强忍着继续和同学聊天,突然又听到键盘的嗒嗒声,循声望去,原来是那个白领在星巴克里在桌子上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我登时被这一幕惊呆了,我真的简直要大声笑出来了,如果附近没人,我一定笑得肚子痛,竟然有如此滑稽的场景。那个白领显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很出丑了,还扬扬得意地在那里打字,打一会儿又拿起咖啡喝一下,有时还假装沉思般的手里拿着杯子望着屏幕看,很大声地打字,生怕别人没听到。

  我端过一杯咖啡就泼向白领,白领被我泼晕了,好久回过神来,说:我好好地喝着咖啡,你泼我干什么?

  我骂道:像你这样没品位的人,我是第一次见到,竟然在星巴克里打开笔记本电脑,你不觉得很丢脸吗?难道你就不怕熟人看到吗?

  白领说道:我爱到哪用就到哪用,你管得着吗?我的笔记本是两万多买的,你买得起吗?

  我优雅地一笑,从口袋里就拿出20扎钱,堆在了桌上。

  高级白领见了登时面如死灰,把笔记本砸了,把白色衬衫脱了,然后一言不发地走掉了。

  众人纷纷对我起立鼓掌。真品味与假品味,高下立见,我最恨这种假装时尚,凡是让我看见假时尚的凡夫俗子,我一定会狠狠地教训他的。因为这是对品味时尚的最大污辱。

  点评

  估计是你的品位太高,让阅卷老师看到了自己的渺小,怨愤之情油然而生。

  “囧”字当道

  时尚是什么?LV?Prada?普通意义上来说,穿上这些,喝上个星巴克,就是时尚人士了,可那是对于有钱人来说的,像我们这样的穷学生,有何资本去品味那种时尚?所以,无奈之余,我还是来品味品味从去年开始到现在网络上流行的一个字吧:““!

  说到这个字,我还真是。记得我上初中时,隔壁班里有个傻妞,你说她傻吧,其实她也不傻,她也知道爱美,也知道暗恋男同学。傻妞住在我家附近,听说,是小时候玩耍时摔坏了脑袋。傻妞剪了一头齐齐的短发,冲谁都爱呆呆地笑,笑的时候会露出洁白的牙齿。从我认识她开始,她的发型就一直没变过,直到我高中快毕业,她依旧保持着这个造型。

  傻妞爱和人说话,但却没多少人爱理她,理她的,却也都是调侃的。我想大伙不愿怎么理她,是因为她总会说出一些让人很的话。我就领教过。

  有次,我和傻妞在浴池里不期而遇,傻妞很激动,上来就问我:“××,你也来洗澡呀?”

  我笑笑答她:“对,天冷了,在家洗会着凉。”傻妞用毛巾擦了擦脸,笑眯眯地问:“你自己一个人来的吗?”我摇头。

  傻妞又问:“那是跟你爸来的还是跟你妈来的?”

  我:……

  。还有次,我记得初中时,傻妞偷偷和我说,她喜欢上她们班冷酷的D帅哥,说的时候表情很雀跃。后来,有人看D帅哥不爽,拿着木棍子揍D帅哥,于是,我们傻妞英勇奋起,扑在D帅哥身上,替他挡了好几棍子。原本在一旁的我以为傻妞终于等来了爱情的春天,感动绝对可以融化冰冷的心!孰知,等那人打爽了离去时,D帅哥却嫌恶地一把将傻妞推倒在地,嚷了句:“滚!傻子!谁让你救!一边凉快去!”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傻妞呆呆地愣在原地,半天没说话,眼睛里面噙着泪水,望向我。我心疼地跑过去,抱起傻妞,看着她被打到有些支离破碎的身体,一边帮她揉着,一边揪着心骂:“该!谁让你去救那个没良心的小白脸。现在屁股打开了花都是你活该!”

  傻妞撇着嘴,半天不吭声。良久,她摸摸我的脸,问:“××,你帮我闻闻,我屁股上的花香不香?”我:……囧。

  从傻妞身上,我深深地体会到“囧”字无处不在,“囧”事源源不断。囧,其实,也是一种新型时尚!

  2009年,让我们一起来时尚吧!

  囧吧,囧到天昏地暗,囧到海枯石烂!

  点评

  王宝强主演的电影《人在囧途》把“”字火了起来,成为了大众都能品味的时尚。这位考生也运用了搞笑故事,以说故事的形式把“”字刻画得淋漓尽致。

  杏花岭的时尚

  在爸爸的老家杏花岭,流传着这样几句顺口溜:杏花岭呀好地方

  人也杰呀,地也灵山川那个秀美,绿水那个常流杏花岭的人都很时尚家家都在攒钱买彩电有彩电很有面子有面子就很时尚去年冬天过年的时候,我们一家回杏花岭。当58岁的老村长见我拿着一个MP5的时候,就撇着嘴说,小狗蛋,你这电视早就该淘汰了,太小啦!俺们村儿二傻子家的彩电都比你这城里人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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