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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说爱情话女人(1)

  大嘴多舌:

  一部《水浒》中很少写爱情,梁山也基本上是男人的天下,仅有的三个女人也要是女英雄,难道英雄好汉就不需要爱情吗?西门庆与潘金莲,阎婆惜与张文远,需要给他们翻案吗?扈三娘与王矮虎的婚姻又能幸福吗?

  水浒女人

  中国的四大名着,除《红楼梦》外,基本上都没有涉及爱情的领域。《西游记》里虽然有各色女妖精,但都是吃人的怪物,唐三藏从来不为所动,只能迷惑好色的猪八戒之流。而《三国演义》则完全是男人的天下了。偶尔出现的大美人貂禅,也成了政治牺牲品。

  我们再将目光转移到《水浒》上来,细细翻看一遍之后,大嘴发现凡是涉及男女关系之处,大都充满色情与淫欲。西门庆与潘金莲更已成为千古以来“奸夫淫妇”的代名词。另外还有阎婆惜与张文远,卢俊义妻与管家李固,杨雄妻与海和尚这几对冤家。以今日的眼光看来,似乎对这些奸情,梁山好汉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每日只是打熬力气”,让自己的家庭关系处于濒临破裂的状态而不顾。

  梁山好汉除了活宝矮脚虎王英外,大多不喜女色。李逵的婚事,其母追问时,只有傻笑。不像张飞,不知不觉中读者发现已经有了儿子张苞。武松稍好,但也先后遇到情色圈套,导致血溅狮子楼和鸳鸯楼。

  待到众好汉聚伙梁山泊后,便只有每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了。超过半数以上的好汉没有解决婚姻问题。也难怪这些人杀敌勇猛,了无牵挂了。

  洋溢《水浒》通篇的是大男子主义,扈家庄全家老小被梁山好汉杀个精光,扈三娘依旧嫁给王英不亦乐乎。再说到梁山排名,三员女将功劳可谓不小,顾大嫂劫登州,恩被四方,威风百倍,可是跟他们的外号一样,充满歧视,且名次都排到了百名开外。

  在西方可以出现《包法利夫人》、《安娜·卡丽妮娜》这样纯粹以女性为主人公的小说,而在当时的中国,女性大多只能以祸水或妖孽的形象出现,这种现象,大嘴认为值得深思。

  无性的《水浒》

  《水浒》是一本男人的书,一百单八条好汉之中,只有三个女人,但这一百零五个男人除了王英之外,统统不爱女人。

  好汉们没有一个能冲冠一怒为红颜;没有一个英雄美人生死缠绵。

  所以有人说此书之“怪”,“怪”在有义无情。

  大嘴也不明白何以天下的恶妇、贱人、祸水、淫妇、贼婆、谗妻,全部在《水浒》中列队出场,虽然也有三位女将称为“好汉”。但母夜叉孙二娘是个卖人肉包子的母夜叉;像样的一丈青扈三娘,偏生被配给她手下败将王矮虎,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再看看这些上梁山的男子汉吧:

  及时雨宋江买了楼房安顿阎婆惜,她满头珠翠遍体绫罗,宋先生竟“不中那婆娘意”,越来越不敢去她处。她只好勾搭张三郎,宋听了风声,全无表态,自此更加几个月避风头,说是好汉不以女色为念。在道左被外母拦截,逼他回家,还把房门拽上,守住楼梯。益发叫人怀疑他性无能。

  武松就更冷了。潘金莲这等颜色的女人,用尽千方百计勾搭他,他硬是纹风不动,劝他吃酒,他劈手夺来泼洒在地,还打女人,拒做“猪狗”行为。末了在灵堂前把她剖腹挖心,割下头来。

  李逵急躁火爆,滥杀无辜,稚子都不放过,连在谈情说爱的青年男女亦以板斧砍死,难怪书中亦称他“黑禽兽”。

  信手拈来,还有好些。杨志便是沉迷仕途,恋着功利,美其名为“报国”。

  鲁智深当然灌酒吃狗腿打抱不平,女人不在眼内。晁盖、吴用、刘唐……等,聚成一伙智取生辰纲,后来放火烧庄,一走了之。杨雄和石秀,对付潘巧云是剥光衣服头面,绑在树上,然后挖她舌头,再以刀从心窝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五脏,挂在松树,然后把钗钏首饰拴在包裹拎走……

  也有喜爱女人的男人,但统统不是好东西,如花花太岁、武大郎、西门庆、郑屠、周通……他们不是被杀,就是遭到非议。

  这批男人,年轻力壮有之,智勇双全有之,身手矫捷有之,老谋深算有之,纷纷上山落草,成瓮吃酒,大块吃肉,论秤分金银,一样穿绸锦,“热血卖与识货”的,快活之极。

  对女人不以为然,打之骂之避之赶之杀之,就是永不爱之。

  问题追到施耐庵先生身上了。他何以把心一横,逼令笔下一众,皆不得近女色?百思不得其解。

  以大嘴看来,其实中国古代的正统小说大都如此,描写男欢女爱的大多为所谓的正统士大夫所不耻,所以养成了一种是好人皆不好女色的这样一种文化现象,《红楼梦》只是描写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纯真爱情,刚成书时不也不被天下人推崇吗?

  再说潘金莲与西门庆

  关于潘金莲和武松、西门庆之间的关系,在《水浒传》之后,正面反面做文章的大有人在。同样是在明代写成的《金瓶梅》,就把潘金莲说成是一个罪大恶极的淫妇;而在当代的舞台上,却不乏给潘金莲翻案的戏剧演出。

  大嘴在此客观地评价,《水浒传》对潘金莲的描写还是比较实在、比较真实的。从她的出身就能反映出来。她之所以嫁给武大郎是因为原在大户人家当使女时不肯依从老爷对她的纠缠,而被她的主子一恼之下白送于人。潘金莲是当时大户人家的丫头,根本无权拒绝男主人的性要求,潘金莲却这样做了,这说明她具有反抗的叛逆性格。为什么敢拒绝?可惜《水浒传》中没有详细描写这一情节,只是一言带过。

  无奈下嫁武大郎之后,潘金莲仿佛看透了世态人情,她从未喜欢过那身不满五尺的三寸丁谷树皮,但她还未泯灭对爱情的渴望。没办法,那个时候只有休妻没有休夫。潘金莲对武大郎就是再为不满也只得这样将就。再加上一些人在背后指点:“好一块羊肉落入狗口里”,红杏想不出墙都难。这虽不是鼓励她去偷汉子,但她若扪心自问,自己被当做样东西送给了自己最厌恶的人,而且还要一辈子与他在一起,她又会有什么感觉?而外面春光无限,鸟语花香,她又是否会想去外面走走?恐怕这也是人性使然吧。

  像她这样聪明、美丽、能干的丫头,受到主母的报复,去嫁武大郎这样矮小丑陋的丈夫,心中不满是必然的。婚后能够安于家室,就已经很不容易。武松的出现,勾起了她的情欲,也是情理中事。

  潘金莲在初见他时的眉目传情,武松又不是不明白。“吃她看得不过,只低下头……”最是一低头的温柔啊。在这种情况下,武松应该“晓之以理”。但武是个很讲兄弟之“义”的人,他不善于做安抚工作,就引起了潘金莲的逆反心理,于是让西门庆这个淫棍兼恶棍趁虚而入了。后面的故事,责任在西门庆和王婆,不能怪潘金莲一个人。

  大嘴忽然觉得潘金莲若投胎在今时,怕早已成了个着名影星。你看她眉似初春柳叶,脸若三月桃花,纤腰袅娜,檀口轻盈,玉貌妖娆,芳容生香。算得上美女吧。再来看她的性格,见不得三答不回头,四答和身转之人,望着武松,心里便自寻思——这段因缘,却在此处!

  用句好听点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对美好生活充满憧憬,并肯努力付之于行动的现代女性。再加上她的灵活的心计,伶俐的口齿。想不成为“万人迷”都难。

  潘金连喜欢上那个有貌有钱有时间又有耐心的西门庆,那却也是理所当然。

  想与他做长久夫妻,应该是无可非议。只可惜她生不逢时,又如之奈何?

  《水浒》中描写西门庆如何一步一步勾搭潘金莲,又如何设计谋害武大郎。

  文字固然写得淋漓尽致,属于书中的精彩篇章。文笔固是斐然,但见那钢刀过处人头落,也让诸多看客大呼过瘾。从此口耳相传。

  从阳谷县到开封,不过五百多里路。如果仅仅推车子送货,直去直回,不办别的公事,有半个月尽够了。这里作者写“少则四五十天”,拉长了旅程,主要是给潘金莲安排勾搭西门庆和谋杀武大郎的时间。

  在《水浒传》中,武松不算个粗人。他是知道那个社会的礼法的,对成了自己嫂嫂的潘金莲,他不会越过雷池一步。发现哥哥被谋害,他并没有立即动手杀嫂嫂,而是希望通过司法程序惩办杀人凶犯,但是碰见一个贪官,不肯秉公办理,这才被逼无奈,亲自动手了断此事。

  翻开《水浒》,却看见一行文字。“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踩住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往里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咔嚓一刀,便割下那妇人的头来,血流满地。”血腥气从有些泛黄的书页上扑鼻而来。禁不住弯下腰开始呕吐。这哪是杀人啊,就是杀猪也没这狠吧。心里便有了些许疑惑,这就是英雄?紫石街,鸳鸯楼,飞云浦,蜈蚣岭……也许杀一个人是凶手,人杀多了也就成了英雄。正像所谓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万恶淫为首。这话可疑。什么是淫?现代词典上指的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那么什么叫做正当的男女关系?叔嫂通言礼禁严,手援须识是从权。这又何其可笑。嫂子掉水里,做小叔子的是不是只能够扔根树枝下去?发乎于情,也就够了,止于礼,那大可不必。

  潘金莲的个性与她所处那时代不符,应是这场悲剧的根源。对了,她还要怪父母为何把她生得这么漂亮,却只给她丫环的命。若是大家闺秀,嘿,潘金莲说不定也能与莺莺姑娘样再演一出赚了无数才子佳人眼泪的《西厢记》来哩。

  李逵若要讨老婆

  男子汉的“光辉”形象

  《水浒传》中的黑旋风李逵,轻躁悍勇,仗义好杀,按作者施耐庵的意思,一百零八将皆为不近女色的英雄,只有矮脚虎王英似乎是个例外,但这并不能说明李逵就没有爱情。因为,按照“爱情学”的构成要素,李逵获得爱情是绰绰有余的,只是施耐庵囿于封建思想,也为了树立李逵男子汉的“光辉”形象,没有将李逵的爱情说得明明白白罢了。

  第一,李逵有着真情真性。李逵在梁山稍有发达,即念念不忘其老母,执意要将母亲接上梁山“享福”。你看那李逵月夜中驮着母亲跋山涉水,“一步一步捱上山来”,直令人对李逵的真爱劲头赞叹不已。母亲在李逵背上渴得喉头直冒烟,直叫要水喝,读者可自然明白:负重的李逵难道就没有冒烟的喉咙?只是因为环境险恶且爱母心切,欲早赴“安乐窝”罢了。

  禀遵母命,遍山寻水,却生不测,让老母喂了老虎。李逵猜知真相时,早已将恐惧置之度外,于是勃然大怒;真爱真情化为无尚神勇,亲手将四只老虎杀死。

  力杀四虎之后,孤零零一人在沂山之中,“失声痛哭”。

  回到梁山后说起此事,在以宋江为首的众头领的哄笑声中,李逵依然真情流露,兀自在大庭广众中嚎啕痛哭。多年以后,在剿伐王庆的军旅中,李逵在大众广众里酒后稍睡,仍然在梦中忆母,大叫“娘,娘……”而不止,古往今来多少自认为在爱情中是真情真性的男人,有几人具备有李逵这般的“基本素质”?

  第二,李逵还会英雄救美。不过,李逵救美却是别有救法。对于那些偷汉盗淫的“肮脏婆娘”,不过是“一斧砍下头来”;对于被侮辱被欺凌者,狠杀了恶汉强盗之后,“步送女子下山,直到刘太公庄上”。

  李逵有获取爱情的“基本素质”。但是有人会说,李逵太黑太丑太暴躁,因此,李逵要想有爱情,还是很难的,这点就更加站不住脚了。古往今来,多如过江之鲫的王侯将相们,有几个不是又黑又丑又暴的?可他们谁不是三妻四妾啊?

  李逵若摆几个酷形,哼几句风月,披几件名牌的话,比矮脚虎王英应该更帅吧?

  更何况女人们常说:外貌不外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心呢。李逵咋的就不能有爱情呢?!

  宋江和李逵

  另外,有人还考证,李逵与宋江之间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爱情”。因为宋李二人在一起时,稍有“风吹草动”,李逵总是会打翻醋坛子。如宋江浔阳江楼上盯着宋玉莲唱歌,李逵就用手指头将玉莲“戳擦”晕倒了;见宋江临阵捉到且藏起一丈青扈三娘后,就将扈三娘全家给杀了;听人说宋江抢了某女,就直奔山寨,要将宋江杀了;见宋江在东京会李师师,就立马在元宵夜大闹东京;而宋江临死,也要带上李逵,李逵知道后却说:“罢罢罢,生是哥哥的人,死是哥哥的鬼”。嘿嘿,这宋李二人确实有点“爱”得死去活来的意思了,只是同志之“爱”

  算不算爱情,还是让读者们自己说罢。这里大嘴权作博读者朋友一笑。

  宋江是个奇特的人,他不好女色。江湖上不好女色的人很多,但是,他的奇特在于,连面对自己的妾,都是那么正经。江湖中人,对他人的女人守之以礼,是一派正经,对妻子守之以礼,是一种尊重。妾是什么?就是用来满足自己某种欲望的。而宋江却对阎婆惜姑娘一脸正经,把那水也似的美人抛闪到一边,让一个叫张文远的从后而入,最后只好在枕旁切下美人的头颅。而宋江自此便再未近过女色,独自远走江湖。

  宋江后来见过京城名妓李师师。师师佳人,天下无双。然而宋江却能目不斜视……

  李逵与宋江的见面,似乎是一道分水岭。从那个时候起,宋江就不再孤独。

  李逵成为了他最终的守护者,而李逵似也不近女色。他们最初的相遇,是戴宗牵的线。而李逵在后来的岁月中一直在牢里守护着宋江。

  为什么李逵要在战斗时赤膊上阵。这种极富挑逗性的暴露肌肉的性感造型,其实极易受伤……也许仅仅为了显示自己的性感?或者表达自己对战斗的无畏?或许……

  为什么宋江对李逵始终另眼相看,李逵不断粗鲁的揭露着宋江的投降大计……李逵不断冒犯着宋江,然而宋江每次疾言厉色的要收拾他,最后他们却还是最交好的两个人……江州的牢城里,他们相遇的时候,究竟结下了如何的友谊,才能保证如此的久远?

  宋江在临死之前,为什么一定要杀死李逵?这个孤寂一生的男人,为什么一定要另一个男人与他一起踏上黄泉路?在怀想着义气与忠孝的同时,是否携带着一点点的占有欲?也许这只是一出双簧。李逵的冒犯也许只是欲盖弥彰。宋江的疾言厉色也许只是作秀,当李逵最终吃下毒酒之后,他的温柔令人相信,也许他的暴戾,对于宋江是一个例外。

  在古代中国,没有同性恋这个词,在《水浒》这部英雄的史诗里,更不会有这些内容。但是,我们可否这样怀疑呢?在那样一个宏大的时代中,在那样一座大山上,当一个男人对女人彻底失望时,也许会寻找另一条路……阿喀琉斯在特洛伊的十年中爱上了他的妻弟帕特罗克洛斯……奥德修斯也爱上了第奥墨得斯……每个人都习惯了孤独之后,也许会寻找另一条感情的出路。那么,那个文秀的宋江,那个性感的李逵……

  李逵走进《红楼梦》

  再来看看在中国同样是家喻户晓的林黛玉。林妹妹可能是有真情真性的,但却实在是没有李逵那种直抒胸臆“砍杀”的胆量,到了关键时刻,大多是哭哭啼啼了事,眼泪是流了不少,可终究在爱情上是满眼满腹满痛的水中月镜中花。

  敢于与宝二爷一起看《西厢记》这样的“黄色书籍”,却不敢将其付之行动,还挑逗性地嘲笑宝玉是“银样蜡枪头”;宝玉挨打,哭泣着跑过去,也不趁机表白爱意,却说什么“你改悔了罢”,让那宝二爷也不过是在心里头热乎了一阵子;与宝二爷之间隐隐约约的、却自以为情真意切的诗啊,词啊,手帕啊之类的小东西,当珍宝似的收着藏着,却远不敢露出一丁点的美人以身相托的“敢”字或“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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