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飞扬
薄暮时分,她走过地面狼藉的菜场,迎面一个孩子骑着自行车冲过来,卖弄地放开了车把手,车身轻盈地一略而过。那般快意地飞扬。这一刹那,张爱玲不禁驻足,在内心感叹,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是那一撒手吧。
盛夏时节,张爱玲的第一本小说集出版了。书名《传奇》,收录了《金锁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两炉香”等十部小说。书的封面是孔雀蓝,没有附着图案,不留丝毫空白,书名、作者几字都用隶书体的黑字。这颜色是张爱玲喜欢的,也是她母亲喜欢的。母亲的衣服多是深深浅浅的蓝绿色,公寓墙上曾挂过的母亲的一幅油画习作静物,也是湖绿色调的。正是在岁月不经意的濡染中,这色调也潜隐进张爱玲的审美倾向中,成为她极其喜欢的一种颜色。书的销路非常好,每本订价200元,四天内就售罄,马上再版,书写了当时上海出版界的一个“神话”。再版的《传奇》,从编稿、设计到排版、印刷,张爱玲都亲力亲为。她央求炎樱为书绘制封面,古绸缎般的底子上,盘了深色的云纹,仿佛涌动的浪头,落下琐细的浪花,仔细看却是玉屑,有的三三两两勾连成环,有的独立而圆,有的两枚并立,淡淡相靠,无声地诉说着书中诸多小说所勾勒的人物关系。张爱玲“为那强有力的美丽的图案所震慑,心甘情愿地像描红一样地一笔一笔临摹了一遍”,为了调出满意的色调,她不知往印刷厂跑了多少次。又为了书中附的一张照片,与印刷所的师傅交涉了不下三次。在序中,她更是毫不遮掩自己飞扬的心情,“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空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她自言发疯一般欣喜地享受着这深怕来不及的快乐。
《传奇》中那些“泼得出、收得回”的文章,如打上了鲜明的张爱玲式的烙印,新颖的喻比,灵艳的语言,色彩浓艳的氛围,入微的心理刻画,时不时冒出妙言锦句,古旧与时尚感并存的意境,都让人过目难忘。杂志社在《传奇》再版前举办了一次座谈品茶会,张爱玲穿着柠檬黄的绸质上衣和孔雀蓝色裙子,相当大胆而炫亮的配色,长发披垂,只在鬓边卷了一圈,戴着淡黄色的玳瑁边眼镜,唇上淡淡一抹红。与她同时出现的炎樱,则穿着大红色上装与白色长裤,手腕上的象牙镯子随着她活泼的动作,忽上忽下,愈发衬托得她身边的张爱玲高瘦而沉静。与会者多是溢美之词,即使有个别的批评之语,比如结构稍嫌松散,有时全篇不如一节,一节不如一句出彩等等。同样名扬上海滩的女作家苏青十分认真地准备了发言,因怕自己的宁波口音别人听不懂,特地写下来交给另一位作家念出来。她以自己的爽直泼辣之风盛赞张爱玲的才华,“……她的比喻是聪明而巧妙的,有的虽不懂,也觉得她是可爱的。它的鲜明色彩,又如一幅图画,对于颜色的渲染,就连最好的图画也赶不上,也许人间本无此颜色,张女士真可以说是一个‘仙才’了,我最钦佩她,并不是瞎捧。”炎樱是最后一个发言的,“张小姐写小说很辛苦,所以有这点成功是应该的。她的作品像一条流水,是无可分的,应该从整个来看,不过读的人是一勺一勺地吸收而已。她写作前总要想二三天,写一篇有时要三个星期才能完成。”
此时的张爱玲,在奋力地飞扬,迈动脚步追赶,她未必不知道烟火的结局是苍凉,绚极一时,而后必将归于寂然,可她不去看,不去想,只管牢牢抓住眼前所有,哪怕最终虚幻……
时间变得悠长,无穷无尽,是个金色的沙漠
浩浩荡荡一无所有,只有嘹亮的音乐
过去未来重门洞开,永生大概只能是这样
端然中,忧从欢中来
胡兰成虽然赋闲,但与汪精卫政府官员依然有丝缕瓜葛,与日本人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但他每月都会回上海逗留一段时间。一回上海,顾不上回美丽园自己的家,总是直奔张爱玲的公寓,进门就叫一声“我回来了”。在南京的时候,隐约的欢愉在他心里浮荡,不免想要啸叫出声,似乎没有刻意思念,也不觉有多么深的牵系,可接到张爱玲的信,感觉沉甸甸的,心便不受羁束地奔了远方。
在上海,他晨出夜归,只恋着张爱玲那里。两人总是缩在房间里一直从早上聊到黄昏时分,他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因了姑姑的缘故,张爱玲不习惯留人吃饭,包括他。人离了心却未离,他回到美丽园家中,还要拉着侄女青芸絮叨一番,说的最多的还是张爱玲。一次离开公寓后,他按捺不住内心涌动的情绪,转到朋友熊剑东家里,碰到一伙人牌兴正炙无暇理他,他在一旁无聊地转悠半天,坐也坐不住,站也站不稳,直想啸叫出声来,让这满世界的人都听见,都知道他的心思。
满世界的花红柳绿不能吸引他们,他们只愿在咫尺的空间里安放自己与对方,相互对望,说笑酽然。在张爱玲面前,胡兰成时时感觉自己的笨拙生硬,不是言不及意,就是夸张太过,可张爱玲喜欢听,不管他说什么,人在眼前,音在耳边,都让她觉得好像“攀条摘香花,言是欢气息”。
张爱玲素来不喜夸张的手法,人与事在她眼里、嘴里清楚分明,不去委屈,也不加夸饰,她磊磊落落地也不隐藏自私。可她又喜欢顺从,时时会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而怀有歉意。两人的趣味其实迥异,胡兰成走南闯北,政论经世,有自认的一套规则理论,而张爱玲一直向学,虽有灵性妙思但多囿于狭小的生活圈,她所爱的小说、绘画、戏曲全带给他惊异感,可因为是她拿到眼前的,他便以为好,再等她巧言一加点染,仿佛揭开了障目的叶子,他蓦地感觉心眼明亮,真真切切觉出了这样东西的好。
他给她看自己的论文,张爱玲说太过严谨,不如解散的好,他果真将那严密的排兵布阵解散开来,重新组合在一起,竟感到一种新鲜的美妙。那一段时间,胡兰成笔下的文字也仿佛受了张爱玲的感染,妩媚多姿起来。他也学着张爱玲的样子,想发出不落俗常的见解,大胆地说《红楼梦》、《西游记》更胜过《战争与和平》,不想张爱玲轻描淡写地应一声,当然是《红楼梦》、《西游记》好。神色之淡然,让胡兰成不免心生惭愧。他提笔写了一篇《瓜子壳》,将这不起眼的俗物娓娓道来,笔意较之前灵动不少,其中一段有离题之嫌的关于情感的文字,不免让人猜度是对他俩情感的写照:
倘是两个十分要好的人在一道,于平静中有喜悦,于亲切中有一点生疏,说的话恰如一树繁花,从对方的眼睛里可以看出最深的理解和最高的和谐……
他问起她的学生时代、她的童年,以为她必是留恋的、幸福的,她却说不喜欢,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喜欢。那份坦然,让他微微惊诧。但她喜滋滋地拿给他看两串玻璃大珠子,一串红一串蓝,是她小时母亲从埃及带回给她的,一直收存着。在他眼里以为是正当的情感,在她那里都被颠覆了。她又是兀自洁净的,哪怕新衣服上有一点点污秽,马上感觉到不喜。她不喜欢聊斋里那个男人对绛雪说“香玉吾爱妻,绛雪吾腻友也”,这份不喜里有对自身处境的映照,她不喜欢不清不楚。她也不喜欢他们聊起的几个上海文化人,觉得他们不干净,也不聪明,胡兰成听着不禁在内心自比,只觉羞惭。
她告诉他,其实也不喜自己笔下的那些女子,她将自己与她们撇得一干二净。坏的,她不自比;好的,她亦不自比。她喜欢《红楼梦》里的人物,与林黛玉、薛宝钗、凤姐、晴雯、袭人、赵姨娘都感觉知心,却不去自比。她也与《金瓶梅》里的潘金莲、李瓶儿知心,但是不去同情。她仿佛连自己都不加同情,磊磊落落就是她这样的一个人。
在她眼里,再冠冕堂皇的人物,也能看出他的小处来。因为世间的许多悲剧反是好人好事做出来的,那好实是有限而带疾的。对于小人与普通东西,她的目光反而没有那么严苛,看出那点子坏是有限的,并不彻底。她没有偶像,也不崇拜权威,不信奉“绝对”。胡兰成初感惊诧,自己所熟知惯用的一套都被她打破了,然后是解放感,从多年沿习的规则套路中跳脱出来,感觉是那般欢畅。仿佛在四十多岁的年纪,他才突然发现了一个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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