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曹雪芹的生年——答胡适之先生
适之先生:谢谢您给我的信(原函见《民国日报》“图书”副刊第八十二期,三十七年二月二十日出版),自问无意抛砖,不期引玉,真是欣幸无已。可惜那封信我见到时已很晚,跟着又是忙,所以直到今天才得写信来谢您,实在抱歉之至。本来拙文不过就发现的一点材料随手写成,不但没下旁参细绎的工夫,连先生的《红楼梦考证》都没有机会翻阅对证一下。倒是先生的来信,却真提起我的兴趣来了。到处搜借,好容易得了一部亚东版的《红楼梦》,才得仔细检索了一回。现在不妨把我的意思再向先生说说,也许因此竟会讨论出比较更接近事实的结论来,也未可知。
第一:先生提醒我说曹雪芹是“包衣”,敦敏是宗室,极卑极高,身份悬殊,宗室称一包衣人为“君”,又呼其字,已极客气了。是极,此点我未想到。先生当日也有这话:“敦敏的诗的口气,很不像是对一位老前辈的口气”,我们的想法,差不多一样了。但这一点只能消极地证明“雪芹并不见得不比敦敏等年长”,而不能积极地证明“雪芹定比敦敏大”。所以此点于考订年龄实无大用,我当时本不该单举此点,依之立说。
第二:先生说:最要紧的是如果雪芹生的太晚了,就赶不上曹家的繁华了。这一点就很有趣味。乍看似极有理,细想起来,颇值得研讨一下。所谓曹家繁华若指曹寅为织造接驾等事,那一个时期是从1690到1713,康熙二十九至五十二年,这是曹家全盛时代,这才是真正的繁华。但雪芹实未赶上。若指曹颙、曹癠等继任织造,彼时虽过全盛,亦未至败落。然而仍有可疑:曹癠卸职,是在雍正六年,(1728)。依先生说法,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但那是根据“雪芹死于壬午除夕”而推定的;今先生已经接受我的说法雪芹实死于癸未除夕,晚一年,则应重推其生年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这样,雪芹至其父去职时已经十一岁了,可算是赶上了繁华。但可疑的是:
〔一〕十一岁的少年,尤其是早熟而神慧的雪芹,生长在金陵,对这块佳丽地印象总不该至于淡薄模糊,如何红楼书中毫无一点写江南实景的地方呢?
〔二〕书中开头的贾府,就在北京,所以贾雨村先是“进京”,后是“入都”。如果雪芹真是十一岁赶上父亲的卸职,后来合家才由南返北的话,这件大事和行程,如何在书中一些痕迹不可寻呢?即便是故意躲避此事,所以开头即从在北京住写起,而书中几次写人南北来往,沿路上的景物名色,如何也一些点缀没有呢?
〔三〕曹癠卸职后,假如曹家是当年就回了北京,雪芹即已十一岁;若略后,则比十一岁还大;乃至黛玉由苏来此,至少又是隔了些时候,或一二年,或更多。此时的雪芹或宝玉,至少十三四岁了。而冷子兴当黛玉入府之前告贾雨村说,宝玉,“如今长了七八岁”。雨村入林氏家馆,黛玉“年方五岁”,又“一载有余”,到黛玉入府之年,至多七岁,故书中屡说黛玉“年纪幼小”,“年又甚小”,“年貌幼小”,带来的“一个是十岁的小丫头,名唤雪雁”,贾母“见雪雁甚小,一团孩气”。所以人们心目之中的宝玉黛玉,尽管是一对青年少女,实际雪芹开头所写却是“小小子”和“小姑娘”。十三四岁的雪芹,和七八岁的宝玉,岂不所差太多些吗?
关于一二两点,俞平伯先生《红楼梦辨》一书里似乎有过讨论。例如所引明斋主人总评“白门为佳丽地,系雪芹先生旧游处,而全无一二点染,知非金陵之事”。平伯先生也说:“红楼梦之在南京,已无确实的根据,除非拉些书中花草来作证,而这些证据底效力究竟是很薄弱的。因文涉笔,总喜风华;况江南是雪芹旧游之地,尤不能无所怀忆。……看全书八十回涉及南方光景的,只有花草雨露等等,则中间的缘故也可以想像而得了。”你们二位的本意,是要说明“红楼所写地点非南京”,而我的看法,这些正好足以证明“雪芹实不记得江南”,所以教他无从写起。上面第二条疑雪芹为什么南北沿路的景色一无所写,这也是雪芹根本“记不得”的另一证据。花草雨露,任何文人都可以从他所读的诗词里来想像模拟。如果雪芹真在江南长到十一岁,结果只会写一点“红梅”、“翠竹”,雪芹就太可怜了!
关于第三点,也许先生会笑我傻,把小说当年谱看。其实平伯先生早就这样“傻”过的。我觉得他排列年表的结果很好,同时这也是讨论红楼作者年代的惟一合理办法。我如今作了一件更傻的事情,就是把红楼从头翻过一下,凡是有关时序日期和年龄的句子,都摘录下来,列成一个长表,才发现此书叙时叙事的有条不紊,首尾吻合,“科学化”的程度,实在惊人!除了一二处不重要的小参差,无不若合符契。这个表不便全抄在下面,摘其要点,大体是这样:
正文第一年,自第二回黛玉入府为始。第一回及第二回前半是引子,共叙了前六七年之事。甄士隐夏日作梦,石头下世,是为宝玉初生(所以宝玉生日也正在夏日),中经甄士隐遭灾,出家,贾雨村应试,作官,娶妾,生子,丢官,教书,及雨村到维扬林家后,冷子兴便说宝玉长了七八岁;同年雨村到应天府,门子提英莲,也说“隔了七八年”。
正文第五年——第十三回贾珍为贾蓉损官,写履历“年二十岁”,而冷子兴前四年演说时提“这位珍爷也倒生了一个儿子,今年才十六岁,名叫贾蓉”。
秦氏的“树倒猢狲散”,和凤姐的提南巡接驾“若早生二三十年”等语,皆在本年。
正文第七年——(全书所叙最详的一年,包括第十八回至五十三回,几乎占了全书之半)本年宝玉为十三岁。证一:第廿三回宝玉闲吟,一等势利人“见是荣国府十二三岁的公子做的”。证二:第廿四回宝玉问贾芸年纪,芸儿自说“十八岁了”,贾琏说宝玉“人家比你大四五岁呢”!十八岁大四五岁,非十四即十三岁,二证合看,当是十三岁。
是年宝钗十五(廿二回明叙),袭人十七(其姨妹十七),小红十七(廿七回明叙),王夫人五十(卅四回明叙)。
又四十九回园内姊妹等十三人叙齿“皆不过十五六七岁,大半同年异月”。
正文第九年——贾母八旬大庆,贾兰十三岁(七十八回明叙),与第一年黛玉初到时所叙“取名贾兰,今方五岁”正合。
到第八十回写宝玉病好,便入了正文第十年。
合起来《红楼梦》八十回共写了十六七年的事情。我依平伯先生的办法,把小说的年表和历史的年表,配合起来,便得结果如下:
〔表格及说明从略〕
以上所举,并非绝对不可能,只是综合起来看,我还是觉得以我的年表为比较合适些。最可注意的是依先生所推,总嫌早了四五年。这“四五年”正针对着先生凭空里虚算出的四十五岁的那个“五岁”!
至于曹家的繁华,我以为雪芹确实未曾赶上。只看他一开头便写贾府在北京,便写荣宁二府的“萧索”,“衰败”,和“内囊”的拮据,也便不难消息。书中所叙,一半是冷子兴所谓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一半是雪芹笔下的烘染,所以我们看起来便误认是曹家的真繁华热闹了。曹家在江南的往事,雪芹能从老人口中不时听到提念讲说,自然有所憧憬,然而他实是未见过。所以八十回书,一些江南的真事写不出。所谓江南,扬州,金陵,秦淮,对于他始终只是个模糊的“残梦”而已。先生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里说:“我因此疑心雪芹,本意要写金陵,但他北归已久,虽然‘秦淮残梦忆繁华’,却已模糊记不清了,故不能不用北京作背景,故贾家在北京,而甄家始终在江南。”这实在是极高明正确的见解。先生既一面承认雪芹记不清江南,为何又一面坚持非使雪芹赶上他家的繁荣不可呢?我在上次所说“红楼梦所写乃是当日雪芹家在金陵时盛况无疑”等语,则因旧有的笼统错误观念一时难除,又未能细考而即妄说,实是大错,现在亟应声明撤销。依我的年表,曹癠卸职,雪芹五岁,就无怪他记不得江南是个什么样子了。
结论是,依敦诚的“四十年华”推雪芹生于1724,有根据,配入年谱,合的多,抵牾的少。先生假定雪芹活到四十五岁,生当1718,缺少根据,配入年表,有龃龉。如果只因怕雪芹生之过晚不及见曹家繁华,便多说五岁,而不顾改动他的岁数,恐怕也未必便与事实恰合。希望先生再加推断,庶几可以共同寻得一个比较可靠的定议出来。
匆匆草讫,谬误自所难免,希匡正是感。周汝昌敬上。
三十七年三月十八日于燕京大学。
“附记”
因为胡适当时给我的信为编者赵万里先生刊在报端,所以我的回答也只好用信札的形式。胡适见此文后,再与我来信,后附“我劝你把年表收起来”。我很不服气,就一直争下来了,事情很多,可参看《新证》与《石头记鉴真》的后记中所简叙,今不多述。胡适在雪芹卒年问题上,最初是接受了我的论点,但他到最后为影印《甲戌本》作文时又“回到壬午说”了,亦即仍然回到了他的老说法上去,认为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七年除夕,其理由却只是因见有人歪曲《懋斋诗钞》,说它“并非编年”,便也说“我看不是编年”云云,表现出不去认真核考、不肯服从事实的态度。至于生年,我一直在问:凭空里让雪芹“多活”上五年,这算什么“考证”呢?我排年表的办法,自然也有人不以为然,但它说明了正好差出一个“五年”来,这难道不值得思索吗?
在同一副刊登出过的,还有一篇《从曹雪芹的生年谈到红楼梦的考证方法》,是因俞平伯先生对此也有反响,故而与他商榷的。今不复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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