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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曹学”与“红学”

  “红楼梦现象”忽然出现于中国历史上,似乎很晚,也很突兀。这“现象”是指围绕这部小说的一切活动而言,诸如赏读,评议,题咏,批点,研究,著述,表演,乃至“借题发挥”,诡谲利用(另有目的),乘机发迹(官位名利),种种不一。在学术范围内,也发生了“红学”(对此一名目,称谓时有严肃庄重的,也有轻薄哂嗤的)。历来小说研究甚多,都没曾有过像“红楼梦现象”这样规模弘廓,历久不衰。

  为什么会有此现象,而且是这样子的?

  很多人只从文艺的角度去寻找答案,都没得出为大家共识的意见。

  这就表明:“红楼梦现象”是个中国大文化的一种显相,绝非文学艺术的观念所能阐释。

  理解曹雪芹的这部伟著,离开中国文化是什么也弄不清的。《红楼梦》在早给西方读者的强烈印象与感受就是中国文化的成就之高断不可及(参看拙著《曹雪芹新传》第三十七章第二节。)。最近,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系浦安迪教授简捷了当地说:“《红楼梦》是我教授、研究、理解中国文化的一个窗口,一条主脉。”(此系浦安迪教授于1997年8月至北京参加会议时接受记者采访记录,曾发表于报端。)浦先生是比较文学专家,他对雪芹之书却不是只看见“文学”的什么“形象塑造”“性格刻画”……那一套,却是从中领会的首先是中国文化。

  此皆可证,“红楼梦现象”是中国文化的一桩大事,没有充分的认识就会在小圈子甚至俗套陈言中打踅摸。

  这样的一部书,面貌体裁是中国的野史稗官,实质是中国的文化集成体现。

  这样的一部书,是何如人写出来的?此人为何如此的了不起?问题定然又落在这一点上。

  我们应当追寻此人的踪影。

  追寻的结果,产生了一门专学,人称“曹学”。为了此人,是值得成立这门学问的。

  “曹学”最初是个带有讽刺意味的名目。由于它本身并不是“玩笑”或“消遣”,这名目日益受人重视,调侃的语味自然很快退出了这个严肃的工程称呼,不再具有什么影响了。

  “曹学”溯源于1921年胡适先生发表《红楼梦考证》。其实质成形于1947到1953年,即拙著《红楼梦新证》之创稿至出版——因为“曹学”的赐名本是对这部《新证》而发的。

  回顾一思:“曹学”的重要贡献是什么呢?觉得无过于以下几点:

  一、辨明曹雪芹家世身份是内务府包衣,满洲正白旗所属旗鼓佐领下人——不同于一般旗人,更非“汉军”。当时专称为满洲旗内“尼堪”,即“汉姓人”。

  二、而此包衣奴籍的上祖是宋武惠王曹彬的第三子曹玮,彰武军节度使、谥武穆。玮之后裔宦居江西隆兴(南昌),落户武阳渡。其后人于明永乐初北迁河北丰润。一支出关至铁岭,是为曹雪芹关外始迁祖。

  三、考明雪芹曾祖母孙夫人乃是清圣祖康熙帝的嬷嬷(保育教养母)。故雪芹祖父曹寅实与康熙为自幼同处,情如手足。

  四、曹家遭祸,主因是太子胤納阿哥胤納与雍正(胤納)夺位之政争而株连——并涉及怡亲王、庄亲王、平郡王、国舅(佟)隆科多等众多复杂关系。

  五、曹寅一生交结正人端士,廉吏清官,如于成龙、施世纶,冒不测之祸而力救陈鹏年(为满洲大员噶礼、阿山所陷害)。江南民颂其德,立祠崇敬,而子孙屈受“党祸”,至于流落乞食之境。

  这几条,都是以前世人所不尽明悉的,甚至有不少误说与错解。这几条是最关键的几大环节——由此方能勾勒出一门自古诗礼簪缨世家的历史变迁,竟至沦为满洲旗主的“奴才”,而又身不由己地卷入政争的巨案之中。

  这是一种历史的悲剧,也是中华文化史上屈枉、残害优异人才的冤案。

  没有这个大背景,雪芹的一切都将成为不可解释。

  换言之,真正理解这位伟大文星巨匠,必须由这几条史实的门径而窥见其真实。

  曹学一度被人看不起,颇有轻蔑之词。而从事曹学研究,却艰难困苦之极。

  简单说来,一为无米之炊,二为崎岖之路,三为众喙之争,四为伪学之惑。

  在此万难中,坚持不懈,积之以久,月有过进之缘,年有一义之获。真是五十年来如一日,不敢少息,务求寸心之少安,夙愿之能遂。

  历程虽说艰辛,为学之乐也在其中,如举后来进展中的事例,则竟然考明了雪芹曾做西宾的东家是哪姓府邸。也考知他少时所从学受教的先生应有方观承与谢济世(铁面御史,敢忤雍正)。又摸索到,历来传说中雪芹与随园的关系,如今确知此随园不指袁枚,而是京城西北隅慎郡王的府园。

  又如,以前只知雪芹上世自南昌北迁丰润,一支出关至铁岭,其它不可详考;而观今已然考明:其落户之地在铁岭卫城以南四十余里的腰堡、盬河这块地方。此地在金代大定三年以前为金州,以后改为贵德州,领贵德(附郭)、奉德二县——而贵德本汉代之襄平县(乾隆元年《盛京通志》载有明文)。由此,完全证实了曹家“著籍襄平”(见康熙《上元县志》)的史实与本义。

  这个考证论定,是多层次参互钩稽的一个研究成果,意义十分重要。

  因这一考定意义重要,需要略加详解。

  永乐年间,曹端明、端广兄弟二人因多层缘故,自南昌武阳渡溯江北上,落籍于河北丰润。其后端广又由丰润东出关外,这才居于辽北铁岭卫城西南的腰堡(Pǔ,又写作腰铺,腰卜)。但腰堡一带古为何种地方?却须考镜史籍志书,以明沿革。

  原来,乾隆元年修成的《盛京通志》还能考史甚详;此地本箕子所封朝鲜之地,至汉属乐浪郡。后为高丽所侵,始置铜山县。唐收之置安东都护府。继为渤海大氏所据。辽平渤海,置镇安军,领咸平县,金为府,领一州十县,铜山仍在此中。

  古咸州州治确址虽不可考(只知在铁岭城东诸山中),但咸平府与铜山县却有明文。《盛京通志》卷二八,铁岭境内古迹,“古朝鲜地,箕子所封”;高丽置铜山县。唐置安东都护,辽置镇安军,领咸平县,金升县为府,领一州十县。元初因之,隶开元(即明代之开原)路,后隶辽东宣慰司,管咸平、铜山等七县。府治在铁岭城东南。

  那么再看铜山县:

  辽同州镇安军,本汉襄平县地。金初因之,大定二十九年易名铜山。元废。

  而按语注明:据《金史》,境有范河,北有柴河,西有辽河——这恰恰就是铁岭城区的地理特点(三河夹会之地)。而这地方却本为汉代的襄平县地。

  再看贵德州、附郭县:

  本汉襄平县地。辽置贵德州宁远军,领贵德、奉德二县。

  贵德县,本汉襄平县。渤海为崇山县。辽置为贵德州附郭县。有范河。金因之。元废。

  其按语据《金史》指明范河即今之盬河,在铁岭城南。

  不必再多征引,已可确定:腰堡与贵德县(今为大盬河村地)相距约十里(而偏于西),是同为贵德州、县地——亦即同为汉襄平县地。——此所以康熙方志称曹家为“著籍襄平”之确切无疑也。又今存金代经幢一尊,上镌“范家庄”地名,则又可证“范河”之名为正,“泛”乃讹写。而此范家庄,又与雪芹祖籍腰堡近旁之祖茔所在地范家屯应为一源分处(庄与屯相去二十里)。

  复次,辽代又曾置挹娄、肃慎二县。此二县名皆即女真(满洲)之古称;挹娄后书作懿路,今名尚存,地跨铁岭、沈阳交界处,在腰堡南约二三十里。可推肃慎县亦当在此邻近。二县皆古女真居地。又铁岭之西四十里有乌巴海村,应亦女真语之遗。

  如此看来,铁岭及迁区原本久为我国东北少数民族的一处根基地点,杂居共处,关系既甚密切又很复杂。

  雪芹关外始祖曹端广之卜居腰堡、盬河一带,直接与女真的交往相关——因为腰堡是永乐初年设置的一个守戍点,而其时在其稍北的开原已开辟了“马市”的民族间的商贸市场,兴旺发展。

  这个铁岭腰堡曹氏的族人后代,在明代辽东档记中至万历为止,可以寻见的八十五个曹姓人中竟占了半数,有一曹癠,官至副总兵。

  这样,时至万历四十七年铁岭为女真后金兵攻陷,雪芹高曾祖曹世选被俘,成为满洲贵族的旗下奴,便不是一件孤立而个别的现象,从中看到了这一家族在大历史幅度中的作用与命运的巨大变化,非同一般可比。

  如上所述,这处地方,从唐代以前直到明朝,早已成为多民族交替交互据居的特殊区域,雪芹关东祖籍腰堡、范河,就是金代的贵德州(附郭县与奉德县)的故址,其旁也就是挹娄、肃慎之故地。又经历了契丹、蒙古的建置,这才到了明初的铁岭设卫,这一带依然是多族扰攘之地。果然延至万历之末,铁岭卫城竟陷于后金。由此,雪芹祖上被俘归旗做奴——其事恐怕比官书记载的万历四十七年(后金天命四年己未,1679)铁岭屠城还要早些,因为(范)河村在天命十年(晚明天启五年,己丑1625)的重修永宁庵碑序(载《奉天通志》卷一五九“金石七·石刻六”),开头即云:

  盬河有庵,名曰永宁。一河水萦带,群山纠纷。……不料戊午,三韩(专指铁岭)竟沉;景色萧条,丁壮凋零;极目千里,泪洒边庭!城池既覆,享祀蔑人。庵有遗迹,佛甚堪怜;暴而且露,沐雨栉风。冷落世界,寂寥乾坤!

  这段文字,虽因佛寺而发,却是写及铁岭被金兵侵掠破坏之实况的极为罕得的珍贵记录。其中“丁壮凋零”一句,正说明了雪芹祖籍屠戮之酷,而其高曾祖曹世选之为幸存者的实际。

  从此,自世选至雪芹,已历六世,皆为满洲包衣(旗奴)。

  如今还又得悉:雪芹这一系自昔曾为睿亲王多尔衮麾下之奴,而他的一个弟兄名世×者也被俘成了豫亲王多铎(多尔衮之弟)的王府包衣(详见曹仪简引曹嘉康《从龙入关的一支——曹大邦》)。这个支系,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世系一直清楚,也一直是豫邸管家。

  雪芹的“身份”与命运,由此判定,是一个最根本性的历史大变化的后果,这实在残酷地折磨了他们世代的躯体与性灵。

  雪芹在他书中多次发出反抗之声:——从不同人物、不同角度、不同口吻而发出的。如赖嬷嬷教训儿子“你知道那奴才两个字是怎么写的?!”如叹晴雯“心比天高,身为下贱”;如芳官说的“梅香拜把子,都是‘奴儿’罢了!”如贾雨村讲“两赋而来”之人才是纵生于贫家也会是奇优名倡,而断不肯甘为庸人驱使驾驭……甚至连焦大追述二十年前舍己救主的功劳那番话,也深隐着一段为人做奴的异样悲辛苦楚。可知这一层方是雪芹平生最大的最根本的悲恨内心之境,不了解这一深层隐曲,就谈不到了解这位伟大文星。

  说到此处,也就说明了为何上文列举“曹学”的重大收获之一端即是考明了曹家是内务府包衣,大异于所谓(过去沿误的)“汉军”(汉军只是一般旗兵身份,虽在八旗编制,但并非包衣奴籍)。

  辽北祖籍在铁岭城南腰堡、范家庄(盬河村)一带的最新考定,关系之重大,就在于此。

  雪芹的第一位的悲怀厄运,既已表明,那么有无第二位的重大关键问题呢?

  答曰:有的——这就是一个巨大的冤字。

  试看,《石头记》开卷二谐音角色(甄、贾)之外,首先出场的人物实属英莲与冯渊——即“应怜”与“逢冤”。(英莲一作英菊,寓“应掬一把痛泪”之意。后又改名香菱,则又寓“湘灵”“相凌”。)

  可知全书开场,即写一大冤情。

  再看刚刚写到西方灵河岸上的绛珠草“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脂砚便批云:

  妙极!恩怨不清,西方尚如此,况世之人乎?趣甚,警甚!(甲戌本侧批)

  大约一般阅者都把此批看得泛泛无关,闲文赘语;殊不知这在雪芹,却是一生中绝大愤慨——雪芹一生的苦难与不平,根源皆在于“恩怨不清”四个大字上:仁者善者,于世于人大有功劳恩德的,不但不得好的酬报,反受重罪——曹家几代的事情,到雍正时遭其毒手,是大恩怨;富儿家上辈一索银即六七千两,而其后人却以残杯冷炙相待雪芹(此只无数例中之一例而已),是小恩怨。天道不公,人心险恶,他写“逢冤”者,又写“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冤冤相报定非轻”,皆是一腔心事的两面写法。

  说到这里,方知如无“曹学”的贡献,难晓雪芹的身世悲深,时乖运蹇,岂不都会把他看成了一个世俗的“因果报应”思想者?

  这也就是,欲懂其书,先知其人的根本道理。“曹学”之生,之兴,之成,之“灵”,正在于此。

  要有一部雪芹传,即为了知其人以便读其书。

  世人又容易把“曹学”看作只是一些史迹经历的考证(而多年来对“考证”的错贬暂且不作枝谈,近见季羡林先生已有《为考证辩诬》之作),其实“曹学”的真目的不单单是“生平事状”的真假,它要探索覃研的乃是文化思想精神境界高层次的巨大紧要课题。

  比如,我与学友就必须交流“雪芹与庄子”的这种“非考证”的难题。

  在我们的视角中,雪芹并不是一位“小说家”(比如说像他以前的无数才子佳人之作与后来的《啼笑因缘》的作者等流辈等量齐观),而是与庄子并列抗衡的哲士高人,大师巨匠。

  庄子首先提出:在芸芸众生之群中,有一种类型是“畸于人而侔于天”者。这大约就是孔子所说的“不得中行而与”的“其惟狂狷乎”的那种“狂”者。这其实就是雪芹自创的“两赋而来”之人的同一实指。用清代一个文士的眼光议论来打比方,如陈康祺就有一段话,很是得要——他举了清初先有“归奇顾怪”之目(归庄、顾炎武),后有“陆痴严怪”之称(陆,工画),然后论曰:“盖士大夫浮沉里闬,其制行稍岸异者,未有不使流俗人鱼瞵鹗睨者也。”说得令人解颐失笑,确是如此——而何况雪芹又与归顾等并不一同,更是“乖僻”“狂傲”了。

  雪芹自幼所受是经书,尤其是程、朱派宋代儒家思想,但他私心所喜,却在“杂学”,却在老庄,尤其庄子。他借妙玉之口,大言“文是庄子的好”,有一次他还“续庄”,仿庄做出一篇异样奇文,可以知矣。当然又不仅仅是指“文好”,而是十分喜欢庄子为人的才华、气质;既有头脑,又有诗人艺家的特殊秉赋(清代已有人指出,庄子书中写人,往往加上几笔“细笔”,颊上三毫,生动无比——已经是后世“小说体”的源头了),在先秦文字中,庄子最富有诗的笔法与境界,这对雪芹也大有影响。

  注意研究雪芹与庄子之关系的学人,似应推山西大学梁归智教授(其专著《石头记探佚》增订版中有专篇论析)。如今与他书札讨论,他又列举出十点。他以为:

  一、时代背景:庄子生于周、秦递嬗之战国,曹子生于封建烂熟之康乾,乃“封建社会”一头一尾之人,所同者皆为旧新交替之“尴尬”时刻。

  二、个人气质:庄、曹皆“诗人哲学家”类型,智慧皆极高,天赋皆极好,正邪二赋之人。所异者庄生处贫困中,曹子曾历繁华也。由此而生:庄看得更“透”,曹则更“痛”,故而表现在文章上,庄似更旷,曹似更痴,但本质其实极近也。

  三、庄、曹皆痛于文明之异化,而向往自然。但庄着眼于社会,曹则由家庭生发引申到社会,故曹子更多一份切己之情感。

  四、庄、曹皆重“个性”“自由”,故皆有叛逆正统之思想,但曹比庄多了一二千年的历史负担,所感觉更沉重,故庄“哲学”成分多,曹“文学”成分重。

  五、“情”在庄亦极重,但以“妻死鼓盆而歌”似旷形式表现,曹则为“情不情”也,但亦有“情极之毒”,正同庄也。庄外冷内热,曹则里外皆热也。

  六、庄子“至人”即宝玉“情不情”也。正冷、热二极其实相通也。

  七、庄子“寓言”“重言卮言”于曹子写《红楼》用象征笔法乃至“草蛇灰线”等皆有影响也。惟曹由“家”之切己感受,更能“写实”也。

  八、曹比庄更重美、更青春、更重人间,故无庄“冷气”,此即“以情补天”。此与曹子受晚明至清初新时代思潮哺育有关。

  九、庄、曹呈极“个性”却非“个人主义”,此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之大异也。

  十、庄、曹皆“无神论”,只以寓言、神话作“艺术美学”,此又中西之大异也。

  这些见解,前人未能洞察,足资学人深思细品——也只有这样,方能识悟:雪芹可与庄子同列,并非一般俗常的小说文艺理论角度层次所能理解估价,大可发人深省。

  若以拙著《红楼梦新证》为例,它的体性如按有些人的分类概念而言,即可谓为一部“红学”与“曹学”的“合一”。这个合一性,颇曾为人所不能晓悟而大事讥评,而殊不知文学艺术的价值与魅力从来离不开“个性”(与众不同的“这一个”),而《红楼梦》的个性(鲁迅先生所谓“绝特”)却在我方才指出的那个“合一性”。

  就我所见,惟辰戈先生有几句话十分明畅得要,他说:

  “红学”与“曹学”的关系问题。由于《红楼梦》的内容与作者家世、身世的密切关系,这就构成了《红楼梦》不同于一般文学作品的特殊性。如果不对作者曹雪芹的有关情况进行深入研究,而只对《红楼梦》的作品“本体”进行孤立的研究,要想取得突破性进展恐怕是很困难的。所以,尽管我们可以说“曹学”是“红学”的一部分,但“曹学”却又是“红学”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红学”,“曹学”就又有其相对的独立性。

  为什么说“曹学”有其相对独立性呢?因为关于作家的研究,固然是为了更好地认识与理解其作品,但如果研究作家仅仅从作品本身出发,而不是研究这个属于历史与社会的整个作家,那实际上也就无法把这个作家的研究深入地进行下去,因为这种研究实际上是本末倒置了。(《曹雪芹祖籍问题论争概观》,《红楼》1997年第4期)

  这就是真知灼见。据悉他是一位文艺理论、美学专家,他的这种见解,就有了斤两,有了重要性,因为他的看法深刻而辩证,足破那些机械的、肤浅的俗论。拙著从1947年创稿,实在就是以这种认识为出发点的。而在辰戈先生之前,我若如此立论必然会被人加以非难和批判。(例如本书初版问世,即有人讥为“曹寅年谱”;增订本出后,也有名家讥为此乃“曹学”——意思都是与《红楼梦》无关,“红学”应该“回到文学上来”,云云。)

  以上粗叙者,即是为了说明我开头即言:“红楼梦现象”(研究雪芹著作的种种异见与纷争等等“公案”)是一个中华文化大层次的问题,如只在“文艺”上绕圈圈,是永难指望有什么新的研究识见与境界——亦即辰戈先生所说的“突破”了。

  我在初版开卷就曾表示,本书是个基础性“工序”的阶段工作示例,是为了给更高层的工作提供史资与考证意见——“手段”,而非“目的地”。如今此意未改,仍然抱此初衷(我于1986年夏日,正式提出“红学”的文化内涵与研究定向的问题,见《光明日报》刊载采访记。随即提出《红楼梦》是一部文化小说的命题。但本书初定稿时即已提出“要想认识那种社会、家庭,最好的写照就是《红楼梦》”,这番意思,其实就是指中华传统文化内涵,不过那时还不能如此提法而已。这一点韩进廉教授却已为指出道破了。

  祈祷辰戈先生的名言至理将会得到今后学术文化界的更为广泛普遍的理会、接受、支援,共同向前探索雪芹之人之书的尚未被发现与认识的精髓与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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