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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 言(1)

  这个选本是提供给古典文学研究工作者作为参考用的(亦适于广大古典文学爱好者),因此,这里想略谈我对于词的发展的看法和唐宋词中一些具体的情况,即作为这个选本的说明。

  过去在词坛上有两个论点广泛地流传着,它们虽也反映了若干实际,却含有错误的成分在内:一、词为诗余,比诗要狭小一些。二、所谓“正”“变”——以某某为正,以某某为变。这里只简单地把它提出来,在后文将要讲到。

  首先应当说:词的可能的、应有的发展和历史上已然存在的情况,本是两回事。一般的文学史自然只能就已有的成绩来作结论,不能多牵扯到它可能怎样,应当怎么样。但这实在是个具有基本性质的问题,是我们今天需要讨论的。以下分为三个部分来说明。

  词以乐府代兴,在当时应有“新诗”的资格

  词是近古(中唐以后)的乐章,虽已“六义附庸,蔚成大国”了,实际上还是诗国中的一个小邦。它的确已发展了,且到了相当高的地位,但按其本质来讲,并不曾得到它应有的发展,并不够大。如以好而论,它当然很好了,但也未必够好。回顾以往,大致如此。

  从诗的体裁看,历史上原有“齐言”“杂言”的区别,且这两体一直在斗争着。中唐以前,无论诗或乐府,“齐言”一直占着优势,不妨简单地回溯一下。三百篇虽说有一言至九言的句法,实际上多是四言。楚辞是杂言,但自《离骚》以降,句度亦相当地整齐。汉郊祀乐章为三言,即从楚辞变化,汉初乐府本是楚声。汉魏以来,民间的乐府,杂言颇盛,大体上也还是五言。那时的五言诗自更不用说了。六朝迄隋,七言代兴,至少与五言有分庭抗礼的趋势。到了初、盛唐,“诗”与“乐”已成为五、七言的天下了。一言以蔽之,四言→五言→七言,是先秦至唐,中国诗型变化的主要方向;杂言也在发展,却不曾得到主要的位置。

  像这样熟悉的事情,自无须多说。假如这和事实不差什么,那么,词的勃兴,即从最表面的形式来看,也是一桩有意义的事情;因为形式和内容是互相影响着的。词亦有齐言,却以杂言为主,故一名“长短句”。它打破了历代诗与乐的传统形式,从整齐的句法中解放出来,从此五、七言不能“独霸”了。这变革绝非偶然,大约有三种因由。

  第一,随着语言的发展而不得不变。即以诗的正格“齐言”而论,从上列的式子看,由四而五而七,已逐渐地延长;这明显地为了适应语言(包括词汇)的变化,而不得不如此。诗的长度,似乎七言便到了一个极限。如八言便容易分为四言两句;九言则分为“四、五”,或“五、四”,“四、五”逗句更普遍一些。但这样的长度,在一般用文言的情况下,虽差不多了,如多用近代口语当然不够,即掺杂用之,恐怕也还是不够的。长短句的特点,不仅参差;以长度而论,也冲破了七言的限制,有了很自然的八、九、十言及以上的句子。这个延长的倾向当然并没有停止,到了元曲便有像《西厢记·秋暮离怀·叨叨令》那样十七字的有名长句了。

  第二,随着音乐的发展而不得不变。长短参差的句法本不限于词,古代的杂言亦是长短句;但词中的长短句,它的本性是乐句,是配合旋律的,并非任意从心的自由诗。这就和诗中的杂言有些不同。当然,乐府古已有之,从发展来看,至少有下列两种情形:一、音乐本身渐趋复杂;古代乐简,近世乐繁。二、将“辞”(文辞)来配声(工谱)也有疏密的不同:古代较疏,近世较密。这里不能详叙了。郑振铎先生说:

  词和诗并不是子母的关系。词是唐代可歌的新声的总称。这新声中,也有可以五七言诗体来歌唱的;但五七言的固定的句法,万难控御一切的新声,故崭新的长短句便不得不应运而生。长短句的产生是自然的进展,是追逐于新声之后的必然的现象③。

  他在下面并引了清成肇麐《唐五代词选自序》中的话。我想这些都符合事实,不再申说了。

  第三,就诗体本身来说,是否也有“穷则变”的情形呢?当然,唐诗以后还有宋、元、明、清以至近代的诗,决不能说“诗道穷矣”——但诗歌到了唐代,却有极盛难继之势。如陆游说:

  唐自大中后,诗家日趣(通“趋”)浅薄,其间杰出者亦不复有前辈宏妙浑厚之作,久而自厌,然梏于俗尚不能拔出。会有倚声作词者,本欲酒间易晓,颇摆落故态,适与六朝跌宕意气差近,此集所载是也。故历唐季、五代,诗愈卑而倚声辄简古可爱。盖天宝以后诗人常恨文不迨(似缺一“意”字),大中以后诗衰而倚声作。使诸人以其所长格力,施于所短,则后世孰得而议。笔墨驰骋则一,能此而不能彼,未能以理推也①。

  他虽说“未能以理推”,实际上对于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和推陈出新的重要也已经约略看到了。词的初起,确有一种明朗清爽的气息,为诗国别开生面。陆游的话只就《花间集》一集说,还不够全面,然亦可见一斑。

  这样说来,词的兴起,自非偶然,而且就它的发展可能性来看,可以有更广阔的前途,还应当有比它事实上的发展更加深长的意义。它不仅是“新声”,而且应当是“新诗”。唐代一些诗文大家已有变古创新的企图,且相当程度地实现了。词出诗外,源头虽若“滥觞”,本亦有发展为长江大河的可能,像诗一样地浩瀚,而自《花间集》以后,大都类似清溪曲涧,虽未尝没有曲折幽雅的小景动人流连,而壮阔的波涛终为不足。在文学史上,词便成为诗之余,不管为五、七言之余也罢,三百篇之余也罢,反正只是“余”。但它为什么是“余”呢?并没有什么理由可言。这一点,前人早已说过,我却认为他们估计得似乎还不大够。以下从词体的特点来谈它应有的和已有的发展。

  词的发展的方向

  要谈词的发展,首先当明词体的特点、优点,再看看是否已经发挥得足够了。

  当然,以诗的传统而论,齐言体如四、五、七言尽有它的优点;从解放的角度来看“诗”,词之后有曲,曲也有更多的优点。在这里只就词言词。就个人想到的,以下列举五条,恐怕还不完全。

  一是各式各样的,多变化的。假如把五、七言比作方或圆,那么词便是多角形;假如把五、七言比作直线,词便是曲线。它的格式:据万树《词律》,为调六百六十,为体一千一百八十余;清康熙《钦定词谱》,调八百二十六,体二千三百零六。如说它有两千个格式,距事实大致不远。这或者是后来发展的结果,词初起时,未必有那么多,也不会太少,如《宋史·乐志》称“其急慢诸曲几千数”。不过《乐志》所称,自指曲谱说,未必都有文辞罢了。

  二是有弹性的。据上列数目字,“体”之于“调”,约为三比一。词谱上每列着许多的“又一体”,使人目眩。三比一者,平均之数;以个别论,也有更多的,如柳永《乐章集》所录《倾杯》一调即有七体之多。这些“又一体”,按其实际,或由字数的多少,或缘句逗的参差,也有用衬字的关系。词中衬字,情形本与后来之曲相同。早年如敦煌发现的“曲子词”就要多些,后来也未尝没有。以本书所录,如沧海之一粟,也可以看到①。不过一般不注衬字,因词谱上照例不分正衬。如分正衬,自然不会有那么多的“又一体”了。是否变化少了呢?不然。那应当更多。这看金、元以来的曲子就可以明白。换句话说,词的弹性很大,实在可以超过谱上所载两千多个格式的,只是早年的作者们已比较拘谨,后来因词调失传,后辈作者就更加拘谨了。好像填词与作曲应当各自一工。其实按词曲为乐府的本质来说,并看不出有这么划然区分的必要。词也尽可以奔放驰骤的啊。

  三是有韵律的。这两千多格式,虽表面上令人头晕眼花,却不是毫无理由而存在的。它大多数从配合音乐旋律来的。后人有些“自度腔”,或者不解音乐,出于杜撰,却是极少数。早年“自度腔”每配合音谱,如姜白石的词。因此好的词牌,本身含着一种情感,所谓“调情”。尽管旋律节奏上的和谐与吟诵的和谐并不就是一回事,也有仿佛不利于唇吻的,呼为“拗体”,但有些拗体,假如仔细吟味,拗折之中亦自饶和婉。这须分别观之。所以这歌与诵的两种和谐,虽其间有些距离,也不完全是两回事——话虽如此,自来谈论这方面的,以我所知,似都为片段,东鳞西爪,积极地发挥的少,系统地研究的更少。我们并不曾充分掌握、分析过这两千多个词调啊。

  四它在最初,是接近口语的。它用口语,亦用文言;有文言多一些的,有白话多一些的,也有二者并用的。语文参错得相当调和,形式也比较适当。这个传统,在后来的词里一直保持着。五、七言体所不能,或不易表达的,在词则多半能够委曲详尽地表达出来。它所以相当地兴旺,为人们所喜爱,这也是缘由之一。

  五它在最初,是相当地反映现实的。它是乐歌、徒歌(民歌),又是诗,作者不限于某一阶层,大都是接近民间的知识分子写的。题材又较广泛。有些作品,艺术的意味、价值或者要差一些,但就传达人民的情感这一角度来看,方向本是对的。

  看上面列举的不能不算做词的优点,经历了漫长的时间,词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已大大地发展了。但它们是否已将这些特长发挥尽致了呢?恐怕还没有。要谈这问题,先当约略地探讨一般发展的径路,然后再回到个别方面去。

  一切事物的发展,本应当后起转精,或后来居上的,所谓“青出于蓝而青于蓝”。毫无疑问,文艺应当向着深处前进,这是它的主要方向;却不仅仅如此,另一方面是广。“深”不必深奥,而是思想性或艺术性高。“广”不必数量多,而是反映面大。如从来论诗,有大家、名家之别。所谓“大家”者,广而且深;所谓“名家”者,深而欠广。一个好比盘结千里的大山,一个好比峭拔千寻的奇峰。在人们的感觉上,或者奇峰更高一些;若依海平实测,则大山的主峰,其高度每远出奇峰之上,以突起而见高,不过是我们主观上的错觉罢了。且不但大家、名家有这样的分别,即同是大家,也有深广的不同。如杜甫的诗深而且广,李白的诗高妙不弱于杜,或仿佛过之,若以反映面的广狭而论,那就不能相提并论了。

  词的发展本有两条路线:一、广而且深(广深),二、深而不广(狭深)。在当时的封建社会里,受着历史的局限,很不容易走广而且深的道路,它在文士们手中便转入狭深这一条路上去;因此就最早的词的文学总集《花间集》来看,即已开始走着狭深的道路。欧阳炯《花间集序》上说:

  自南朝之宫体,扇北里之倡风,何止言之不文,所谓秀而不实。有唐已降,率土之滨,家家之香径春风,宁寻越艳;处处之红楼夜月,自锁嫦娥……因集近来诗客曲子词五百首……庶使西园英哲,用资羽盖之欢;南国婵娟,休唱莲舟之引。

  “曲子词”为词的初名。“曲”者,声音;“词”者,文辞(辞);称“曲子”者,“子”有“小”字义,盖以别于大曲。这里在原有的“曲子词”上面加上“诗客”二字,成为“诗客曲子词”,如翻成白话,便是诗人们作的“曲子词”,以别于民间的歌唱,这是非常明白的。欧阳炯序里提出“南朝宫体”“北里倡风”的概括和“言之不文”“秀而不实”的批评,像这样有对立意味又不必合于事实的看法,可以说,词在最初已走着一条狭路,此后历南唐两宋未尝没有豪杰之士自制新篇,其风格题材每逸出《花间集》的范围;但其为“诗客曲子词”的性质却没有改变,亦不能发生有意识的变革。“花间”的潜势力依然笼罩了词坛千年。

  我们试从个别方面谈,首先当提出敦煌曲子。敦煌写本,最晚到北宋初年,却无至道、咸平以后的;这些曲子自皆为唐五代的作品。旧传唐五代词约有一千一百四十八首(见近人林大椿辑本《唐五代词》),今又增加了一百六十二首。不但数量增多了,而且反映面也增广,如唐末农民起义等,这些在《花间集》里就踪影毫无。以作者而论,不限于文人诗客,则有“边客游子之呻吟,忠臣义士之壮语,隐君子之怡情悦志,少年学子之热望与失望”。以调子而论,令、引、近、慢已完全了,如《凤归云》、《倾杯》、《内家娇》都是长调,则慢词的兴起远在北宋以前。以题材而论,情形已如上述,“其言闺情与花柳者,尚不及半”(亦根据王说),可破《花间集序》宫体、倡风之妄说。过去的看法是,词初起时,其体为小令,其词为艳曲。就《花间集》说来诚然如此,但《花间集》已非词的最初面目了,因此这样的说法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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