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红楼梦》之美学上之精神1 (1)
【原文3-1】
如上章之说,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著此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非是而欲餍阅者之心,难矣。若《牡丹亭》之返魂,《长生殿》之重圆,其最著名之一例也。
《西厢记》之以惊梦终也,未成之作也,此书若成,吾乌知其不为《续西厢》之浅陋也?有《水浒传》矣,曷为而又有《荡寇志》?有《桃花扇》矣,曷为而又有《南桃花扇》?有《红楼梦》矣,彼《红楼复梦》《补红楼梦》《续红楼梦》者,曷为而作也?又曷为而有反对《红楼梦》之《儿女英雄传》?故吾国之文学中,其具厌世解脱之精神者,仅有《桃花扇》与《红楼梦》耳。而《桃花扇》之解脱,非真解脱也:沧桑之变,目击之而身历之,不能自悟,而悟于张道士之一言;且以历数千里,冒不测之险,投缧绁之中,所索之女子,才得一面,而以道士之言,一朝而舍之,自非三尺童子,其谁信之哉?故《桃花扇》之解脱,他律的也;而《红楼梦》之解脱,自律的也。且《桃花扇》之作者,但借侯、李之事,以写故国之戚,而非以描写人生为事。故《桃花扇》,政治的也,国民的也,历史的也;《红楼梦》,哲学的也,宇宙的也,文学的也。此《红楼梦》之所以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而其价值亦即存乎此。彼《南桃花扇》《红楼复梦》等,正代表吾国人乐天之精神者也。
【解说】
我们看现代的国产电视剧,如果与国外电视剧作对比的话,会发现我们有一个很突出的特色:几乎任何题材、任何类型的电视剧都少不了爱情戏。如果是武侠片,一定纠缠于儿女情长;如果是军旅片,一定是穿着军装谈恋爱;如果是警匪片,自然少不了一段警花情愫。一言以蔽之,在各种类型片里本该仅仅属于点缀的爱情却永远都在喧宾夺主。
如果我们考察中国戏剧史的话,就会发现这实在是我们的一大国民性,前人说“十部传奇九相思”,爱情戏几乎就是戏剧的同义词了。想起前些年有人称汤显祖是中国的莎士比亚,引起了一些国人的不屑,认为话应该反过来说,说莎士比亚是中国的汤显祖才对。但如果我们可以抛开民族成见,单单从创作题材来作一个比较,莎士比亚创作的广度与深度确实不是任何一个中国的古代同行所能比肩的。
但中国人就是喜欢鸳鸯蝴蝶,无论是旧日的公子姨娘,还是今天的少男少女,就是喜欢“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这样的调调(这是《牡丹亭》里杜丽娘一段极著名的唱词)。这问题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若说是中国自古对爱情的禁忌太多,所以人们才格外喜欢这样的戏剧,但今天为什么也是这样,难道真是历史的惯性不成?
这惯性不但要求鸳鸯蝴蝶,还要求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我们看世界上的戏剧传统,悲剧和喜剧似乎是一对兄弟,就像在古希腊那样,两者都有极出色的作品,观众们对喜剧也至少没有表现出比对悲剧更多的偏爱。至于我们熟悉的莎士比亚,纵然也有出色的喜剧,尤其创作出了“福斯塔夫”这个经典的喜剧形象,但他的四大悲剧尤其著名,实在压过了喜剧一头。但在中国的戏剧史上,却完全没有悲剧传统,观众们喜欢的永远都是鸳鸯蝴蝶的故事和大团圆的结局,纵然也会出现一些相当悲情的故事,但只要你坚持到最后,总能看到一个光明的尾巴。
对于这个传统,俞平伯先生很刻薄地讲过:中国传统的小说都是俳优文学,所以只知道讨看客的喜欢。我们的民众向来以团圆为美,所以悲剧不能发达。无论哪种戏剧小说,莫不以大团圆为全篇的精彩之处,否则读者就不喜欢,就会将它束之高阁。
所以,无论是戏剧史家还是社会学家,常常因为这个缘故而认为中国人素来是乐观的、现实主义的。这个现象甚至引起了宗教学家的关注,他们由此得出结论:中国人缺乏悲剧传统,相应地也就缺乏悲剧精神,他们耽于世俗的享乐,缺乏神圣的殉道精神,所以才没有产生出西方那样的宗教传统。
至少从感情上说,这个结论也许并不值得采信;若从事实与清理上推想一下,好莱坞电影不也是这样么。似乎最合理的解释是:欣赏悲剧需要相当程度的闲适,而随着生活节奏加快了,生活压力变大了,人们更需要大团圆的故事来放松和麻痹自己了。美国1930年大萧条的时候,一名失业女工用仅有的钱去看了电影,她的解释是:只有在电影里麻醉一个小时,才能在现实里撑过这一个星期。
这样看来,也许中国人不但不是素来乐观,反而是苦难太重、压力太大、闲适太少吧,但悲剧总还寥寥地有着几部。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里讲到,元朝倒有一些悲剧,比如《汉宫秋》《梧桐雨》《西蜀梦》《火烧介之推》《张千替杀妻》,而最具悲剧性质的则属关汉卿的《窦娥冤》和纪君祥的《赵氏孤儿》,纵使列入世界的悲剧舞台也不逊色,而明朝以后的传奇则无非是喜剧罢了。
所以王国维说,中国人的精神是世俗的、乐天的,故而代表其精神的戏曲小说处处都沾染着这种乐天的色彩,悲伤要以欢快收尾,别离要以团圆收尾,穷困要以发达收尾,不如此则不足以迎合观众。《牡丹亭》之返魂,《长生殿》之重圆,就是最显著的例子。
《牡丹亭》是汤显祖的代表作,故事是说南安太守杜宝有一个美丽的女儿名叫丽娘,她跟从古板的老学究陈最良读书,这一天读到《诗经》里的《关雎》一篇,竟自起了伤春之情。随后在一次睡梦当中,杜丽娘见一名俊秀的书生在花园里手持柳枝向自己求爱,两人便在牡丹亭畔幽会起来。杜丽娘从此相思成疾,一病不起,在弥留之际请求母亲将自己葬在花园的梅树之下,并嘱咐丫鬟将自己的一幅自画像藏在太湖石底。后来杜宝升迁,把葬女之事委托给了陈最良,并在梅树之旁修建了一座梅花庵。三年之后,书生柳梦梅赴京赶考,途中借宿梅花庵,在太湖石下拾到了杜丽娘的画像,发现画中的女子正是曾经萦绕在自己梦中的佳人。是夜,杜丽娘魂游而至,和柳梦梅再续前缘。柳梦梅掘开了棺木,杜丽娘起死回生,两人便结为夫妻,双双去了京城。
王国维所谓“《牡丹亭》之返魂”说的就是这一节故事。
后来陈最良发现杜丽娘的坟墓被掘,告发柳梦梅盗墓之罪,而柳梦梅已经考完了科举,受杜丽娘之托赶赴杜家传报还魂的喜讯,却被大怒之下的杜宝囚禁。
科举发榜,柳梦梅高中状元,但杜宝仍然拒不承认女儿的婚事。事情上达圣廷,经由皇帝颇合人情的裁决,柳梦梅和杜丽娘这才有情人终成眷属。
《长生殿》则是洪升的名作,内容是写唐明皇与杨玉环的爱情故事。马嵬坡事变,杨玉环被迫自缢,后来安史之乱平定,唐明皇自蜀中归来,日夜思念,这才有“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洪升给这位临邛道士安了一个名字,叫做杨通幽,他在八月十五月圆之夜引唐明皇的魂魄飞上月宫,与杨玉环相会。最后玉帝下旨,让二人永居天庭,做了一对真正的神仙眷侣。
《牡丹亭》之返魂,《长生殿》之重圆,最好的悲剧素材却还是被加上了大团圆的结局。王国维继续列举,说幸好《西厢记》只写到“惊梦”一折,是个未完成的作品,倘若真的完成了,恐怕也会是大团圆的结局,就像《续西厢》一般的浅陋。
今天我们看到的《西厢记》已经是大团圆的结局,实现了作者“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的梦想,但王国维看到的版本显然和今天我们看到的并不一样。关于《西厢记》的创作,有人说是王实甫写了前四本,关汉卿续了第五本,有人以为正好相反,是关汉卿写了前四本,王实甫续了第五本。无论如何,续的部分也就是“惊梦”以后的部分,也就是那个大团圆的结尾。后来金圣叹批改《西厢记》,干脆删掉了大团圆结局的第五本,以“惊梦”作为全剧的结尾。
如果依照这个版本,《西厢记》的结尾不但有几分凄凉,还添了几多悬念:张生辞别了莺莺,进京赶考,能否考中功名回来圆上这段姻缘,谁也不会知道。今天看惯了美剧的观众对这种结尾一点都不会感到意外,都知道这是导演故意留了尾巴,如果收视率够好,就可以接着拍下一季了。我们看“惊梦”的最后,一段《鸳鸯煞》的唱腔,染满了离愁别恨:
柳丝长咫尺情牵惹,水声幽仿佛人呜咽。斜月残灯,半明不灭。畅道是旧恨连绵,新愁郁结;别恨离愁,满肺腑难淘泻。除纸笔代喉舌,千种相思对谁说。
故事若结束在这里,的确会让金圣叹、王国维这样的具有高明艺术鉴赏力的人感到欣慰,但老百姓注定不会答应。王国维认为结束在“惊梦”的《西厢记》只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而从常理推想,纵然是原作者亲笔完成,必定也会落入大团圆的浅陋俗套。
从续作的角度来看,事情会更加可悲。《荡寇志》续《水浒传》,《南桃花扇》续《桃花扇》,《红楼复梦》《补红楼梦》《续红楼梦》续《红楼梦》,还有反对《红楼梦》的《儿女英雄传》。如果我们想想西方也有人搞出《新罗密欧与朱丽叶》和《新哈姆雷特》,让罗密欧终于把朱丽叶“软玉温香抱满怀”,让哈姆雷特和奥菲莉亚有情人终成眷属,是不是有几分滑稽呢?
各种续作的意图,要么是给断臂的维纳斯装上胳膊,要么是续作者对原作的结局大感不满,要么是以文以载道的姿态收拾被原作搅乱了的世道人心。所以,俞平伯先生虽然对高鹗的续书不大喜欢,却非常推崇,说他敢使黛玉平白地死去,敢使宝玉娶宝钗,使宁国府、荣国府被抄家,使宝玉出家做了和尚,这实在太难得了,“至于以后续作的人,更不可胜计,大半是要把黛玉从坟墓里拖出来,叫她去嫁宝玉……最好宝玉中年封王拜相,晚年拔宅飞升。(我从前看见一部很不堪的续书,就是这样作的。)”
我们再来看看王国维举的例子,《水浒传》讲的是造反,而《荡寇志》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讲的是造反如何被官府剿灭的故事。当时关于《水浒传》的作者问题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认为前七十回是施耐庵所作,后七十回是罗贯中所作,金圣叹尊施贬罗,删掉了后七十回,这就是金评本的《水浒传》七十回本。清代的俞万春为金评本《水浒传》作续,从七十一回写到一百四十回,初刻本的书名叫《结水浒传》,写的是张叔夜率领官军剿灭梁山泊,一百单八将“或斩戮,或擒获,或病故”,最后将三十六名贼首押到京城,其中有围观百姓的一番对话最见作者意旨:
有的说:宋江可怜,被官府逼得无处容身,做了强盗,今番却又吃擒拿了。有的说:宋江是个忠义的人,为何官家不招安他做个官,反要去擒捉他?内中有几个明白事体的说道:宋江是个大奸大恶的人,外面做出忠义相貌,心内却是十分险恶、只须看他东抢西掳,杀人不转眼,岂不是个极奸极恶的强盗!
再看宋江等人的结局:“一齐绑赴市曹,凌迟处死,首级分各门号令”,总算是恶贯满盈,大快人心。这部书后来易名为《荡寇志》,梁山好汉们从书名上就被定了“寇”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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